公司代码:600280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19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1第六节重要事项...............................................................................................................................2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2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6第十节财务报告...............................................................................................................................37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6亿元,同比增加6.72%,主要原因是地产板块本期结转收入同比增加;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45万元,同期数为776.67万元,同比上升22.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6.08万元,同期数为837.7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08元/股,同期数为0.007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1元/股,同期数为0.007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降本降费,费用总额较同期减少。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零售业(分类代码:F5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综合零售(分类代码F521)。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969亿元,同比增长3.7%;商品零售额209,726亿元,增长3.2%;餐饮收入26,243亿元,增长7.9%。多数商品类值同比增长,基本生活类和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中八成以上商品类值零售额实现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吃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2%;其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分别增长9.6%、5.6%和10%,穿类和日用品类商品分别增长1.3%和2.3%。 全国网上零售额70,991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9,596亿元,增长8.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3%。直播带货、即时零售等电商新模式快速发展,拉动线上消费增长作用明显。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为百货零售,也在通过同“罗森”的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兼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为用于新开百货门店自建综合体的剩余尾盘项目。 1、百货零售业务 公司目前在营百货门店分别是:南京中心店、山西路奥莱店和河西店;江苏淮安店、徐州天成店、连云港店、扬中店、泗阳店、句容店、宿迁店、沭阳店、盱眙店、如东店;山东济宁店;河南洛阳店;湖北大冶店;安徽铜陵店。 公司百货零售经营模式有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模式。 ①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即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以销定进,约定合同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根据供应商的销售额和约定扣率收取的毛利额收益,以及费用承担方式获取的收益。 ②租赁模式,指商户在公司的门店内租赁部分场地开展经营,公司的利润来源为租金收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 ③经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采购商品,验收入库后纳入库存管理,并负责商品的销售,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其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报告期内,公司有部分化妆品、黄金珠宝、烟、酒采用经销模式。 除此之外,兼有部分代销模式,随着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化和商业街区开业,租赁模式比例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9.11%,其中各模式销售占比结构中,联营销售收入占比35.66%。 报告期,百货业态占比如下表: 2、罗森便利业务 公司与罗森进行战略合作,推进中商罗森便利门店业务拓展。 南京罗森以大加盟模式与上海罗森开展合作,所有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通过上海罗森完成,公司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销售毛利额分成和南京市场区域品牌管理收入。 安徽罗森以支付区域品牌代理使用费模式与中国罗森开展合作,所有门店选址、加盟营运、销售商品、物流配送、业务结算都由安徽罗森自行主导,公司盈利来源为自营门店商品销售经营性收入及加盟店品牌授权管理收入。 3、房地产开发业务 因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基本都处于尾盘阶段,目前公司采用委托代建、委托代销模式。 委托代建模式,是指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商业布局方案和建筑规划方案、方案规划报批、方案消防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代办缴纳规费程序、改造工程开始前的商户协调与拆迁工作、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提供外围施工场地、拆除物品的处置、项目竣工后的接管与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规划、消防报批,负责其他各项报建、施工等手续办理,负责技术文件的设计及审批工作、负责施工招投标及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对原签订的合同(未完全履行)的梳理工作,负责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期管理、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外部协调、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委托关联方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 委托代销模式,是指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各项目可销售的商品住宅、商铺、车位等的销售代理及与营销相关工作,委托关联方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为管理。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17.14%。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完工进度及销售情况: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中央商场品牌优势 中央商场的品牌影响力显著,公司作为“中华老字号”百货企业,品牌文化积淀八十多年,品牌形象良好,具有众多忠诚的消费客群和优质的供应商资源。 2、物业位置优势 公司百货所持有的物业地理位置优越,所拥有的百货子公司均为当地传统百货龙头企业和新商圈发展成长企业,所持有的经营物业地理位置具有良好的地域优势和商圈物业稀缺性的特征。新建百货门店项目也大多数位于城市商圈的中心地带,且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量身打造,具备较好的硬件条件。 3、招商营运管理优势 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供应商长期合作,形成互利互惠的双赢模式,公司通过集团招商中心和营运中心,对集团内所属门店进行集团化招商和营运,整合供应商和品牌资源,引进诸多国际和国内一线标杆品牌,招商影响力在江苏区域内处于同行领先地位。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同时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社会零售仍待进一步恢复。 公司继续坚持百货零售主业,面对持续低迷的零售市场环境,以“固优势,扩份额,争毛利”为主线,稳步推进公司招商、营运、企划营销等各项工作。一店一策,深度挖掘客户需求,从重规模向重质量转变,从抢市场抢增量到稳存量发展,苦练内功,稳中求进。 继续提升公司管理能力,推进精细化管理,降成本,守底线,蓄实力,不断优化结构,严控非主营支出,消减预算,降本增效,筑牢公司发展底线。 1、坚持百货主业,做稳做深存量。 公司坚持百货主业不动摇,一店一策,清晰定位,积极调改,深度挖掘顾客需求,做稳存量,寻找业绩增量,稳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服务品质,稳中求进。 招商继续强化优势品类、重点品类,持续优化品类结构,优化品牌布局,不断提高商品力,提升坪效。调改计划快速推进,重点品类调整增量明显,首进品牌效应显著,合同续签存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