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与关键数据总结
1. 背景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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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
- 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要求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
-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推动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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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 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提供参考依据。
- 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尚未有专门指南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 随着实践需要,国家可能会增补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3. 核算步骤
- 确定报告主体的核算边界。
- 识别企业所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类别及气体种类。
- 选择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公式。
- 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 将收集的数据代入计算公式得到各个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撰写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4. 核算边界与排放源
- 报告主体:最低一级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 核算边界: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
- 排放源:
-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 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
-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
- CH4回收与销毁量
- CO2回收利用量
- 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5. 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 化石燃料燃烧:使用公式ECO2_燃烧 = ADi×CCi×OFi×4412i计算。
- 碳酸盐使用:使用公式ECO2_碳酸盐 = ADi×EFi×PURi计算。
-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使用公式ECH4_废水 = (TOO-S)×EFCH4_废水计算。
- CH4回收与销毁:使用公式RCH4_回收销毁 = RCH4_自用 + RCH4_外供 + RCH4_火炬计算。
- CO2回收利用:使用公式RCO2_回收 = (Q外供×PURO2_外供 + Q自用×PURO2_自用)×19.77计算。
- 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使用公式ECO2_净电 = AD电力×EF电力和ECO2_净热 = AD热力×EF热力计算。
6. 数据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的规章制度。
- 建立企业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
- 制定可行的监测计划。
- 定期校准计量设备。
- 制定数据缺失的应对方案。
- 建立文档管理规范,保存维护相关文档和数据记录。
- 建立数据的内部审核和验证程序。
7. 报告内容
- 基本信息:报告主体名称、报告期、单位性质、组织或分支机构、地理位置、成立时间等。
- 核算边界及排放源: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具体核算方法。
-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详细描述各项活动水平数据的监测计划及执行情况。
-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详细说明各项排放因子的计算参数及其数据来源。
- 其他希望说明的情况:补充说明企业希望表达的相关诉求。
8. 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
- 租赁设备、跨行业生产活动、电力消费隐含的CO2间接排放量等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法。
- 企业排放量贡献小于1%的排放源是否需要报告的问题。
- 活动水平数据选择的问题。
以上是对研报主要内容和关键数据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