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半导体(1347) 买入 2025年05月14日 新厂投产影响当季盈利 黄佳杰+ 852-25321599Harry.huang@firstshanghai.com.hk 收入符合预期,盈利能力承压:1Q25收入5.41亿美元,同比增长17.6%,环比持平,主要受益于晶圆交付量增加;毛利率9.2%,贴近上季指引的下限,环比下降2.2pcts主要为新产线投产的折旧影响;整体产能稼动率102.7%,仍保持高位;股东应占利润0.04亿美元,1Q24为0.3亿美元,股东利润不及预期,主要因为研发工程片开支明显增加以及汇兑损失影响。25Q2收入指引为5.5-5.7亿美元,毛利率7-9%,毛利率指引保守主要是因为新产能折旧的突出影响。 曹凌霁+852-25321539Rita.cao@firstshanghai.com.hk 2025年需求结构性增长:1Q25不同技术平台产品表现依然分化,嵌入式存储/独立存储/功率器件/模拟与电源管理/逻辑及射频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9%/38%/14%/4%/35%,环比变化为-5%/-7%/-1%/-1%/12%,功率器件(收入占比30%)在经历了五个季度的同比负增长后于本季转正,主要受益于超级结和MOSFET产品需求增加,有望实现触底回升,模拟及电源管理(收入占比25%)需求增长动能能保持,嵌入式存储(收入占比24%)本季增速放缓。 韩啸宇+852-25222101Peter.han@firstshanghai.com.hk 主要数据 行业半导体股价31.60目标价37.00港元(+17.09%)股票代码1347已发行股本17.19亿股市值545.46亿港元52周高/低44.20/14.88港元每股净资产29.50港元主要股东华虹集团20.25%华鑫投资13.22%上海联合投资11.01% 产能释放饱满,ASP仍有望逐年改善:无锡二期12寸产能爬坡稳步推进,预计25年底达成4万片月产能,并在2026年中完成全部8.3万片月产能。1Q25整体产能利用率102.7%,持续保持满载。本季测算晶圆均价环比下降1%至419美元,尽管8英寸产线仍面临价格压力,但预计后续降价空间有限,同时新产能的导入会对公司有订单结构改善,12寸产线均价仍有提升空间,我们相应调整公司25/26年晶圆代工均价至444/465美元,分别增长6%/5%,公司ASP温和修复趋势不变。考虑到新厂折旧于今明两年为高峰,结合均价变化预期,我们相应调整公司25/26年毛利率至10.5%/15%。 提升目标价至37港元,买入评级:我们认为公司将持续受益于关税不确定背景下的国产替代趋势,量利稳定增长,综上我们调整公司2025-2027年收入为24/29.2/33.7亿美元,股东净利润为0.9/2.7/3.6亿美元,调整未来十二个月目标价至37港元,相当于2025年1.2倍预测市净率,对应公司近十年市净率中枢水平,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扩产不及预期、需求不及预期、汇率变动。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资料来源:彭博,第一上海整理 附录1: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摘要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永安集团大厦19楼电话: (852) 2522-2101传真: (852) 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籍人士发放©2025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