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标记复选框以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12个月中(或根据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根据规则405(§232.405)提交了《S-T条例》规定的每份互动数据文件。是 ☒ 否 ☐ 标记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非加速报告人、较小的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对“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较小的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请勾选此处以表示发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条为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而提供的延长过渡期。 ☐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如交易法规则 12b - 2 所定义) 。 截至本协议日期 , 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 8, 975, 000 股 , 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 目录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包括最多225,000股普通股的合计数量,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时,若承销商未全额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这些股份将被注销。因此,(2)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在承销商于2023年11月16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当前没有创始股份处于可被没收的状态。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 全球照明收购公司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说明 注 1 - 组织和业务运营说明 全球灯光收购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于2021年8月2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空白支票公司。本公司旨在与一家或多家企业或实体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资本重组或其他类似的商业组合(统称为“商业组合”)。尽管本公司在完成商业组合时不限于特定行业或领域,但本公司计划将搜索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投资领域:(1)清洁能源;(2)绿色融资;(3)循环经济;(4)能源技术;(5)低碳消费;以及(6)碳捕获和储存,或CCS。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活动。从2021年8月23日(成立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成立、首次公开募股(IPO)以及寻找初始业务组合的目标有关。公司最早将在完成业务组合后才可能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已生成并预计将继续通过IPO所得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形式产生非经营性收入。公司选定12月31日作为其财政年度末。 该公司的赞助商是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Carbon Neutral Holding Inc.(“赞助商 ”) 。 公司的注册声明于2023年11月13日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生效(“生效日期”)。同年11月16日,公司成功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IPO),发行了6,900,000个单位(“公开单位”),其中包括承销商授予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全额行使,即额外发行900,000个公开单位。每个单位的发售价格为10.00美元,总共筹集了69,000,000美元的净收益。同时,在IPO的同时,公司以10.00美元/单位的价格向其发起人出售了350,000个单位(“私人单位”)进行私募(“私募”),总共筹集了3,500,000美元的净收益。每个公开单位包含一股普通股(“公开股”)和一项权利,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时可获得六分之一的普通股(“公开权利”)。每个私人单位包含一股普通股(“私人股”)和一项权利,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时可获得六分之一的普通股(“私人权利”,与“公开权利”一起统称为“权利”)。 交易费用总计为5,038,858美元,其中包括1,380,000美元的承销费用、2,415,000美元的递延承销费用(仅在完成业务组合时支付)以及1,243,858美元的其他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11月16日,信托账户(以下简称“信托账户”)之外持有现金723,539美元,可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和运营资本用途。 公司对 IPO 网上所得净收益及私有单位出售所得净收益的具体应用拥有广泛的自主权,但需用于资助信托账户(以下简称“信托账户”),尽管大部分净收益计划主要用于完成一项业务合并。无法保证公司能够成功完成一项业务合并。 公司必须完成一项业务合并,其公允市场价值至少为信托账户(以下定义)中持有资产的80%(不包括未付的承销费用和利息收入产生的税款)在协议达成时。 进入初始业务合并。只有在以下情况下 , 公司才会完成业务合并交易后公司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 50% 或更多的未偿还投票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目标的控股权 , 足以使其不需要注册为根据《 1940 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的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Act”). 目录 全球照明收购公司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说明 注 1 - 组织和业务运营说明 - 续 在2023年11月16日完成首次公开募股(IPO)和私募发行后,共计69,345,000美元存入了一个信托账户(“信托账户”),该账户位于美国,并仅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16)节定义的美国政府证券,到期日为185天或更短,或者任何符合条件的钱市场基金(由公司根据《投资公司法》第2a-7规则确定),直到较早发生的情况:(i)完成业务合并;或(ii)按照以下描述分配信托账户。 公司将为其持有的所有现有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众股东”)在业务组合完成后提供赎回机会,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公众股份。该选择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i)在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业务组合时进行;或(ii)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进行。公司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决定采用股东批准还是要约收购的方式。公众股东有权按比例赎回其所持有的公众股份,获得信托账户中相应比例的资金(初始预计为每份公众股份10.05美元,加上信托账户中未提前释放用于支付公司税务义务的资金所获得的相应比例的利息)。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汇编(ASC)第480号主题“区分负债与权益”,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可赎回的公众股份将按赎回价值记录并分类为临时权益。 公司将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业务合并:若公司在业务合并完成前或完成后立即拥有至少5,001,000美元的净有形资产,并且如果公司寻求股东批准,则需获得多数投票赞成该业务合并。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投票,或者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公司决定进行股东投票,公司将在其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组织大纲(以下简称“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组织大纲”)的指导下,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业务合并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如果股东投票不是法律规定的要求,或者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公司决定不进行股东投票,公司将根据其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组织大纲,按照SEC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在完成业务合并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此外,每位公众股东无论是否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均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公众股份。如果公司就业务合并寻求股东批准,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可能持有创始人股份的任何公司董事或高管(以下简称“初始股东”)已同意(a)投票支持批准业务合并,并(b)放弃其赎回权利,或在股东投票批准业务合并或在与之相关的要约收购中出售股份的权利。 如果公司寻求股东对业务合并的批准且不根据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则根据修订重述的章程和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的规定,公众股东(以及该股东的任何关联方或与该股东一致行动或作为合伙、有限合伙、合资企业的人)将无法在业务合并中获得投票权。 受限于不得赎回超过公共股份总数15%或以上股份,除非获得公司的事先同意。 初始股东已同意(a)放弃其持有的与完成业务合并相关的创始人股、私人股和公众股的赎回权;以及(b)不提议或投票支持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履行赎回全部公众股义务(除非公司未能完成业务合并)的实质内容或时间安排的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细则修正案,除非公司在此类修正案的同时为公众股东提供赎回其公众股的机会。 目录 全球照明收购公司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说明 注 1 - 组织和业务运营说明 - 续 公司必须在2024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初步业务合并。此外,如果公司未能在2024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初步业务合并,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或指定方)可以选择但没有义务将完成业务合并的时间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三个月(最多可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以完成业务合并)(“组合期”)。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签订的修订和重述的章程及细则和信托协议条款,唯一可以延长公司完成初步业务合并的时间的方法是发起人和/或其指定方在适用截止日期前向信托账户存入690,000美元(每股0.10美元)。 修订并重述的章程和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要求此类修改须获得有权投票的股东多数赞成,并且这些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或通过代理投票。公众股东将不会被提供机会就公司将初始业务组合完成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延长至 2025 年 2 月 16 日或 2025 年 5 月 16 日进行投票,也不会有机会据此赎回其股份。 如果公司在组合期间内无法完成业务合并,将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和重述条款以及公司协议自动启动清算、解散和清盘程序。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但不超过十个营业日内,以现金形式赎回公众股份,每股价格等于信托账户中当时存入的资金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扣除已分配给公司的利息及应纳税款,以及最多10万美元用于支付解散费用),除以当时发行并仍流通的公众股份总数,此赎回将完全消灭公众股东作为公众股东的权利(包括获得进一步清算分配的权利,如有);(iii)在赎回后尽快,且在获得公司剩余股东和董事的批准后,进行清算和解散,但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关于为债权人提供赔偿及其他适用法律要求的规定。若公司被迫清算,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The Companies Act (As Revised) of the Cayman Islands),信托账户中的金额(扣除公众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名义面值总额)将被视为股本溢价,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可进行分配,前提是拟议分配日期之后,公司能够按照普通商业程序偿还债务。若公司被迫清算信托账户,公众股东将在分配日的前两天获得信托账户中的金额(包括任何已累计的利息,扣除应付税款)。 发行人同意,在公司未能在 combinational 期内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豁免其对创始人股份和私人股份的清算权利。承销商同意,在公司未能在 combinational 期内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豁免其延期承销佣金的权利(详见附注 6),届时这些金额将包含在信托账户中持有的其他资金内,并可用于赎回公众股份。如果发生此类分配,剩余可供分配的资产的每股价值可能低于每份公众股份 10.05 美元。 全球照明收购公司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说明 注 1 - 组织和业务运营说明 - 续 为了保护信托账户中持有的金额,发起人已同意在以下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引起的索赔,或者公司讨论过的潜在目标业务所引发的索赔,导致信托账户中的资金低于每股10.05美元,发起人将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涉及已执行有效且可强制执行协议的第三方,该协议放弃对其在或对信托账户中任何资金的权利、权益或主张,或者涉及公司对IPO承销商的赔偿义务,包括《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下的某些责任。此外,若第三方执行的豁免协议被视为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则发起人不对由此产生的第三方索赔负责。公司将采取措施降低发起人因债权人索赔而需对信托账户进行赔偿的可能性,包括要求所有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潜在目标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协议,放弃对信托账户中任何资金的权利、权益或主张。 持续关注的考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现金1,200万美元,工作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