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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文件简评:完善医保预付金制度,回款压力有望减轻

医药生物2024-11-12丁丹、唐玉青国泰君安证券Y***
《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文件简评:完善医保预付金制度,回款压力有望减轻

股票研究/2024.11.12 完善医保预付金制度,回款压力有望减轻医药 评级:增持 ——《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文件简评 丁丹(分析师)唐玉青(研究助理) 0755-23976735021-38031031 dingdan@gtjas.comtangyuqing028689@gtjas.com 细分行业评级 上次评级:增持 医药制造业增持 医药服务业增持 登记编号S0880514030001S0880123070133 股票研 究 行业专题研 究 证券研究报 告 本报告导读: 11月11日医保局联合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完善医保预付金制度,未来有望全国执行,医药企业回款压力有望减轻。 投资要点: 两部门联合发文完善医保预付金制度。11月,医保局和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于每年1月自愿申请 预付金,预付规模在1个月左右。预付金制度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作为拨付预付金的条件和标准,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目前我国医保统筹基金整体运行平稳,2024年1-7月统筹基金收入15755 亿元(+4.0%),统筹支出13829亿元(+14.9%),截止7月新增累 计结余1926亿元。因居民医保收支时序性不同,多为年底及年初集中缴费,按月支出,单月结余呈现年底年初为正/年中为负的规律性波动。 预付金制度此前已有尝试,部分地区已推动落实。此前国家医保局 及部分省份已有关于预付金制度的探索与试点。4月,医保局新闻 发布会上提出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1-3个月的医保结算预付金,减轻其运行压力。7月,医保局发文,加快推进年度基金清算工作,确保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算,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1月,湖北医保局发文优化基金预付及结算管理机制,截至10月中旬,累计预付医保基金15.06亿元,惠及1200余家医疗机构。6月,陕西省医保局发文,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于每年12月申请支付次年的预付金(原则上预支1.5个月支付额)。医保预付金制度此前已有雏形,湖北和陕西省已开启试点,此次两部门联合颁布文件在国家层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医保基金预付制度 流通企业回款压力或有所缓解。2024年医药流通面临较大的回款压 力,2024Q1-3,应收账款增速3.1%明显高于收入0.8%的增速,预 付金制度若全国实施后,可一定程度缓解医疗机构垫付压力,与之结算的流通企业也有望相应减轻回款压力、加快资金回笼。受益标的:上海医药、国药股份。 集采药品回款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制造业影响分化。国务院2015年 即要求医疗机构对集采药物的回款周期应不超过30天。2021年国 务院再次发文要求医疗机构及时结清集采药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上海、浙江、湖南等多省市集采文件均注明要求回款周期不超过30天或次月底。2024年前三季度各细分领域普遍呈现应收账款增速高于收入增速的情况,其中已集采范围最大的化学制剂上市公司板块应收账款增速3.2%低于收入增速3.4%已集采多品类的医疗耗材也呈现应收账款增速7.3%低于收入增速8.2%。维持恒瑞医药、华东医药、恩华药业、京新药业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执行进度不及预期风险 相关报告 医药《【国君医药】创新药周报20241104-20241108》2024.11.09 医药《板块分化,把握创新与复苏主线》 2024.11.08 医药《把握差异化复苏节奏,优选龙头》 医药《医药:创新药周报20241028-20241101》2024.11.02 2024.11.04 医药《2024Q3公募基金医药重仓股统计》 2024.10.27 表1:重点公司盈利预测和估值 公司 公司 每股收益(元) 业绩增速 市盈率 投资评级 代码 名称 2023A 2024E 2025E 2023A 2024E 2025E 2024E 2025E 600276.SH 恒瑞医药 0.67 0.96 1.10 10% 42% 15% 51 45 增持 000963.SZ 华东医药 1.62 1.93 2.25 14% 20% 16% 19 16 增持 002262.SZ 恩华药业 1.03 1.20 1.45 15% 17% 20% 22 18 增持 002020.SZ 京新药业 0.72 0.86 0.97 -7% 20% 13% 15 13 增持 数据来源:Wind,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数据截至2024年11月12日.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 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 然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所指的投资及服务可能不适合个别客户,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务必注意,其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无关。 本公司利用信息隔离墙控制内部一个或多个领域、部门或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动。因此,投资者应注意,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在决定投资前,如有需要,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或引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泰君安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若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通过此途径获得本报告的投资者应自行联系该机构以要求获悉更详细信息或进而交易本报告中提及的证券。本报告不构成本公司向该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亦不为该机构之客户因使用本报告或报告所载内容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投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 以报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 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说明 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15%以上 谨慎增持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 减持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增持明显强于沪深300指数 中性基本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减持明显弱于沪深300指数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上海 深圳 北京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 20层 务中心B栋27层 街中心南楼18层 邮编200041 518026 100032 电话(021)38676666 (0755)23976888 (010)83939888 E-mail:gtjaresearch@gtja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