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为公共采购方提供工具,以实施有利于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并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规则的灵活性,激发市场的创新力量。核心观点包括:
创新的定义与优势
- 创新定义:指成功激发和利用新想法,以有效解决公共市场问题的过程,包括增量创新和颠覆性创新。
- 创新优势:有助于实现社会目标(可持续发展、公共服务质量、创业激励等),提高性价比,促进经济增长,刺激国内产业,并受益于新产品和改进产品。
阻碍公共市场创新的因素
- 命令过于精确,限制市场主动提出解决方案。
- 主要通过价格和交货时间区分产品。
- 经济运营商缺乏经验、方法论和专业知识。
- 供需双方缺乏紧密联系。
- 对需求缺乏明确识别。
- 经济运营商对风险的厌恶。
- 购买过程过于规范和繁琐。
- 制定报价时留给替代方案的空间很小。
发展买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互动
- 采购前期沟通:公布购买意向和预先信息公告,组织主动的情报监控,系统化市场研究,确定协调员。
- 信息共享网络:构建技术要素、竞争、专利、标准、法规演变、创新工艺等信息共享网络。
- 采购中心技术:通过合同合作,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实现规模经济,分享良好做法和市场知识。
改进需求的表述方式以激发创新
- 功能需求说明:以功能形式表达需求,如性能、结果、功能要求,允许投标者自由提出解决方案。
- 示例:卢森堡医院联合会对重型医疗成像设备的采购,通过技术规格书定义必需的技术特征。
智明地确定选择标准
- 质量优先:通过允许更多企业参与,寻求提供最大多样性,包括经验丰富的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年轻企业。
- 选择标准:重视质量、技术价值、环境特征、使用成本、效益、售后服务等,而非仅价格。
优先考虑以最低价格保证质量
- 战略采购:采用新的采购方式,优先考虑质量而非仅基于最低价格。
- 全面成本分析:计算产品的生命周期成本,考虑直接成本和总成本。
重视创新解决方案
- 评估专家:委托有能力的评估专家或委员会衡量创新性,确保将合同授予最创新的投标人。
- 风险管理:考虑创新解决方案的风险,确保经济运营商之间待遇平等,禁止不当利益。
国家法律规定的创新服务程序
- 竞争对话:允许经济运营商申请参加,与候选人对话,开发解决方案并提交投标。
- 竞赛:在特定领域获得最佳解决方案的计划或项目,评审团选择并授予奖金。
- 谈判程序:采购人与选定的经济运营商就市场条件进行谈判。
陪伴并促进合同的执行
- 预付款项:提供预付款项,让投标者能够为其服务预先融资。
- 财务激励制度: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市场交易或超过业绩时给予奖金。
- 跟踪与对话:建立建设性对话,确保市场最佳执行,并充分利用投标方的能力。
经验分享
- 分享经验:采购机构之间分享经验,确定程序层面和所开发创新解决方案方面的良好做法。
- 记录经验教训:评估旨在通过公共采购刺激研发和创新的措施,并设立良好执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