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60亿元及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和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8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偿还外部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低于公司发债成本,并参考银行同期LPR利率和子公司当前融资成本确定。
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 借款方及额度(万元):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不超过180,000;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不超过170,000;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不超过170,000;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不超过160,000。
- 贷款总额度不超过680,000万元。
- 贷款用途:偿还外部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 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 贷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发债成本,并参考银行同期LPR利率和子公司当前融资成本确定。
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18,360万元,公司持有其50%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424,512.16万元,负债总额6,419,154.08万元,净利润194,964.12万元。
-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1,338万元,公司持有其72%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564,147.39万元,负债总额1,838,576.02万元,净利润82,500.62万元。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65,12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925,984.60万元,负债总额5,724,747.60万元,净利润183,523.70万元。
-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38,497万元,公司持有其56%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169,084.90万元,负债总额4,889,402.40万元,净利润45,026.69万元。
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提升中国核电整体经济效益。
- 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还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累计余额为1,299,824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