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前言 为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局部修订相匹配,编制组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版)为基础,总结了《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21版)的实施情况和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定稿《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25版)。 本指南共分四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本指南由我局负责管理,由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析。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地址:中山 市东 区竹 苑 市 场5楼505B卡 之 一, 邮 政 编 码 :528400, 邮 箱 :zstmjzxh@126.com)。 组织单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编单位:中山市土木建筑学会 参编单位:中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市鼎盛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山土木联盟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广东南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黄照明钟宇航陈湘儒刘卫刚曹平程瑞唐习龙李旭明吴高峰吴少茹李保明李曦武廉郑嘉伟肖涓廖强陆均华张淑雅王璞李源陈春红冯雷李雯楚冯雨衡主要审查人员:梁荣华赵伟强范珺方阳生郝璐 目录 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4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124.1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总则............................................124.2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规划、建筑、景观....................234.3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结构............................................564.4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给排水........................................614.5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电气............................................674.6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暖通............................................754.7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填写要求.....................................83附录A绿色建筑性能评价申报材料清单...................................................84附录B一星级绿色建筑各专业推荐得分条文...........................................96附录C二次专项设计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承诺函...................................98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中山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设计,依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版)、《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中建通〔2014〕131号),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中山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工程中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预评价及评价。 1.0.3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绿色建筑等级应符合《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中的约束性指标要求。 1.0.4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生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室内外环境营造之间的平衡,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5绿色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我市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 2术语 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2.0.2绿色性能greenperformance 涉及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 2.0.3绿色设计greendesign 在建筑设计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2.0.4绿色建筑增量成本incrementalcostofgreenbuilding 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略而产生的投资成本的增加值。 2.0.5全装修decorated 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2.0.6热岛强度heatisland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7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选用合理的建筑形式、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 3.1.2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景观等各专业在建筑设计各阶段均应紧密配合、相互协调。 3.1.3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中山市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人文等特点进行,宜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 3.1.4绿色建筑的室内外环境设计应以规划为引领,建筑技术措施优先,设备系统根据需求优化配置。遵循“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设计原则。 3.1.5绿色建筑设计应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方案,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工艺、设备、材料和管理措施等方式,推广包括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交付等绿色施工。 3.1.6绿色建筑设计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承重墙体不应采用强度等级A5.0以下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 外墙应慎用蒸压加气混凝土(ALC)板,当确需采用时,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现行材料生产水平和施工实际可行性,板强度 等级不宜小于A7.5、不应小于A5.0,设计、施工应采用柔性连接构造并应满足抗风、抗震、隔音和防水要求(设计文件应包含板的抗风、抗震计算书及隔音、防水专项说明),板与板间、板与混凝土墙(柱、梁或楼板)间的构造大样应在施工图中明确表达。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围护墙体时,尚应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2外墙及结构性热桥当需要采用复合保温构造时,应采用内保温或夹芯保温,不得采用外保温。 因项目特殊性确需采用机械锚固式干挂外墙外保温时,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责任各方进行充分技术论证,明确各方责任并形成论证报告。 3保温砂浆等浆体类保温材料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大于30mm,不得超过40mm。 4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相关详细构造应在施工图中明确表述。 5建筑专业施工图中需明确要求厨卫等墙体抹灰砂浆找平层拉伸粘结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0.25MPa、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应在(0~+4)mm范围内。 3.1.7未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绿色建筑等级的,应当重新审查。3.1.8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 3.1.9安全耐久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组合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4、《木结构通用规范》GB55005、《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供热工程项目规范》GB55010、《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等的规定。 3.1.10健康舒适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等的规定。 3.1.11生活便利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等的规定。3.1.12资源节约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等的规定。 3.1.13环境宜居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等的规定。 3.1.14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同步提供绿色建筑使用说明书。 3.2设计规定 3.2.1中山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应含总则,规划、建筑、景观,结构,给排水,电气和暖通等六部分。 3.2.2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应符合所在区域低碳生态的规划要求,应设绿色建筑说明专篇,提出需达到的绿色建筑目标要求,并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列入投资估算。 3.2.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区域低碳生态规划的要求,应设 绿 色 建 筑说 明专 篇 ,应 根 据 《 中 山 市 绿 色 建 筑 发 展 专 项 规 划 》(2022-2035)相关指标内容提出需达到的绿色建筑目标要求,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等内容,并针对本指南提出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确定绿色建筑的实施策略。 3.2.4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单位应依据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将《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并按《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