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至尊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金至尊」)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提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九個月(「2025財年」或「本期間」)之綜合全年業績,連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的比較數字如下:綜合損益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附註千港元千港元持續經營業務收入3711,541604,517銷售成本5(462,929)(434,240)毛利248,612170,277其他收入3,9131,841其他收益/(虧損),淨額12,493(5,655)金融資產減值虧損撥備(451)–銷售及分銷費用(191,504)(171,342)行政費用(67,205)(72,018)一間同系附屬公司之黃金貸款未變現虧損淨額(169,968)(54,128)經營虧損5(164,110)(131,025)可換股債券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公平值變動–413財務收入803,006財務費用(32,754)(88,077)財務費用淨額4(32,674)(85,071)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除所得稅前虧損(196,784)(215,683)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除所得稅前虧損所得稅(開支)/抵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的虧損已終止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的溢利期內/年內虧損應佔虧損:本公司權益持有人非控股權益期內/年內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經營業務產生之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虧損之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持續經營業務產生之每股虧損基本及攤薄綜合損益表(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196,784)(215,683)6(2,902)4,230(199,686)(211,453)–2,707(199,686)(208,746)(94,864)(135,316)(104,822)(73,430)(199,686)(208,746)80.352港元0.502港元80.352港元0.52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4 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期內/年內虧損其他全面(虧損)╱收入:可能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持續經營業務-已終止經營業務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本公司功能貨幣產生之匯兌差額期內/年內其他全面虧損,扣除稅項期內/年內全面虧損總額下列人士應佔:-本公司權益持有人-非控股權益期內/年內全面虧損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千港元千港元(199,686)(208,746)(28,407)6,938–(412)(28,407)6,52614,130(10,299)(14,277)(3,773)(213,963)(212,519)(109,367)(134,245)(104,596)(78,274)(213,963)(212,519) 綜合資產負債表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資產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無形資產按金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資產存貨退回權資產貿易應收賬項按金、預付賬項及其他應收賬項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總資產權益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資本及儲備股本股份溢價儲備非控股權益虧絀總額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附註千港元千港元41,58331,57979,52657,368155,337162,9769,8637,95622,92325,906309,232285,7851,069,901728,0972,6443,127968,51640,86565,96624,24253,34031,9181,260,367828,2491,569,5991,114,034270270845,033845,033(1,269,175)(1,159,808)(423,872)(314,505)(363,626)(259,030)(787,498)(573,535) 負債非流動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一間同系附屬公司之貸款僱員福利責任流動負債貿易應付賬項、其他應付賬項、應計款項及已收按金同系附屬公司之貸款合約負債租賃負債退款負債銀行貸款一間同系附屬公司之黃金貸款即期所得稅負債總負債虧絀及負債總額綜合資產負債表(續)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8,83640,74645,01635,929100,000100,0001,7391,252185,591177,92710123,985156,7261,273,846812,5916,8437,64242,19023,8838,68510,71321,807–693,651498,087499–2,171,5061,509,6422,357,0971,687,5691,569,5991,114,034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附註千港元千港元 綜合財務資料附註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1.一般資料金至尊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本公 司」)於 二 零 零 二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在 百 慕 達 根 據 百 慕 達 公司法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HM11, Bermuda。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各類黃鉑金首飾及珠寶首飾之零售、批發及品牌業務。本公司股份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除另有說明者外,此等綜合財務資料均以港元(「港元」)呈列,並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獲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刊發。2.編製基準本集團之綜合財務資料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之披露規定編製。除一間同系附屬公司之黃金貸款按公平值計量外,綜合財務資料乃按歷史成本法編製。(a)更改財政年度結算日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董事會宣佈本公司之財政年度結算日已自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期間起由六月三十日更改為三月三十一日,以與本公司控股股東的財政年度結算日一致。因此,隨附的本財政期間綜合財務資料涵蓋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期間。然而,綜合損益表、綜合全面收益表及相關附註的比較數字涵蓋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二個月期間,因此不可直接比較。 8 (b)會計估計變更於過往年度,本公司董事認為無形資產具有無限可使用年期。無形資產並無攤銷。自二零二四年二月六福完成收購後,無形資產已按估計可使用年期16.5年進行攤銷。無形資產可使用年期的變動導致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攤銷開支增加約7,639,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5,090,000港元)。本公司董事會認為,會計估計變動對本集團整體的財務影響不重大。(c)持續經營基準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產生虧損淨額約199,686,000港元及於該 日,本 集 團 流 動 負 債 淨 額 及 負 債 淨 額 分 別 約 為911,139,000港 元 及787,498,000港 元。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流動負債包括免息貸款約13,275,000港元、計息貸款約1,260,571,000港元及黃金貸款約693,651,000港元。所有有關貸款均由六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六福」)控制的本集團同系附屬公司提供。鑑於上述情況,董事會在評估本集團是否有足夠財務資源持續經營時,已審慎考慮本集團 營 運 所 需 的 流 動 資 金、本 集 團 的 表 現 及 可 用 的 融 資 來 源。於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日,若干六福附屬公司(「同系附屬公司」)已透過免息貸款、計息貸款及黃金貸款分別約113,275,000港元、1,260,571,000港元及693,651,000港元向本集團提供融資。同系附屬公司 已 確 認 其 無 意 要 求 償 還 該 等 貸 款,以 令 本 集 團 能 夠 於 該 等 綜 合 財 務 資 料 獲 批 准 起 計十二個月內履行其到期債務並繼續營運,而毋須大幅縮減營運,直至本集團具有足夠財務資源以自行持續經營為止。此外,本集團擁有充足營運資金及未動用之銀行融資,以應付其流動資金需要。因此,董事已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綜合財務資料。 9 (d)本集團所採納之經修訂準則及詮釋本集團已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財政期間首次採用下列生效之經修訂準則及詮釋: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有契諾的非流動負債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銷售及售後租回之租賃負債香港詮釋第5號(修訂本)財務報表的呈列-借款人對包含可隨時要求償還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採用經修訂準則及詮釋對本集團綜合財務資料編製並無任何重大影響。(e)本集團尚未採納之新訂準則、經修訂準則及詮釋若干新訂準則、經修訂準則及詮釋已頒佈但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開始的財政期間尚未生效,亦未獲提早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香港詮釋第5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1)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4)待香港會計師公會公佈 10條款的定期貸款的分類缺乏可交換性(1)金融工具的分類及計量(2)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2)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年度改進-第11冊(2)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3)非公共受託責任附屬公司:披露(3)財務報表的呈列-借款人對包含可隨時要求償還條款的定期貸款的分類(3)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間資產出售或注資(4) 1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呈列,引入新規定,有助於實現類似實體財務表現的可比性,並為使用者提供更相關的資料及透明度。儘管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不會影響綜合財務報表中項目的確認或計量,惟其對呈列及披露的影響預期將會非常廣泛,尤其是與綜合損益表以及在綜合財務報表中提供管理層定義的表現計量相關的影響。管理層目前正在評估應用新訂準則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詳細影響。本集團預期將自二零二七年四月一日強制生效日期起應用新標準。需進行追溯應用,因此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比較資料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進行重列。管理層目前正在評估應用新訂準則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詳細影響。本集團董事將於上述新訂準則、現有準則的修訂及改進以及詮釋生效時予以採納。除上述已披露的影響外,本集團董事現正評估採納上述新訂準則、現有準則的修訂及詮釋對財務報表的影響,預期該等影響均不會對本集團當前或未來報告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以及可預見未來交易產生重大影響。3.收入及分部資料分部資料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獲指定為共同最高營運決策者(「最高營運決策者」)。最高營運決策者通過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評估業績表現及分配資源。本集團根據最高營運決策者審閱之內部報告匯報經營分部。最高營運決策者按業務活動性質研究業務發展及評估下列經營分部之表現:i.零售-香港及澳門ii.零售-內地iii.批發-香港iv.批發-內地v.品牌業務最高營運決策者根據分部業績評估經營分部表現。最高營運決策者審閱之各經營分部業績並未包括財務收入及費用、公司收入及開支以及所得稅開支及抵免。向最高營運決策者提供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