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总结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家人工智能战略部署和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规划,以标准化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示范区。到2027年,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项以上;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50项以上,其中服务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标准不少于20项。建成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少于30项,重点产业链标准应用覆盖率达到85%以上,形成体系完备、应用广泛、示范效应显著的人工智能标准先行区。
建设思路
标准体系结构
以“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安全保障”为主线,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构建由八大模块组成的闭环协同体系:
- 基础共性(A)
- 基础支撑(B)
- 关键技术(C)
- 智能产品(D)
- 智能服务(E)
- 赋能新型工业化(F)
- 行业应用(G)
- 安全与治理(H)
标准框架层级
纵向构建“基础—技术—应用—治理”四级递进架构:
- 基础层:基础共性模块(A)和基础支撑模块(B),提供标准体系运行的规则依据与技术底座。
- 技术层:关键技术模块(C)和智能产品模块(D),聚焦核心算法与智能终端。
- 应用层:智能服务模块(E)、赋能新型工业化模块(F)与行业应用模块(G),面向重点行业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标准研制与融合应用。
- 治理层:安全与治理模块(H),围绕“输入可信—系统可控—行为合规”核心目标,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机制。
标准衔接机制
全面对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七大板块,确保纵向对接统一、横向结构完备,构建与国家标准体系紧密衔接、具有江苏特色、支撑体系持续演进的标准制度矩阵。结合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核心需求,重点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场景、长三角区域协同、中小企业适配等领域推进差异化标准补充与衔接优化。建立“国家—地方—团体”三级标准协同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标准体系构建格局。
重点方向
基础共性标准
- 测试评估:制定模型适配度、跨平台兼容性和行业智能化水平等方面的评估方法。
- 管理与服务:明确人工智能系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建立组织智能化能力分级评估及转型路径标准。
- 区域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数据分级分类、标准互认及联盟机制建设。
基础支撑标准
- 基础数据服务:规范数据采集、标注、治理及质量评估流程。
- 数据资源:制定并明确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共享接口设计及流通机制。
- 智能芯片:制定芯片架构设计、接口协议及性能指标等标准。
- 智能传感器:构建多模态融合、通信协议、集成测试等标准体系。
- 算力中心:明确设施建设、调度管理和存储安全等技术规范。
关键技术标准
- 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大模型、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具身智能、智能体、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群体智能、跨媒体智能。
智能产品标准
智能服务标准
- 智能软件开发、智能设计、智能防伪、模型即服务(MaaS)。
赋能新型工业化标准
- 制造业全流程标准: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
- 先进制造业集群标准: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纺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物联网、新材料、半导体、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通信、节能环保、新型食品、软件与信息服务、新兴数字产业。
行业应用标准
- 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文旅、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商贸、智慧科研、跨行业应用协同。
安全/治理模块标准
- 质量标准(输入可信)、安全标准(系统可控)、治理标准(行为合规)。
组织实施
- 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协同、产业联动”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联合牵头,依托江苏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全省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 标准研制路径:坚持“分类推进、急用先行”原则,将产业痛点转化为标准研制项目任务清单,采用“揭榜挂帅”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完成标准研制。
- 应用推广举措:支持南京江宁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高新区等园区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指导省内重点企业结合研发和产品化过程实施相关标准。
- 动态优化机制:定期对现行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修订、整合或废止建议。
- 国际协同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推动建立长三角人工智能标准协作机制,加强与沪浙皖相关领域标准对接,促进区域技术协同与标准互认。
附件:江苏省人工智能产业重点标准研制方向
列出了84项重点标准研制方向,包括标准名称/标准方向、缓急程度(优先级、推进级、完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