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以下简称《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相关数据。 2.《公报》中水土流失状况数据来源于2024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来源于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统计数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数据来源于投资计划统计数据。 3.2024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一203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一2027年)》开展,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心)承担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面积约493方平方公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承担本辖区内国家级重点防治区以外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面积约464万平方公里。 4,公报》中涉及行政区域的国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0年7月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确定,西藏自治区国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确定, 5.公报》参加编写单位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心) 。 6.《公报》中水土流失状况相关比例数据根据2024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以平方公里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的成果数据计算。 综述 第一部分水土流失状况33 1.1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率1.2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水土流失141.3重点关注区域水士流失181.4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211.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321.6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361.7典型器雨水士流失39 第二部分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水土流失状况41 2.1京洋冀协同发展规划区412.2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区412.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区422.4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区422.5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则区 第三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45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5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473.3水土保持遥感监管493.4水土保持日常监管49 第四部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51 4.1总体情况514.2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514.3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52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524.5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534.6泌地坝工程534.7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544.8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工程54 第五部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55 5.1重要会议555.2重要制度565.3重要工作57 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党组部署安排,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监测基础支撑能力,健全完要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建设项目进行了监肾检查。 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安排中央资金199.26亿元,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95万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万平方公里:东北黑土区俊蚀治理工程治理侵蚀沟2.77万条;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47万平方公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15万亩;淤地坝工程新建大型坝117座、中小型坝116座;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新建中型坝39座、小型坝281座;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和提升改造老旧淤地坝大型坝285座、中型坝559座。 2024年持续开展全覆盖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据监测,全国共有水土流失面积260.19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俊蚀面积105.10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0.39%:风力侵蚀面积155.09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9.61%。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2.83%。 2024年水土保持改革创新取得阶段性成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浙江等10省及黄委19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转化交易,交易金额近10亿元。宁夏等14省(自治区)及黄委15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交易量77.5万吨、交易金额3078万元。福建省龙岩市首创水土保持司法碳汇机制,并应用于生态刑事案件。安徽省定远县坡耕地治理纳入耕地占补平衡,交易新增耕地指标16.28亩,收益207.96万元。全国首批水土保持土石余方资源信息共享数智匹配在浙江省成功签约。 2024年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98万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35万平方公里;水利部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遍感监管,认定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和活动1.15万个:七个流域管理机构对405个在建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14.24万个生产 第一部分水士流失状况 1.1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率 2024年,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260.19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05.10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55.09万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71.05万平方公单、42.54万平方公里、17.12万平方公里、14.43万平方公里、15.05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水士流失面积的65.74%、16.35%、6.58%、5.55%、5.78%。与2023年相比,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57万平方公里,减幅0.98%。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2.83%。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 1.2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水土流失 (1)东北黑土区 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20.61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08.76万平方公里的18.95%。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3.12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7.49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8万平方公里,减幅1.33%。 (2)北方风沙区 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132.27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40.20万平方公里的55.07%。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0.0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22.18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45万平方公里,减幅0.34%。 (3)北方土石山区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面积14.92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80.63万平方公里的18.5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2.8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2.03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41万平方公里,减幅2.64%。 (4)西北黄土高原区 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面积19.44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7.48万平方公里的33.8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4.56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4.88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43万平方公里,减幅2.19%。 (5)南方红壤区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面积12.47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23.24万平方公里的10.12%,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0万平方公里,减幅1.61%。 (6)西南紫色土区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面积12.86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0.97万平方公里的25.24%,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0万平方公里,减幅2.26%。 (7)西南岩溶区 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面积17.10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70.78万平方公里的24.16%,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0万平方公里,减幅1.74%。 (8)青藏高原区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面积30.52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25.30万平方公里的13.55%。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2.02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8.50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0万平方公里,减幅0.65%。 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根据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一2030年)》确定。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4年) 1.3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范围水土流失面积34.84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43.50万平方公里的14.3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6.03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8.81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7万平方公里,减幅0.76%。 注:区域范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名录的通知》确定。 (2)西北黄土高原 西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状况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中西北黄土高原区。 (3)三峡库区 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1.75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77万平方公里的30.32%,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4万平方公里,减幅2.21%。 注:区域范围根据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确定。 (4)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79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2万平方公里的18.84%,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4万平方公里,减幅2.30%。 注:区域范围根据丹江口水库库区及其上游干支流流域范围确定。 (5)东北黑土区 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状况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中东北黑土区。 (6)西南石漠化地区 西南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面积23.00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05.70万平方公里的21.76%,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40万平方公里,减幅1.72%。 注:区域范围根据《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461-2009)确定。 (7)三江源国家公园 三江源国家公园水土流失面积2.61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2.31万平方公里的21.16%。其中,水力侵蚀面积0.25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2.36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2万平方公里,减幅0.69%。 注:区域范围根据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确定。 (8)三北地区 三北地区水土流失面积191.07万平方公里,占评价区域土地总面积460.39万平方公里的41.50%。其中,水力侵蚀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145.59万平方公里。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41万平方公里,减幅0.73%。 注:评价区域范围根据三北工程相关规划涉及的县级行政区确定 1.4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 (1)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面积109.11万平方公里,占涉及县域土地总面积327.07万平方公里的33.3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及以上强度侵蚀面积分别为66.91万平方公里、20.15万平方公里、22.05万平方公里,分别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1.32%、18.47%、20.21%。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59万平方公里,减幅0.54%。 注:国家级水上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根据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一2030年)》确定。 中国水土保持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