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2024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黄河流域(片)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103个项目。检查重点关注各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表土保护利用、取弃土场选址与防护、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滞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包括:
- 水土保持措施滞后: 部分项目弃渣场、料场、施工道路等区域存在顺坡溜渣、植被覆盖度低、截排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及时实施。
- 表土保护利用不到位: 部分项目表土剥离不到位,或未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导致地表裸露,易发生水土流失。
- 取弃土场选址与防护不完善: 部分项目取弃土场选址不合理,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对周边环境造成扰动。
- 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不规范: 部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频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监理工作不到位。
- 未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要求相关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抓紧整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全面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同时,要求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措施有效落实。
总体而言,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