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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永胜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2025-06-13港股财报淘***
国际永胜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WSGroupHoldingsLimited 国际永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6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收入 3 434,527 401,994 其他收入 4 914 2,039 其他(亏损)收益 4 (117) 13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净额 5 (161) (139) 雇员福利开支 6 (393,926) (360,680) 消耗材料的成本 (7,146) – 销售及营销开支 (3,048) (2,070) 分包成本 (6,914) (8,055) 其他经营开支 6 (17,512) (15,838) 融资成本 7 (847) (199) 除税前溢利 5,770 17,065 所得税开支 8 (2,215) (3,407)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3,555 13,658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应占年内溢利(亏损)及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4,14913,663 非控股权益(594)(5) 3,55513,658 每股盈利 基本(港仙)100.521.71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附注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1,344 2,402 使用权资产 2,635 3,055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11 13,705 7,410 递延税项资产 435 298 18,119 13,165 流动资产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11 180,196 165,133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 款项 12 21 7 应收一间关联公司之款项 12 1,606 2,104 可收回税项 1,446 702 抵押银行存款 – 15,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 54,696 58,631 237,965 241,577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3 50,198 42,555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一名非控股股东之 款项 69 – 应付一间关联公司之款项 14 57 14 租赁负债 2,095 1,395 应付税项 357 296 52,776 44,260 附注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流动资产净额 185,189 197,317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03,308 210,482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488 1,617 资产净额 202,820 208,865 资本及储备股本 15 8,000 8,000 储备 195,416 200,86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03,416 208,867 非控股权益 (596) (2) 权益总额 202,820 208,86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国际永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之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国际永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股东为马侨生先生(“马侨生先生”)、马侨武先生(“马侨武先生”)及马侨文先生(“马侨文先生”)各自之全资实体,而马侨生先生、马侨武先生及马侨文先生为组成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公司的共同控 股方。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及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公路483A号卓汇中心29楼。 本公司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已于2024年4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中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 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2020年)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并无重大影响。 3.收入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之收入分析载列如下: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服务类型提供: 一般专人护卫服务 179,335 180,240 活动及危机护卫服务 323 217 人手支援服务 217,862 196,552 物业管理服务 18,280 17,804 停车场管理服务 4,169 3,918 清洁服务 2,300 3,263 保安系统服务 12,258 – 总计 434,527 401,994 本集团之经营分部以提呈予本集团主要行政人员(即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以根据所提供之服务种类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之资料为基准决定。由于主要经营决策者并无定期获提供有关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之资料,故 并无呈列相关分析。于达致本集团之报告分部时,并无迭加主要经营决策者识别之经营分部。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本集团之报告及经营分部如下: (i)护卫服务—为于香港的铁路站及设施、海上、陆地及铁路出入境管制站及公共设施,以及在大型事件以及紧急事件及严重事件过程中提供一般专人护卫服务、活动及危机护卫服务以及人手支援服务。 (ii)设施管理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及清洁服务。 (iii)保安系统服务—提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及数码显示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 分部收入及业绩 本集团按报告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分析如下。 设施 保安 护卫服务 千港元 管理服务 千港元 系统服务 千港元 对销 千港元 总计 千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收入对外收入 397,520 24,749 12,258 – 434,527 分部间收入 18,614 8,819 278 (27,711) – 416,134 33,568 12,536 (27,711) 434,527 分部业绩 33,170 11,643 (1,322) – 43,491 其他收入 914 其他亏损 (118)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净额 (161) 其他公司开支 (37,509) 融资成本 (847) 除税前溢利 5,770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收入对外收入 377,009 24,985 – – 401,994 分部间收入 18,082 8,574 – (26,656) – 395,091 33,559 – (26,656) 401,994 分部业绩 41,158 11,443 – – 52,601 其他收入 2,039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净额 (139) 其他公司开支 (37,237) 融资成本 (199) 除税前溢利 17,065 4.其他收入╱其他(亏损)收益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179 953 已收保险 630 938 其他 105 148 其他收入—总计 914 2,039 注销一间附属公司之亏损 (2) – 撇销╱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116) – 兑换收益 1 13 其他(亏损)收益—总计 (117) 13 5.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净额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以下项目的已(拨回)确认减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 (4) 61 —未鉴证收入 (51) 61 —合约资产 21 –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195 17 161 139 6.开支分析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5,220 6,977 其他员工之薪金、工资及津贴及花红 368,862 338,15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包括为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 作出之供款) 19,844 15,547 雇员福利开支总额 393,926 360,680 其他经营开支包括: 核数师酬金 1,330 1,33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101 1,011 使用权资产折旧 1,423 1,616 7.融资成本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银行借款利息 669 – 租赁负债利息 178 199 847 199 8.所得税开支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本年 2,352 3,430 递延税项 (137) (23) 2,215 3,407 于两个年度的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惟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属于合资格法团的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除外。就该附属公司而言,首2百万港元应课税溢利按税率8.25%征税,而余下应课税溢利则按税率16.5%征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每间附属公司符合资格享有的最高税务优惠为1,500港元(2024年:3,000港元)。 9.股息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20港仙(2024年: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为1.50港仙),按80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为合共9,600,000港元(2024年:12,000,000港元),于本年度获确认为分派。 于2025年3月31日后,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3375港仙,按800,000,000股普通股计算为合共2,700,000港元,惟须待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10.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基于以下数据计算而成: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4,14913,663 2025年2024年 股份数目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000,000800,000,000 由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并无潜在的已发行普通股,因此未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流动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贸易应收款项(附注)—第三方 94,094 73,196 —关联方 17,147 8,393 111,241 81,589 减:亏损拨备 (1,600) (1,604) 109,641 79,985 未鉴证收入 36,601 78,420 减:亏损拨备 (39) (90) 36,562 78,330 合约资产—第三方 460 – —关联方 1,032 – 1,492 – 减:亏损拨备 (21) – 1,471 – 按金合约按金 7,012 1,806 其他 87 332 减:亏损拨备 (8) (5) 7,091 2,133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2025年 千港元 2024年 千港元 活动赞助付款 15,000 – 预付供应商及分包商款项及按金 4,579 – 其他 5,964 4,776 减:亏损拨备 (112) (91) 25,431 4,685 180,196 165,133 非流动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合约按金 9,128 7,012 租赁按金 452 344 其他 4,312 70 减:亏损拨备 (187) (16) 13,705 7,410 上述所有关联方均为由马侨生先生、马侨武先生、马侨文先生及本集团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的一名主要管理人员控制之公司。 附注:贸易应收款项 于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