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合规指引
投资主体概述
证券公司可参与股权投资的主体包括: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各主体进行股权投资的路径有所不同,但均需遵循合规要求。
资管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设立资管计划进行股权投资
- 股权投资方式:设立权益类或混合类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产品),并担任管理人。
- 从事资管业务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满足净资本/风控指标要求,治理结构良好,人员条件符合,场所设施符合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资管计划类别:按投资者数量分为单一和集合计划;按最终投向资产类别分为权益类和混合类计划;按存续期间是否可以办理参与和退出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计划。
- 资管计划管理人职责:办理销售、登记、备案事宜,分别管理不同计划的受托财产,确定收益分配方案,进行会计核算,披露净值和相关信息,行使诉讼权利等。
- 资管计划投资标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可投资标准化及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可通过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得投资违规行业或领域。
- 资管计划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包括单一和集合计划,募集备案,资金专管,投资运作,负债比例限制,分级安排,份额转让等。
- 风控要求:业务隔离,交易监控,风险处置,授权管理,募资合规,尽职调查,人员管理,关联交易,信披制度,风险准备金,定期检查等。
- 监管要求:向基金业协会和证监会报送信息,年审和内审,监控检查,信息共享等。
- 对资管计划投资者的信息披露要求: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定期和临时报告。
证券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 证券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合法设立,主业突出与稳健经营,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数量限制。
- 投资方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活动。
- 私募基金子公司(含二级管理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具备的条件:管理人登记,管理范围,投资限制。
- 对所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标的的要求:在特定情况下,不得投资辅导、保荐、承销的拟上市企业。
- 风控要求:统一管理,业务隔离,交易监控,风险处置,选派人员,人员管理,利益冲突,风险隔离,风险监控,风险处置,人员管理,内部制衡,文档管理等。
- 监管要求:设立信息披露,向证券业协会私募基金业务信息报送,执业检查,评估整改等。
证券公司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进行投资
- 证券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合法合规,主业突出与稳健经营,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 投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等。
- 对投资标的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规定,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及利益输送。
- 业务规则:投资管理,尽职调查,投后管理,投资禁止,其他禁止等。
- 风控要求:统一管理,健全内控,关联交易,利益冲突识别和管理,风险隔离,风险监控,风险处置,选派人员,人员管理,内部制衡,文档管理等。
- 监管要求:设立信息披露,信息报送,信息变更,评估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