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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百延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2025-06-20港股财报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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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百延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RANDBRILLIANCEGROUPHOLDINGSLIMITED 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72)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人士应瞭解投资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GEM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于GEM上市公司的新兴性质使然,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在GEM买卖的证券亦不保证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本公告(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各董事(“董事”)愿就此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乃遵照香港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提供有关本集团的资料。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1)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及欺诈成分;(2)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及(3)本公告所表达的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并以公平合理的基准及假设为依据。 全年业绩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比较数字。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 2024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 94,448 81,903 收益成本 (48,726) (39,962) 毛利 45,722 41,941 其他收入 6 3,421 4,239 其他收益或亏损 7 (648) (910)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的议价购买收益 16 975 – 分销及销售开支 (1,397) (1,319)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37,785) (35,354)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准备拨回╱(拨备)净额 10 (18)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8 (263) 财务成本 (208) (106) 除所得税前溢利 8 10,108 8,210 所得税开支 9 (917) (420)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9,191 7,790 以下应占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本公司权益股东 9,460 7,855 非控股权益 (269) (65)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9,191 7,790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 11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1.18 0.98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2025年 2024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 1,352 1,918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652 1,122 其他资产 2,690 2,69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1,100 2,792 按金 678 – 使用权资产 4,030 1,778 递延税项资产 50 – 10,552 10,300 流动资产存货 27,799 24,50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724 47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31,615 18,203 可收回税项 1,267 1,0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0,235 59,988 121,640 104,195 流动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3 13,929 9,404 合约负债 2,250 375 应付税项 664 11 租赁负债 1,852 1,429 18,695 11,219 流动资产净值 102,945 92,97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13,497 103,276 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2,054 – 资产净值 111,443 103,276 资本及储备股本 14 8,000 8,000 储备 102,786 95,32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10,786 103,326 非控股权益 657 (50) 权益总额 111,443 103,276 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君百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股份自2018年3月29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6号嘉达环球中心29楼2901–2903室及2905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文统称“本集团”)主要业务为供应医疗仪器及提供医疗仪器解决方案,包括市场趋势分析、医疗仪器采购、售后服务、技术支援及培训服务、医疗仪器租赁服务以及质量保证。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B&ASuccessLimited(“B&ASuccess”),该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董事认为,B&ASuccess亦为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 2.编制基准 (a)合规声明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此统称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而编制。此外,该等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适用披露资料。 (b)计量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按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c)功能及呈列货币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为本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 3.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a)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2024年4月1日生效 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与本集团于2024年4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有关并对其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 呈列财务报表—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 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采用于本报告期间生效的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b)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可能与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相关而未获本集团提前采纳。本集团目前有意于生效当日应用该等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修订本)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 —第11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的披露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4 1于2025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于2026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于2027年1月1日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修订本应前瞻性地应用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内发生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董事预计,所有相关准则将于该等准则生效日期之后开始的首个期间于本集团会计政策中获采纳。除香港财务报告第18号外,应用上述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后,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预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多个条文,仅作出少量改动,惟对损益表的呈列引入新规定,包括指定的总计及小计项目。实体须将损益表内的所有收入及开支分类为以下五个类别之一:经营类、投资类、融资类、所得税类及已终止经营业务类,并呈列两个新界定的小计项目。另外,亦要求在一个独立的附注中披露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并对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的资料归类(汇总及分拆)及列报位置引入更严格的规定。先前包含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中的若干规定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错误中,并更名为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由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的颁布,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作出了有限但广泛适用的修订。此外,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亦作出轻微的相应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相应修订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采用。该等修订应追溯应用。本集团现正分析新规定及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的影响。 4.分部资料 (a)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董事)用以作出策略性决定而审阅的报告确定其经营分部。 于报告期内,因本集团主要业务为供应医疗仪器及提供医疗仪器解决方案,包括市场趋势分析、医疗仪器采购、售后服务、技术支援及培训服务、医疗仪器租赁服务及质量保证,董事会评估本集团整体的经营表现及分配资源。因此,本集团仅有一个经营分部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的呈报分部规定。 (b)地区分部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地点位于香港。因此,管理层决定本集团以香港为其居籍。本集团所有收益来自香港且本集团的大部分非流动资产(递延税项及金融资产除外)位于香港。因此,并无呈列单独的分部分析。 (c)客户合约收益分拆 2025年 2024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确认时间随时间 2,317 2,107 于某一时间点 91,975 79,640 94,292 81,747 (d)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个别贡献本集团总收益10%或以上的主要客户的收益载列如下: 2025年 2024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A 18,608 不适用 客户B 9,743 10,453 客户C 不适用 9,228 附注:不适用指来自该客户的收益金额少于10%的本集团收益。 5.收益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供应医疗仪器及提供医疗仪器解决方案,包括市场趋势分析、医疗仪器采购、售后服务、技术支援及培训服务、医疗仪器租赁服务及质量保证。主要业务产生的收益包括以下各项: 2025年 2024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户合约收益: 销售医疗仪器及产品医疗耗材 58,646 54,985 医疗设备 31,657 22,899 医疗器械 1,672 1,756 91,975 79,640 提供维修服务 2,317 2,107 94,292 81,747 来自其他来源的收益: 医疗仪器租赁的租金收入 156 156 94,448 81,903 6.其他收入 2025年 2024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1,615 1,661 政府补助(附注) 1,747 2,510 股息收入 19 1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 – 50 杂项收入 40 – 3,421 4,239 附注: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创新及科技基金研究人才中心的补贴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