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结构设计和审查技术导则(试行)总结
本导则旨在规范河南省既有建筑改造的结构设计和审查,确保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并保证质量。导则适用于20世纪90年代后建造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并对古建筑、历史建筑等特殊类型建筑的改造提出了参照标准。
改造类型划分
导则根据改造内容和影响,将既有建筑改造分为三种类型:
- 装饰装修改造:不改变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仅对装饰材料、构造、布局及使用功能进行改变。
- 局部结构改造:不延长设计工作年限、不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不改变主体结构的竖向抗侧力构件,仅对局部结构构件进行加固。
- 整体结构改造:延长工作年限、提高抗震设防标准或改变结构体系,改造前后结构刚度和荷载变化较大。
设计原则
- 荷载和设计参数的确定应根据改造目的和后续工作年限,采用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或现行规范与标准。
- 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力和构造状况,并考虑温度和变形产生的附加内力。
- 抗震鉴定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分为A、B、C三类建筑,并采用不同的抗震鉴定方法。
- 加固设计应确保整体结构安全,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加固材料
导则对结构加固用的混凝土、水泥、灌浆料、钢材、植筋和锚栓、纤维和纤维复合材、胶粘剂、砌筑材料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材料性能和质量。
抗震加固性能化设计
导则对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提出了性能目标和性能水准,并规定了不同性能水准地震作用下构件承载力的验算和楼层层间位移角的要求。
装饰装修改造的结构安全性检查与评定
导则规定了装饰装修改造前进行调查与结构安全性检查的要求,并对影响结构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确保装饰装修改造的安全性。
结构改造的检测与鉴定
导则规定了结构改造前的检测与鉴定要求,并对鉴定范围、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加固设计
导则对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非结构构件的加固设计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构造要求。
减震隔震加固设计
导则对采用减震隔震技术的建筑,提出了抗震设防目标、隔震层布置、减震加固设计和隔震加固设计的要求。
施工图审查相关规定
导则对施工图审查的技术性文件要求、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和结构专业计算书深度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施工图的质量和安全。
附录
导则附录部分提供了改造设计依据的主要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及规定、改造结构设计主要规范的历次版本、荷载规范历次版本楼面均布活荷载取值的变化、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变化、改造建筑涉及医疗、养老功能时的结构设计、抗震规范版本变化带来的场地类别和场地土液化判别的变化、装饰装修改造结构安全评价的参考文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