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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2025-09-02-未知机构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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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人工智能发展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加快以标准提升引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和全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规划,以标准化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示范区。 到2027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50项以上,其中服务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标准不少于20项。建成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30项,重点产业链标准应用覆盖率达到85%以上,形成体系完备、应用广泛、示范效应显著的人工智能标准先行区。 系统布局、衔接协同。系统构建纵向“基础—技术—应用—治理”四级架构,横向形成八大模块协同联动的标准群,确保与国家体系在结构、技术和治理方面有效衔接,体现江苏特色与适应性。 需求牵引,急用先行。优先覆盖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关键场景,推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标准先行落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协同推进、动态优化。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鼓励多方联合攻关与应用推广,建立年度评估与滚动修订机制,确保标准体系动态更新与持续优化。 区域协同、特色引领。加强长三角区域标准联动,围绕数据分类、智能接口、网络安全等领域共建标准群,依托江苏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引领性的地方标准,推动成果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标准话语权。 二、建设思路 (一)标准体系结构 本标准体系以“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安全保障”为主线,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统筹构建由八大模块组成的闭环协同体系,形成结构清晰、层级合理、应用导向明确的标准化框架。 八大模块包括:基础共性(A)、基础支撑(B)、关键技术(C)、智能产品(D)、智能服务(E)、赋能新型工业化(F)、行业应用(G)以及安全与治理(H),横向覆盖从基础规则到治理机制的完整链条。 各模块之间相互支撑、闭环协同,构建起“共性规范+技术核心+成果转化+产业落地+安全治理”的系统化标准体系,为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强省、数字江苏提供标准基础。(结构如图1所示) (二)标准框架层级 本标准体系以“1650”现代产业体系为主轴,纵向构建“基础—技术—应用—治理”四级递进架构,横向覆盖八大模块,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完备、适配江苏场景的标准体系框架。 1.基础层 包括基础共性模块(A)和基础支撑模块(B)。统一测试评估、管理服务、区域协同等通用规范,夯实数据资源、算力平台、芯片、传感器等关键基础能力,提供标准体系运行的规则依据与技术底座。 2.技术层 由关键技术模块(C)和智能产品模块(D)构成,聚焦核心算法与智能终端。C模块制定大模型、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技术标准;D模块规范数字人、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产品性能,推动技术成果工程化、系统化。 3.应用层 包括智能服务模块(E)、赋能新型工业化模块(F)与行业应用模块(G),面向重点行业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标准研制与融合应用。E模块推动服务形态规范,F模块支撑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G模块聚焦十大典型行业场景,促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 4.治理层 对应安全与治理模块(H),贯穿标准体系始终,围绕“输入可信—系统可控—行为合规”核心目标,制定质量控制、数据安全、算法伦理与风险评估等标准,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机制。(结构如图2所示) (三)标准衔接机制 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在整体架构、技术方向及逻辑完整性上,全面对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七大板块,确保纵向对接统一、横向结构完备,构建与国家标准体系紧密衔接、具有江苏特色、支撑体系持续演进的标准制度矩阵。 结合我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核心需求,重点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场景、长三角区域协同、中小企业适配等领域推进差异化标准补充与衔接优化。同时,建立“国家—地方—团体”三级标准协同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标准体系构建格局。通过多层次标准协同和双向转化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差异发展、双向赋能,提升江苏省在人工智能标准领域的制度供给能力与战略引领能力。 三、重点方向 (一)基础共性标准 聚焦测试评估、管理服务及区域协同,构建人工智能通用规则体系。 1.测试评估:制定模型适配度、跨平台兼容性和行业智能化水平等方面的评估方法,统一技术验证依据; 2.管理与服务:明确人工智能系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建立组织智能化能力分级评估及转型路径标准; 3.区域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数据分级分类、标准互认及联 盟机制建设,促进区域间数据流通与技术协同。(结构如图3所示) (二)基础支撑标准 制定核心基础设施标准,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基础。 1.基础数据服务:规范数据采集、标注、治理及质量评估流程,保障数据资源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2.数据资源:制定并明确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共享接口设计及流通机制,提升数据高效复用水平; 3.智能芯片:制定芯片架构设计、接口协议及性能指标等标准,支撑算法与硬件协同发展; 4.智能传感器:构建多模态融合、通信协议、集成测试等标准体系,提升智能感知能力; 5.算力中心:明确设施建设、调度管理和存储安全等技术规范,保障供给能力与运行效率。(结构如图4所示) (三)关键技术标准 聚焦核心前沿技术,构建支撑层与产品层协同的关键技术标准群。 1.机器学习:规范训练数据处理、模型格式、性能评价等内容,支撑模型快速落地; 2.知识图谱:建立知识建模、语义融合、跨系统互联标准,推动知识表达与智能推理能力提升; 3.大模型:制定训练流程、评估指标与部署架构标准,适配江苏特色行业需求; 4.自然语言处理:规范语义理解、文本生成、语言模型评测等技术应用; 5.智能语音:制定语音识别、语音合成、语音交互等系统性标准; 6.计算机视觉:明确图像识别、三维视觉与多模态融合技 术标准; 7.生物特征识别: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流程与接口协议,支持智慧安防与身份认证; 8.具身智能:构建多模态交互、导航算法与虚拟仿真测试标准体系; 9.智能体:制定基于大模型的智能体架构、提示词工程及人机协作接口标准; 10.人机混合增强智能:规范脑机接口、增强感知与动态控制等前沿技术标准; 11.群体智能:建立多主体协同、分布控制、集群通信等应用场景标准; 12.跨媒体智能:制定语音图像文本间的转换融合技术标准,支撑多媒体产业发展。(见图5) (四)智能产品标准 聚焦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规范智能终端产品的核心性 能与通用要求。 1.智能移动终端:制定图像识别准确率、人脸识别安全性、适老化界面交互等技术指标; 2.数字人:规范动作生成自然度、语音交互响应速度、虚拟角色评估方法等; 3.智能运载工具:明确环境感知能力、路径规划效率、协同通信协议及自动驾驶安全指标等标准。(结构如图6所示) (五)智能服务标准 提升人工智能服务形态的标准化水平,构建与关键技术(C)、安全与治理(H)及先进制造业协同的服务标准体系。 1.智能软件开发:制定开发流程规范、工具链集成、测试验证等标准,服务软件产业集群; 2.智能设计:规范人工智能辅助设计流程、内容优化及参数迭代方法,赋能高端纺织与新材料产业; 3.智能防伪:建立防伪算法性能标准、信息溯源机制及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产品可信能力; 4.模型即服务(MaaS):制定模型部署架构、接口协议、安全隔离机制等标准,提升模型即用性,降低中小企业应用门槛。(结构如图7所示) (六)赋能新型工业化标准 围绕制造业全流程与先进集群,构建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赋能新型工业化。 1.制造业全流程标准 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智能化转型需求,制定共性技术标准,明确落地目标与试点路径,重点包括: (1)研发设计:规范跨领域知识融合、智能设计方法、人机协同研发模式; (2)中试验证:制定虚拟仿真测试流程与中试性能验证指标;(3)生产制造:明确过程控制精度、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和维护周期标准;(4)营销服务:规范数字化营销、智能客服及商品模型生成等标准;(5)运营管理:制定智能供应链调度、数据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标准。 2.先进制造业集群标准 聚焦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实际需求,制定细分领域应用标准: (1)新型电力装备集群:制定智能调度、设备故障诊断等标准,提升电网系统智能运行能力; (2)新能源集群:涵盖光伏、风电、氢能等领域建立材料研发、运维管理及安全控制标准体系; (3)生物医药集群:建立人工智能在药物研发、临床试验和辅助诊断等环节的应用标准; (4)高端纺织集群:制定智能设计、个性化定制、柔性制造等标准,衔接智能设计服务规范; (5)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群:构建智能设计、制造监控、运维管理等标准体系; (6)物联网集群:统一车联网、智能家居等设备通信协议标准,提升平台兼容性与互操作性; (7)新材料集群:推进碳材料、纳米材料等智能化设计及绿色性能评价标准制定;(8)半导体集群:围绕人工智能辅助芯片设计、智能制造及质量控制开展标准化建设,支撑区域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9)高端装备集群:构建工程机械、机器人等设备的设计、制造、调度全流程标准体系;(10)新能源汽车集群:覆盖电池管理、智能驾驶、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标准;(11)航空航天集群:制定飞行器智能设计、安全运维与航行调度相关标准;(12)新一代信息通信集群:聚焦网络优化、设备智能开发与故障预测标准;(13)节能环保集群:聚焦环保装备智能控制、节能算法与碳效评价标准体系,推动相关技术规范化发展;(14)新型食品集群:明确预制菜等产品的智能生产、成分评估、质量追溯等标准,衔接智能防伪服务规范;(15)软件与信息服务集群:制定工业软件智能开发、适配测试、安全防护等标准,支撑智能软件服务落地;(16)新兴数字产业集群:围绕大数据、元宇宙等领域,建立算力调度机制、交互体验规范与隐私保护标准体系,支撑模型即服务(MaaS)规模化应用。(结构如图8所示) (七)行业应用标准 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制定标准规范,支撑各领域智能化转型与系统集成落地。 1.智慧城市标准:聚焦智能路灯、城市大脑等系统的集成要求及数据交互规则,构建城市智能运行底座; 2.智慧农业标准:规范智能种植、养殖管理及病虫害监测流程,推动农业“智能+绿色”升级; 3.智慧能源标准:完善智能电网调度、分布式能源管理及储能控制体系,保障能源系统高效运行; 4.智慧文旅标准:制定景区智能导览、文化保护及安全预警的多模态交互标准,服务江苏文旅产业; 5.智慧物流标准:明确仓储自动化、无人配送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推动全链条智能化; 6.智慧教育标准:规范个性化教学推荐、虚拟实训及教育数据隐私保护要求; 7.智慧医疗标准:建立医学影像处理、辅助诊断及医疗数据 互通体系,覆盖“预防—诊疗—康复”全流程; 8.智慧交通标准:制定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及水上交通智能规划等标准,支撑立体交通升级; 9.智慧商贸标准:规范智能客服、无接触支付等场景的技术应用,构建高效服务体系; 10.智慧科研标准:明确智慧实验室建设及科研成果追溯要求,支撑高端领域创新; 11.跨行业应用协同标准:针对医疗与交通、农业与物流等跨行业融合场景,建立互操作接口规范、数据共享机制以及治理协同机制,实现跨行业系统的高效协同,支撑长三角区域多元化智能场景落地。(框架如图9所示) (八)安全/治理模块标准 围绕“输入可信—系统可控—行为合规”的核心目标,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适配多场景、支撑跨区域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标准体系。 1.质量标准(输入可信):统一数据采集质量、产品性能及服务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