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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税收政策落地,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财政部等三部委优化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点评 报告摘要 事件: 2024年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数据要点: 子行业评级 契税优惠力度加大,积极支持居民购房需求。 房 地 产 开 发和运营无评级房地产服务无评级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本次新政将低税率1%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至140平方米,对于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房产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相关研究报告 <<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积极推进,置换需求陆续释放>>--2024-06-03<<发债房企2023年年报总结:短期业绩承压,优质龙头未来可期>>--2024-05-15<<首张城中村改造房票在广州发放,郑州二手房“以旧换新”正式启动>>--2024-04-23 另外,对于一线城市而言,以往政策为第二套住房契税按照3%税率收取,此次政策调整后,四大一线城市与其他城市一样也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一线城市购买二套房购房者受益最大,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改善性需求。 证券分析师:徐超电话:18311057693E-MAIL:xuchao@tpyzq.com分析师登记编号:S1190521050001 研究助理:戴梓涵电话:18217681683E-MAIL:daizh@tpyzq.com一般证券业务登记编号:S1190122070013 增值税免征范围扩大,降低二手房市场交易成本。 增值税方面,新政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目前北京和上海已经提出取消普宅标准,广州和深圳暂未发布相关政策。新政调整后可以降低一线城市居民购房税费,增加房地产市场交易流动性。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企资金负担。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 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有助于缓解房企资金负担。此外,新政提及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链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地产税收政策落地,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为房地产行业定下新基调。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提及“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此次财政部等三部委及时发布多项房地产税收政策,地产税收政策落地,我们认为对于购房者和房企均可带来利好,可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提升购房信心,还可以缓解房企资金流动性压力,提振市场预期,助力房地产市场实现止跌回稳。 风险提示: 政策支持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房地产行业修复不及预期风险;房企信用风险超预期; 投资评级说明 1、行业评级 看好: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沪深300指数5%以上;中性: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沪深300指数-5%与5%之间;看淡: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沪深300指数5%以下。 2、公司评级 买入: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在15%以上;增持: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与15%之间;持有: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与5%之间;减持: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与-15%之间;卖出: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低于-15%以下。 太平洋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二单元七层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开行大厦10楼D座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与莲花路新世界文博中心19层1904号广州市大道中圣丰广场988号102室 研究院 中国北京100044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座投诉电话:95397投诉邮箱:kefu@tpyzq.com 重要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57165982D。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我公司及其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本报告版权归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任何人使用本报告,视为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