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2024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黄河流域(片)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103个项目。检查重点关注各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表土保护利用、取弃土场选址与防护、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措施滞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包括:
- 水土保持措施滞后: 部分项目弃渣场、料场、施工道路等区域存在顺坡溜渣、植被覆盖度低、截排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水土保持措施未及时实施。
- 表土保护利用不到位: 部分项目表土剥离不到位,或未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导致地表裸露,易发生水土流失。
- 取弃土场选址与防护不完善: 部分项目取弃土场选址不合理,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对周边环境造成扰动。
- 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不规范: 部分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频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监理工作不到位。
- 未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要求相关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抓紧整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全面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同时,要求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措施有效落实。
总体而言,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水 利 部 黄 河 水 利 委 员 会2024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BULLETINON LARGE-SCALE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PROJECTS IN YELLOW RIVER BASINYELLOW RIVER CONSERVANCY COMMISSION OF MW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以及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等法律法规制度, 2024年,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黄河流域(片)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表土保护利用、取弃土场选址与防护、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现将103个项目监督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审定:马永来审核:魏向阳主编:朱小勇郜国明副主编:喻权刚编写:杜亚娟祁永新田金梅刘汉虎孙晓玲马睿李昊杜卿王新星张璐瑶赵月兰于帆帆高翔武烽东刘琼海王隽雄范祺童建富赵海鹏李垚林刘震寰王腾白云杨娟张雨鲍宏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