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水土保持公报(2023年)》(以下简称《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相关数据。 2.《公报》中水土流失状况数据来源于2023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来源于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统计数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数据来源于投资计划统计数据。 3. 2023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开展,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心)承担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面积约493万平方公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承担本辖区内国家级重点防治区以外区域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面积约464万平方公里。 4.《公报》中涉及行政区域的国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20年7月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确定,西藏自治区国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确定。由此造成《公报》中部分区域的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占监测区域国土面积比例数据,与2022年《公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2018年3月公布的行政区划信息)存在细微差异。 5.《公报》参加编写单位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个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中心)。 6.《公报》中水土流失状况相关比例数据根据2023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以平方公里为单位的成果数据计算。 综述1 1.1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率1.2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水土流失1.3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1.4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1.5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1.6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31418213236 第二部分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水土流失状况39 2.1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区2.2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区2.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区2.4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区2.5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区3939404041 第三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43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3水土保持遥感监管3.4水土保持日常监管43454747 第四部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9 4.1总体情况4.2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4.3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4.4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4.5淤地坝工程4.6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4.7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49495050515152 第五部分河湖复苏后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改善情况53 第六部分重要水土保持事件55 2023年,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系 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党 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党组部署安排,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监测基础支撑能力,健全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2023年 全 面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 方 案9.60万 个, 涉 及 水 土 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98万平方公里;水利部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认定查处违法违规 项 目 和 活 动1.33万 个; 七 个 流域管理机构对364个在建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14.95万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3年 持 续 开 展 全 覆 盖 全 国水 土 流 失 动 态 监 测。 据 监 测, 全国 共 有 水 土 流 失 面 积262.76万平 方 公 里。 其 中, 水 力 侵 蚀 面 积107.14万 平 方 公 里, 占 水 土 流 失总 面 积 的40.77%; 风 力 侵 蚀 面 积155.62万 平 方 公 里, 占 水 土 流 失总 面 积 的59.23%。 全 国 水 土 保 持率 达 到72.56%。 组 织 完 成 乌 梁 素海、塔里木河、居延海等生态脆弱河 湖 保 护 修 复 工 程 实 施 后 的 水 土流失及生态改善情况分析评价,客观 反 映 生 态 脆 弱 河 湖 保 护 修 复 工程实施成效。 2023年 国 家 水 土 保 持 重 点 工程 安 排 中 央 资 金81.4亿 元, 下 达水 土 流 失 治 理 任 务1.27万 平 方 公里。其中,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工 程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1.22万平方公里;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治理侵蚀沟2067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46万亩;淤地坝工程新建大型坝165座、中型坝118座;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新建中型 坝49座、 小 型 坝268座; 病 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除险加固大型坝210座、中型坝222座。 第一部分水土流失状况 1.1 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率 2023年, 全 国 水 土 流 失 总 面 积262.76万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水 力 侵 蚀面 积107.14万 平 方 公 里, 风 力 侵 蚀 面 积155.62万 平 方 公 里。 按 侵 蚀 强 度分, 轻 度、 中 度、 强 烈、 极 强 烈、 剧 烈 侵 蚀 面 积 分 别 为172.02万 平 方 公里、42.33万 平 方 公 里、18.31万 平 方 公 里、14.53万 平 方 公 里、15.57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65.46%、16.11%、6.97%、5.53%、5.93%。 与2022年 相 比, 全 国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减 少 了2.58万 平 方 公 里, 减幅0.97%。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2.56%。 (2023 年 ) (2023 年 ) (2023 年 ) 1.2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水土流失 (1) 东北黑土区 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20.89万平方公里, 占其土地总面积108.76万平方公里的19.20%。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3.32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7.57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7万平方公里,减幅1.28%。 (2) 北方风沙区 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面积132.72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40.20万平方公里的55.25%。其中, 水力侵蚀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 风力侵蚀面积122.54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56万平方公里,减幅0.42%。 (3) 北方土石山区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面积15.33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80.63万平方公里的19.0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3.32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2.01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7万平方公里,减幅2.36%。 (4) 西北黄土高原区 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面积19.87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7.48万平方公里的34.56%。其中, 水力侵蚀面积14.97万平方公里, 风力侵蚀面积4.90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8万平方公里,减幅1.86%。 (5) 南方红壤区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面积12.67万平方公里, 占其土地总面积123.24万平方公里的10.28%, 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2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20万平方公里,减幅1.56%。 (6) 西南紫色土区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面积13.16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50.97万平方公里的25.83%, 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2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0万平方公里,减幅2.21%。 (7) 西南岩溶区 西 南 岩 溶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17.40万 平 方 公 里, 占 其 土 地 总 面 积70.78万平方公里的24.59%, 全部为水力侵蚀。与2022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30万平方公里,减幅1.68%。 (8) 青藏高原区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面积30.72万平方公里, 占其土地总面积225.30万平方公里的13.64%。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2.11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 积18.61万 平 方 公 里。 与2022年 相 比,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减 少0.21万 平 方公里,减幅0.67%。 注: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涉及的行政区域范围根据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确定。 (2023 年 ) (2023 年 ) 1.3 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 (1)青藏高原 青藏高原水土流失面积60.07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287.83万平方公里的20.87%。其中,水力侵蚀面积15.99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44.08万 平 方 公 里。 与2022年 相 比,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减 少0.33万 平 方 公里,减幅0.54%。 注: 区域范围根据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青藏高原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确定。 (2)西北黄土高原 西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状况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中西北黄土高原区。 (3)三峡库区 三 峡 库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1.79万 平 方 公 里, 占 其 土 地 总 面 积5.77万 平方公里的31.01%。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4万平方公里,减幅2.03%。 注:区域范围根据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确定。 (4)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84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9.52万平方公里的19.28%。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0.04万平方公里,减幅2.00%。 注:区域范围根据丹江口水库库区及其上游干支流流域范围确定。 (5)东北黑土区 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状况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中东北黑土区。 (6)西南石漠化地区 西 南 石 漠 化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23.40万 平 方 公 里, 占 其 土 地 总 面 积105.70万 平 方 公 里 的22.14%。 与2022年 相 比,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减 少0.41万平方公里,减幅1.73%。 注 : 区 域 范 围 根 据 《 岩 溶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综 合 治 理 技 术 标 准 》(SL461—2009)确定。 (7)三江源国家公园 三江源国家公园水土流失面积2.62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面积12.31万平方公里的21.31%。其中,水力侵蚀面积0.23万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2.39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2平方公里, 减幅0.31%。 注: 区域范围根据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确定。 (8)三北地区 三 北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192.48万 平 方 公 里, 占 评 价 区 域 土 地 总 面 积460.39万平方公里的41.81%。其中, 水力侵蚀面积46.42万平方公里, 风力侵蚀面积146.06万平方公里。与2022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45万平方公里,减幅0.75%。 注:评价区域范围根据三北工程相关规划等确定。 (2023 年 ) 1.4 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 (1)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3个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