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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致激光: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23-07-14-财报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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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致激光: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Miracle Laser Systems, Inc) 半年度报告 2015 目录 声明与提示............................................................................................................... 1第一节公司概览..................................................................................................... 2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3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第四节财务报表..................................................................................................... 6第五节财务报表附注............................................................................................ 13第六节重要事项................................................................................................... 36第七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40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一节公司概览 一、公司信息 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一、盈利能力 三、营运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系医疗器械行业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和经营激光、强光类医疗及美容设备,向用户提供全面的激光/强光医疗和美容解决方案,包括高性能的设备、全面的技术支持和长期的临床支持等,公司产品分为四大类:医疗美容产品、皮肤治疗产品、整形外科产品、泌尿外科产品。公司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拥有23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55项专利,获得ISO9001及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体系和成熟的商业模式。公司技术中心下设研发一部和研发二部负责新产品开发,研发团队具有多年的技术积累,经验丰富,已独立开发设计多款高性能激光和光电医疗和美容设备。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生产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方式,也根据市场预测情况,进行部分产品的生产备货,满足基本库存的要求;公司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商模式,部分出口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售,客户主要包括医院、门诊、美容机构、医疗器械公司、医疗设备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通过调结构、降成本、扩销售、重研发等措施,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保持销售收入、净利润的持续增长。公司201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0,423,208.06元(同比增加14,306,698.92元,比增31.02%),实现利润总额15,683,224.64元(同比增加4,444,503.86元,比增39.55%),实现净利润13,275,361.73元(同比增加3,746,685.82万元,比增39.32%)。 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1.02%,主要是因为2015年新增三个新产品,分别是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准分子激光治疗系统、紫外光准分子治疗仪,三个新产品2015年1-6月产生收入合计约1458万。 公司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主要是因为公司2015年新增三个新产品带来营业收入大幅增长31.02%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代理商积极性,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收入同比上升31.02%。因代理商量增加,毛利率同比下降3.69%。随着后续新产品的投入,公司效益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各项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生产流程进一步优化,生产损耗降低,生产效率提高。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产品或服务无重大变化。 三、风险与价值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国内激光医疗产品的成熟化、市场的同质化,国内激光医疗器械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同时国外知名激光医疗设备制造商纷纷加大了其产品在我国市场的销售力度,从而加剧了国内的市场竞争。若未来市场竞争趋向激烈,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经营业绩波动、经营利润下降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针对行业竞争风险,公司将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加强产品研发,加快新产品的研发速度,建立技术优势来增强市场竞争力。 2、产品注册风险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普遍面临生产资质定期更新、注册的风险。日趋严格的行业监管增加了新产品注册难度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公司生产资质的更新和新产品注册的进度,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虽然公司目前产品均已取得相关国内、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但由于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对产品技术的鉴定时间和审批周期可能较长,从而导致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推迟上市,甚至还可能出现不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情况,将可能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为应对此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积极进行生产、经营资质的更新和新产品注册的进度,提高新产品注册速度,在相关证书到期前及时更新相关证照,确保不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审计情况 审计报告正文: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致激光”)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奇致激光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奇致激光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奇致激光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三)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财务报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第五节财务报表附注 一、附注事项 二、报表项目注释 (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数系指201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期末数系指201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本期系指2015年1-6月,上期系指2014年1-6月。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注:货币资金2015年6月30日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56.66%,主要系归还短期借款及预付房产购置金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期末没有变现有限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说明:公司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购买的股票。 3、应收票据 注:应收票据2015年6月30日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90.40%,主要系票据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2)截至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截至期末,本公司无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5,747.37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5、预付账款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注:其他应收款2015年6月30日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9.85%,主要系增加设备保证金,扩大营销力度,增加销售人员借支款项所致。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1,125.44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3)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详见38、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详见38、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7、存货 注:本公司本期对期末产成品及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依据期末市价并结合库龄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测算而来。 8、其他流动资产: 注:本公司于2015年5月购买武汉市汉口银行“九通理财”第15112期(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500万元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汉银财富.恒盈系列”第194期(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200万元。其中第15112期期限65天,到期日为2015年7月30日;第194期期限35天,到期日为2015年7月3日。截止报告日,上述银行理财产品本息均已到期收回。 9、固定资产 注2:固定资产中原值1,446,410.84元、净值615,224.07元的房屋,是公司以彭国红个人名义购买的商品房,尚未过户到公司名下。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期末余额系预付武汉银楚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购置款。 13、短期借款 注:短期借款2015年6月30日余额较2014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42.86%,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期末余额的保证情况详见38、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4、应付账款 注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注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其他关联方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