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2.0”两轮反制有哪些关注点?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孙金霞021-63325888*7590sunjinxia@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曹靖楠021-63325888*3046caojingnan@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王仲尧021-63325888*3267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QJ932陈至奕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 研究结论 ⚫事件:当地时间3月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以"芬太尼滥用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宣布将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再次加征10%关税,新措施将于3月4日正式生效。对此,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日作出回应,宣布自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15%或10%关税,主要涉及大豆、高粱、水果、蔬菜等农产品。 ⚫现阶段美国对华加权税率大约是多少?根据美方海关数据测算,由于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关税1.0”叠加拜登关税后的关税税率大约为12%。现阶段“关税2.0”已经加征20%,叠加最惠国税率,以及我们此前在《变为“累退税”的小额豁免条款,将如何影响对美出口?》提到的影响,现阶段对美出口加权税率可能达到约33.2%。 ⚫中方两次反制都是“非对称”的反制。这一概念可追诉到2024年12月4日举行的“第20届东京-北京论坛”,会上前央行行长易纲指出,面对关税与“小院高墙”从经济角度看不报复是最优解,但是从政治学来说或难对付国内的民意。相应地我们也看到,不论是2月4日,还是3月4日的10%关税,中国在关税的回应上并未以同等规模还击,而是辅以诸多其他非关税措施,如限制多项金属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将美国部分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名单;对谷歌等企业展开调查;海关限制部分企业对华输送产品资质;等等。 ⚫以2024年的贸易数据推算,两次反制有几点值得关注: ⚫(1)虽然关税规模并非讨论的重点,但第二次关税反制的力度明显强于第一次。第一批对美关税反制清单涵盖了煤炭、液化天然气、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及皮卡等商品,2024年中国从这些商品上对美国进口的规模大约为139亿美元,约占中国从美国进口总额的8.5%;第二批反制清单则全部为高粱、大豆、蔬菜等农产品,2024年中国从这些农产品上对美国进口的规模大约为223亿美元,约占中国从美国进口总额的13.6%。 ⚫(2)对国内供给端冲击影响整体可控。第一个清单中的商品,从美国进口的部分仅占对应商品总进口的3.1%。尽管其中可能有个别品类从美国进口的比例较高,但由于这些产品的国产化率普遍偏高,因此实际进口规模相当有限。以HS编码“84335100”的联合收割机为例,2024年从美国进口金额约为2174万美元,占该商品总进口的14.8%,比例看似偏高。然而,实际上中国对联合收割机整机的进口需求并不强烈。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收获机械分会秘书长宁学贵在“2018年全国农机工业工作会议暨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五届七次理事会会议”上所述,我国现已发展成为联合收获机大国,农业生产所需的联合收获机95%以上为中国品牌,年产能高达20万台。 ⚫在第二个反制清单中,除了大豆、高粱和棉花外,其余农产品征税对国内供给的影响相对有限。举例来说,以重量计算,虽然2024年中国小麦、玉米、猪肉分别有17%、15.2%、17.4%的进口来自美国,但由于这三个品类的国内供给自主可控,实际上从美国进口的数量仅占国内年产能(基于2021-2024年的算术平均数平滑波动)的1.4%、0.7%、0.7%左右。相比之下,大豆、高粱和棉花确实存在较大的进口需求。一方面,从美国的进口比例(按数量计算)分别为21.1%、65.6%、33.4%;另一方面,这些农产品的国内产能并不像前文提到的主粮那样远大于进口量,尤其是高粱和大豆,从美国进口的量明显超过国内产能。 ⚫(3)纳入反制关税清单的商品主要是美国仍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商品,例如能源和农业机械等。尽管其中部分商品对中国的进口需求并不大,主要是为了未来可能的谈判留出空间。此外,为了应对美方持续以芬太尼问题为由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作为正式回应。 东方战略周观察:《美国优先投资政策》意在何为2025-03-04东方战略周观察:德国下一届政府的政策偏好有什么特征?2025-03-01变为“累退税”的小额豁免条款,将如何影响对美出口?2025-02-19 ⚫风险提示:地缘形势变化超预期。 Tabl e_Disclai mer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 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HeadertTabl e_Discl ai mer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86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