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招银国际]:中国医药: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公布,持续支持创新 - 发现报告

中国医药: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公布,持续支持创新

2024-11-29武煜、王银朋招银国际杨***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中国医药: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公布,持续支持创新

优于大市(维持) 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公布,持续支持创新 2024年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已公布,新增91种药品。在谈判/竞价环节中,117种目录外药品参与,89种成功加入,平均降价63%,降幅与2023年的62%及过去五年的平均59%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新增的91种药品中,65种来自国内企业,占比超70%,且这一比例逐年上升。新版医保目录将于2025年1月生效。医保局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议,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中国医药行业 武煜, CFA(852) 3900 0842jillwu@cmbi.com.hk 王银朋(852) 3657 6288andywang@cmbi.com.hk 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真创新的支持。无论评审还是谈判阶段,创新药的成功率都显著高于总体水平。在谈判阶段,创新药的成功率超过了90%,比总体成功率高出16个百分点。此次调整亦新增38种创新药进入目录,创历史新高。自医保局成立以来,经过7轮调整,累计有149种创新药被纳入医保目录。截至2024年10月,医保基金已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付超过3,500亿元,带动相关药品销售额超过5,100亿元。今年前10个月,医保基金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支付额约为920亿元,相比2019年同期增长了21倍。2023年,创新药在样本医院的院均药品费用占全部药品费用的比例已达15.1%。此外,近年来国家推行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腾出了超过5,000亿元的医保资金空间,为更多创新药纳入医保提供了有力支撑。 过往报告: 1.【行业研究】中国医药-行业持续反弹可期,政策环境全面改善2.【行业研究】中国医药-行业支持政策有望落地,业绩复苏可期3.【行业研究】中国医药-重视设备更新的政策机遇4.【行业研究】中国医药-业绩复苏将带来估值修复5.【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医药行业估值吸引,看好医药新消费6.【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创新药重磅利好政策落地7.【行业研究】中国医药-政策利好持续兑现8.【行业研究】中国医药- DRG/DIP2.0版本分组方案公布,持续利好创新9.【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反弹趋势基本确定,业绩有望复苏10.【行业研究】中国医药- 1H24业绩回顾:整体增长疲弱,创新药表现强劲11.【行业研究】中国医药-海外降息有望助力医药行业反弹12.【行业研究】中国医药-预期基本面改善,看好高弹性板块13.【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关注创新品种的医保机遇14.【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医保谈判继续支持创新,海外研发需求复苏15.【行业研究】中国医药-医疗设备招标有望复苏,创新药出海成果丰硕 多款重磅创新药进入医保。颇受关注的创新品种中,康方生物的卡度尼利单抗(PD-1/CTLA4)和依沃西单抗(PD-1/VEGF)、第一三共/阿斯利康的德曲妥珠单抗(HER2 ADC)、迪哲医药的舒沃替尼(EGFR exon 20抑制剂)、信达生物的托莱西单抗(PCSK9)等品种成功进入医保。在三代EGFR TKI中,瑞齐替尼和瑞厄替尼被纳入医保用于二线治疗,同时贝福替尼的一线适应症新增医保,奥希替尼一线联用化疗新增医保,阿美替尼成功续约,预计国产厂商将持续替代奥希替尼。替雷利珠单抗新增多项一线适应症进入医保,包括肝癌、ES-SCLC和胃癌(全人群),进一步巩固其在PD-1市场的领先地位。特瑞普利单抗亦新增NSCLC辅助治疗、一线肾细胞癌、一线ES-SCLC和一线TNBC进入医保。本次调整亦新增了恩朗苏拜单抗和赛帕利单抗两个国产PD-1品种进入医保,覆盖小适应症。此外,石药集团的恩必普注射液续约降价12.5%,恩必普胶囊续约降价3.6%。我们估计其他创新药续约降价较温和。 赋能商保,预计将覆盖高价创新药/械。对于一些昂贵的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药物,仅靠基本医保难以完全覆盖,医保局正致力于构建“1+3+N”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创新药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医保局正在探索推进医保数据赋能商业保险公司、实现医保基金与商业保险同步结算等支持政策,预计将大幅降低商保公司核保成本,推动商保公司提升赔付水平的基础上,更多覆盖创新药耗和器械。我们认为,未来类似CART疗法和TAVR手术的高价创新药械将通过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协同获得更好的报销覆盖。 资料来源:医保局,招银国际环球市场 资料来源:医保局,招银国际环球市场 免责声明及披露 分析员声明 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之分析员,就本报告所提及的证券及其发行人做出以下声明:(1)发表于本报告的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及其发行人的观点;(2)他们的薪酬在过往、现在和将来与发表在报告上的观点并无直接或间接关系。 此外,分析员确认,无论是他们本人还是他们的关联人士(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操作守则的相关定义)(1)并没有在发表研究报告30日前处置或买卖该等证券;(2)不会在发表报告3个工作日内处置或买卖本报告中提及的该等证券;(3)没有在有关香港上市公司内任职高级人员;(4)并没有持有有关证券的任何权益。 招银国际环球市场投资评级 买入:股价于未来12个月的潜在涨幅超过15%持有:股价于未来12个月的潜在变幅在-10%至+15%之间卖出:股价于未来12个月的潜在跌幅超过10%未评级:招银国际证券并未给予投资评级 招银国际环球市场行业投资评级 优于大市:行业股价于未来12个月预期表现跑赢大市指标同步大市:行业股价于未来12个月预期表现与大市指标相若落后大市:行业股价于未来12个月预期表现跑输大市指标 招银国际环球市场有限公司 重要披露 本报告内所提及的任何投资都可能涉及相当大的风险。报告所载数据可能不适合所有投资者。招银国际环球市场不提供任何针对个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没有把任何人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特殊需求考虑进去。而过去的表现亦不代表未来的表现,实际情况可能和报告中所载的大不相同。本报告中所提及的投资价值或回报存在不确定性及难以保证,并可能会受目标资产表现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影响。招银国际环球市场建议投资者应该独立评估投资和策略,并鼓励投资者咨询专业财务顾问以便作出投资决定。 本报告包含的任何信息由招银国际环球市场编写,仅为本公司及其关联机构的特定客户和其他专业人士提供的参考数据。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皆不可作为或被视为证券出售要约或证券买卖的邀请,亦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及其雇员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作出任何担保。我们不对因依赖本报告所载资料采取任何行动而引致之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错误、疏忽、违约、不谨慎或各类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任何使用本报告信息所作的投资决定完全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 本报告基于我们认为可靠且已经公开的信息,我们力求但不担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且不承诺作出任何相关变更的通知。本公司可发布其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或结论不一致的报告。这些报告均反映报告编写时不同的假设、观点及分析方法。客户应该小心注意本报告中所提及的前瞻性预测和实际情况可能有显着区别,唯我们已合理、谨慎地确保预测所用的假设基础是公平、合理。招银国际环球市场可能采取与报告中建议及/或观点不一致的立场或投资决定。 本公司或其附属关联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不时自行及/或代表其客户进行交易或持有该等证券的权益,还可能与这些公司具有其他投资银行相关业务联系。因此,投资者应注意本报告可能存在的客观性及利益冲突的情况,本公司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于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售、转发及或向特定读者以外的人士传阅,否则有可能触犯相关证券法规。如需索取更多有关证券的信息,请与我们联络。 对于接收此份报告的英国投资者 本报告仅提供给符合(I)不时修订之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令2005年(金融推广)令(“金融服务令”)第19(5)条之人士及(II)属金融服务令第49(2) (a)至(d)条(高净值公司或非公司社团等)之机构人士,未经招银国际环球市场书面授权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人。 对于接收此份报告的美国投资者 招银国际环球市场不是在美国的注册经纪交易商。因此,招银国际环球市场不受美国就有关研究报告准备和研究分析员独立性的规则的约束。负责撰写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之分析员,未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注册或获得研究分析师的资格。分析员不受旨在确保分析师不受可能影响研究报告可靠性的潜在利益冲突的相关FINRA规则的限制。本报告仅提供给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规则15a-6定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个人。接收本报告之行为即表明同意接受协议不得将本报告分发或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接收本报告的美国收件人如想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交易,都应仅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来进行交易。 对于在新加坡的收件人 本报告由CMBI (Singapore) Pte. Limited(CMBISG)(公司注册号201731928D)在新加坡分发。CMBISG是在《财务顾问法案》(新加坡法例第110章)下所界定,并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的豁免财务顾问公司。CMBISG可根据《财务顾问条例》第32C条下的安排分发其各自的外国实体,附属机构或其他外国研究机构篇制的报告。如果报告在新加坡分发给非《证券与期货法案》(新加坡法例第289章)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专家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则CMBISG仅会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对这些人士就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新加坡的收件人应致电(+65 6350 4400)联系CMBISG,以了解由本报告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