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近期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1962年贸易扩展法案》第232条款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了一系列贸易措施,对包括委内瑞拉、加拿大、墨西哥、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等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商品征收高额关税。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相互关税”政策减少美国贸易逆差,但暂停90天的相互关税并未显著减少美国的贸易赤字或增加关税收入。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在受影响的57个贸易伙伴中,小型和最不发达国家(LDC)在美国贸易逆差中的贡献微不足道(28个贸易伙伴的贡献均低于美国总逆差的0.1%),但“征收报复性关税”将对这些脆弱经济体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例如,对马达加斯加、缅甸、马拉维等国的出口征收关税,不仅对美国税收收入的增长贡献微乎其微,反而可能进一步阻碍这些国家实现出口多样化和增加出口基础价值的潜力。
研究结论指出,美国“互惠关税”政策对小型脆弱经济体和最不发达国家造成了不成比例的影响,当前的90天暂停期提供了一个重新评估这些国家在此政策框架下待遇的机会。建议考虑将此类国家从对美国贸易政策几乎没有益处且可能在国外造成严重经济损害的关税中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