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出台背景与目的
- 政策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旨在建立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和碳排放交易市场,构建企业三级核算体系。
- 目的: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核算方法,为企业报告制度和碳交易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 主体:以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 核算边界:法人独立核算单位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电力热力消费和废水处理等。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核算方法:总体公式为
E = E燃烧 + E过程 + E电 + E热 + E废水,涵盖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石灰石分解)、电力热力消费和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采用
E = Σ(FCi * NCVi * OFi * 44 / 12) 计算,其中 FCi 为燃料净消耗量,NCVi 为低位发热量,OFi 为碳氧化率。
-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采用
EA = AD石灰 * EF石灰 计算,AD石灰 为石灰石消耗量,EF石灰 为石灰石分解排放因子。
- 电力热力消费排放:电力
E电 = AD电力 * EF电,热力 E热 = AD热 * EF热,其中 AD电力/热 为净购入量,EF电/热 为排放因子。
- 废水处理甲烷排放:根据废水厌氧处理系统参数计算。
数据质量保证与文件存档
- 制度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参数收集方案、仪表校验和内部审核制度,规范文档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
- 报告主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性质、年度、行业、代码等基本信息。
- 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化石燃料燃烧、过程排放、电力热力消费和废水处理排放量。
-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记录燃料消耗、石灰石消耗、电力热力购销、废水处理参数等,并说明数据来源。
-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记录燃料含碳量、碳氧化率、石灰石分解因子、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等,并说明来源。
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 碳酸钠分解排放:因国内碱法制浆企业不采用碳酸钠,故不涉及。
- 废水处理氧化亚氮排放:占比不足1%,忽略不计。
- 燃料参数实测:目前行业普遍无法实测,建议采用指南推荐值。
- 石灰石分解排放因子:采用修正后的国内实际生产情况值,略低于IPCC和欧盟缺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