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总结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19年6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2277.2万份,授予价格为5.33元/份,激励对象为535人。
- 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2019年6月24日首次授予12277.2万份,2019年6月24日调整后为12389.3万份,2021年1月5日因非公开发行调整后为12511.5万份,2021年6月4日因激励对象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后为11006.8万份,2022年9月21日再次调整后为7512.193万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6月23日)行权有效,截至2022年6月24日,已行权34,856,987股,占可行权数量的99.72%,行权人数为489人,其中1人未行权。
- 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482人,行权总量为34,084,217股,占授予时总量的97.51%。
三、行权价格调整说明
- 历次行权价格调整:2019年7月19日因2018年度分红方案由5.33元/股调整为5.21元/股;2020年7月17日因2019年度分红方案由5.21元/股调整为5.09元/股;2021年1月5日因非公开发行股票由5.09元/股调整为4.99元/股;2020年年度分红方案实施完成后由4.99元/股调整为4.86元/股;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由4.86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的调整
- 历次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调整:2019年6月24日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调整后激励对象为535人,授予数量为12277.2万份;2021年6月4日因离职、调离、退休及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后激励对象为490人,授予数量为11006.8万份,注销1,504.71万份;2022年9月21日再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为466人,授予数量为7512.193万股,注销6,541,366股。
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等待期已于2022年6月23日届满,可行权数量为33,026,529份,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1.04%。
- 行权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经济增加值的增长值均满足条件)、个人绩效考核要求(46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C等或以上)、公司未发生重大违规事项、激励对象未发生违规事项。
- 公司层面业绩满足业绩条件: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2%,高于行业75分位值5.70%;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6.55%,高于行业75分位值15.93%;2021年经济增加值的增长值(ΔEVA)为正。
六、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 授予日:2019年6月24日;可行权数量:33,026,529股;可行权人数:466人;行权价格:4.71元/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行权安排:行权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6月23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行权,但需避开特定期间(如定期报告公告前后、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后、重大交易或事项决定过程中等)。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行权日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行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行权安排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和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