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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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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备忘录

贰零贰肆 前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市场信心、增强经济韧劲、激发创新动力的基础工程。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北京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北京服务”意见,紧紧围绕税务领域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以首善标准和更高要求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瞄准堵点难点精准发力,实现多点突破,扎实推进首都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走在前,为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2024年以来,北京市税务局服务发展大局见行见效,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一政策一方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应享尽享、不应享不享;主动服务首都大事要事,完成8项“北京服务改革”任务,与天津市税务局、河北省税务局共同推出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6方面28项重点措施;落实“两区”建设涉税任务,全市退税商店数量居全国首位;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构建“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每月一题”治理任务清单,着力深化“未诉先办”,率先实现个人股权转让“全程网办”,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二。 北京市税务局编写《2024年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备忘录》,围绕服务大局发展、优化税收法制建设、增强纳税服务效能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四个方面的重要举措,系统性展示2024年北京市税收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和创新实践,以期提升北京市税务局工作的透明度,为北京市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权威信息。 目录 042024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大事记 有章、有法,筑牢税收法治根基 232.1税收法规清晰透明272.2权益保护强化保障302.3税收执法刚柔并济 有力、有为,有效服务大局发展 071.1贯彻落实“北京服务”意见091.2扎实落地减税降费政策161.3大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191.4积极服务“两区”高标准建设201.5助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有来、有往,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454.1致力助企发展,提升跨境税费服务效能474.2践行开放共享,优化对外开放服务机制484.3服务国际活动,用心讲好中国服贸故事 用心、用情,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48333.1数字赋能,办税缴费便利快捷363.2升级服务,征纳互动高效智能413.3协同合作,跨部门办成一件事 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大事记 1月 4月 北京市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成功实现社保费标准版系统新功能切换上线,顺利完成人社、医保部门存量数据的投放与核对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起,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不必在多部门间“来回跑”。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提出制发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深化智慧税务建设等8项涉税任务。 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 发布北京市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4个方面36项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2月 召开北京市税务工作会议,按照“一条工作主线”“六个着力强化”的总要求,持续优化完善提升“党建引领铸魂、‘三个打造’提质、‘两个支撑’固本、风险防范夯稳”,把握关键点、找准着力点,开创首都税务工作新局面。 启动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连续第六年发布《优化首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备忘录》,系统总结回顾了2023年度北京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与实践经验,集中展现首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最新成果。 5月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东城区、海淀区试点上线使用。 3月 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车船税数据共享实施方案》。 京津冀地区开启“远程虚拟窗口”试点,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在北京各区之间和京津冀范围内办理跨区域税费业务。此举措得到国家税务总局肯定并复制推广至全国范围。 6月 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以“税惠新动能助企新发展”为主题,以落实减税降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创新优化税费服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7月 召开“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营商领域专场,连续7年,北京实施1500余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不断擦亮“北京服务”营商品牌。 11月 北京市修订通过并公布实施《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联合北京市工商联合会共同印发《2024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惠达小微助稳向好”主题,推进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及时惠及小微经营主体。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在北京市全面推广扩围。 10月 正 式 上 线 全 国 统 一规 范 电 子 税 务 局APP。 8月 12月 12月1日 起, 全 面 实 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全国率先实现个人股权转让全程网办”获得北京市2024年度创新案例的最佳服务案例。 召 开2024年 京 津 冀 税 务 协 作联 席 会 议, 审 议 通 过《2024年-2025年税收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要点》等文件,发布了《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税费政策汇编》。 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 9月 联合兄弟省市自治区税务局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委派业务骨干组建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团队,进驻第五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参展商和观展游客提供涉税咨询和政策辅导等服务。助力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 第一章 有力、有为,有效服务大局发展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北京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打造首善标准,立足北京、辐射区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 1.1 贯彻落实“北京服务”意见 北京市税务局聚焦《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24〕10号)中提出的涉税改革任务,落实“北京服务”意见,稳步推进举措扎实落地,纵深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创新举措 实施数字政务提质增效 2试点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 北京市税务局印发《北京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办法(试行)》,就企业申请的关于预期未来发生的特定复杂重大涉税事项应如何适用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书面告知政策适用意见。 3构建智能交互、办问协同的征纳互动服务体系 北京市税务局建立“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扁平化、税费服务场景化”征纳互动服务运营机制,通过智能互动、人工互动、音视频互动、屏幕共享等方式,快速高效解决纳税人问题。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随时获取税费业务辅导,实现问中能办、问办协同的全新办税体验。 4推动智能咨询转型升级 北京市税务局充分发挥“人工智能”与“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优势,整合扩充智能咨询库资源,不断优化智能咨询功能,做好知识运维,加大智能咨询推广力度,适时调整优化模型算法,提升智能咨询使用率和准确率。 建设区域协同政务环境 5联合制发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4年9月,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发布了《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对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予以细化明确 巩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6深入实施“新办智能开业”应用场景 北京市税务局深入实施“新办智能开业”场景应用。企业可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的企业开办入口,“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性申请营业执照(含免费公章、员工信息采集)和开通涉税业务(含领用发票)等事项。 7落实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 北京市税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协同配合,落实企业破产信息核查,实现了事项要素整合、数据共享对接、服务模式创新,有效破解了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核查企业信息“多头跑”“耗时长”等难题,大幅提升了破产管理人办事满意度。 1.2 扎实落地减税降费政策 北京市税务局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企业更多创新发展活力,助推首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创新举措 税惠赋能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 北京市税务局编发《北京市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帮助企业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政策,为新质生产力减负增效。 扫码查看《北京市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北京市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持续降低税费成本和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8继续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北京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让“真金白银”以最快速度直达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其他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持续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对预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动推送留抵退税享受政策提示。 持续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网上申报预填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间。 9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0 延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1优化实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减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13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 积极落实契税优惠新政 14落实契税优惠新政 北京市税务局严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新政将“家庭唯一住房”减免契税标准由90㎡上调至140㎡,对“家庭第二套住房”新增契税优惠政策。 落细个人所得税优惠新政 15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以来,北京市税务局落实落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北京市税务局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至2.2万户次纳税人,并结合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开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一站式”申报功能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便捷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新政。 北京市税务局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至2.2万户次纳税人 税助绿色,践行环保低碳发展 北京市税务局积极践行落实以环境保护税为核心,以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绿色税种相配合,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绿色税收政策为补充,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四方面绿色税费优惠政策为辅助,覆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各个领域和环节的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政策。 16稳步推进“两新”行动 北京市税务局稳步推进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 落实设备更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