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指南(试行)
总则
本指南旨在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南适用于湖北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依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相关国家、湖北省现行标准,如《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
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指南规定了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求,并明确了绿色建筑专篇应包含的内容,如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其他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若图审阶段无法完善的内容,建设单位应承诺二次设计达标。
规划设计
- 场地选址:应避开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污染源、电磁辐射危害等区域,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无障碍设计: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包括场地内和建筑内部。
- 公共交通: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专用接驳车。
- 停车场:室外停车场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并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 日照: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应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 热环境:室外热环境应满足JGJ286的要求,如采用架空率、绿化遮阳、雨水渗透等措施。
- 噪声控制:合理规划噪声源区域和噪声敏感区域,并进行识别和标注。
- 污染源控制: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如垃圾房、餐饮业厨房、锅炉房等。
- 吸烟区:除禁烟场地外,室外吸烟区位置应布局合理,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 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垃圾容器、收集点或垃圾转运站应合理设置。
- 绿地:配建的绿地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的要求,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的乡土树种,并采用复层绿化方式。
- 雨水利用:结合本地降雨特性,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减少雨水地表径流量。
建筑设计
- 外部设施: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温围护结构以及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等外部设施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 非结构构件: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 门窗、幕墙:外门窗、玻璃幕墙的抗风压性、气密性、水密性、隔声性能、保温与隔热性能、采光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
- 防水要求:建筑屋面、外墙、地下室顶板、底板、侧墙等围护结构应满足防水要求;存在积水隐患的房间的地面应设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防潮层。
- 安全防护:走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并设置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
- 室内空气:建筑及装修设计应合理选用建筑及装修材料,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预评估,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T18883的规定。
- 禁烟:建筑室内公共场所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 噪声控制:建筑平面设计时应合理规划噪声源区域和噪声敏感区域,并进行识别和标注。
- 隔声性能: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等主要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 结露、冷凝: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应结露;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 隔热性能:屋面和外墙应进行隔热性能计算,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与夏季建筑遮阳系数的乘积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 污染物控制: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防止厨房、卫生间、燃气热水器的排气倒灌。
- 自然通风: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应达到8%;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应达到70%。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室内汽车库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 自行车停车场所: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
- 全龄化设计: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
- 节能设计:应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GB50189、DB42/T559等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 建筑造型:建筑造型应简约,无大量纯装饰性构件,并应符合相关规定比例要求。
- 电梯、扶梯: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 标识系统: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包括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通行导向标识系统等。
结构设计
- 结构设计要求: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并提出运营期内对建筑物进行可靠性管理的要求,制定结构在使用期间的检修和维护制度。
- 非结构构件连接: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植筋锚固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可靠连接,并满足承载力验算及构造要求。
- 建筑形体规则性: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并在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类别。
- 材料选择:应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并优先选用本地化建材。
- 太阳能、空气能设施:太阳能、空气能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暖通空调设计
- 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 设备及管道连接:建筑内部的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及附件、基础和管道的支吊架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 通风、空调系统:合理设置通风、空调系统,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厨房、卫生间的排风设施应设置止回阀,防止排气倒灌。
- 室内热环境: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GB50736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
- 热环境调节装置: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 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 噪声控制:供暖、空调通风设备及管道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振、消声、隔声等措施,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 设备管理系统:供暖、空调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 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符合相关规定。
- 过渡区空间: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
- 设备能效:供暖、空调设备的能效应满足GB50189及有关设备节能评价值的要求;风机效率应满足GB19761中2级能效的要求、水泵效率应满足GB19762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 污染物排放:场地内的厨房油烟、锅炉烟气等应达标排放,排放位置及高度应满足GB16297、GB13271和GB18483的要求;场地内与室外相通的通风口处及室外通风空调设备的噪声应满足场地环境对噪声的控制要求。
给排水设计
- 水资源利用方案:给水系统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应符合相关规定,如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减压设施、采用节水型产品等。
- 设备及附属设施连接:建筑内的给排水设备及附属设施与主体结构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要求。
- 管材、管件:使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 太阳能、空气能设施:太阳能、空气能设施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
- 储水设施:给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如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储水设施清洗消毒计划、便器水封深度要求等。
- 污染物排放:建筑场地内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电气设计
- 设备及材料连接:电气设备和材料、电气构件和部件等应安装牢固、连接可靠,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 配电箱(柜)和控制箱(柜)设置:配电箱(柜)和控制箱(柜)的设置,不应对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产生不利影响。
- 安全标志灯:应设置必要的具有警示和引导功能的安全标志灯。
- 建筑照明系统:建筑照明系统应符合相关规定,如照度、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统一眩光值等指标要求,以及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或场所采用的照明光源和灯具的频闪效应可视度要求。
- 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应设置与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联动的自动控制排风系统。
-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 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
- 照明节能控制: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
- 能耗计量: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 节能型电气设备:应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及节能控制措施,照明产品、三相配电变压器等设备应满足2级能效等级的要求。
- 应急救护电源插座:走廊、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设置应急救护电源插座。
其他及技术和管理措施
- 绿色建材应用:武汉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 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光伏面积比例。
- 绿色建筑设计及图审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按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和审查。
附录
- 绿色建筑设计需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 设计文件示例:提供无障碍设计、选材要求、建筑照明系统等方面的设计文件示例。
- 承诺书示例(标识系统设计):提供标识系统设计阶段的承诺书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