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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于大市(维持) ——医药生物行业快评报告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预付金”有利于缩短药品、耗材企业回款周期,促进医疗机构稳健运行。 投资要点: 《通知》从政策制度安排、申请流程、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明确了规范要求,主要体现“三个明确”和“三个规范”。要求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地区的预付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个明确”是指: 政策助力,医疗设备更新提速2024年前三季度:中药新药研发热情延续,上市受理数量超2023年全年水平政府支持整合重组,关注国企改革、新质生产力等 ①明确政策内涵。预付金是医保部门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的周转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按原规定执行。 ②明确拨付条件。基金安全是实施预付工作的基本前提,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和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等级作为拨付预付金的条件和标准。 ③明确支出标准。核定标准原则上以前一至三年相关医疗保险基金月平均支出额为基数,合理确定预付金的基础规模,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 “三个规范”是指: ①规范流程管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度1月上旬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申请预付金。医保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预付医疗机构范围及预付金规模,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按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预付金实行按年度核定,年底前医保部门要与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对账核算工作,通过交回支出户或冲抵结算金额的方式予以收回。 ②规范会计核算。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应定期做好医保预付金对账工作,医保部门应做好预付金拨付、清算、核销的会计核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除按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外,还应当单独设置台账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支出程序,严禁借出或挪作他用。 ③规范资金监督。医保部门要将医保预付金纳入服务协议,细化相关条款。同时,明确医保部门收回预付金的情形,对无法收回 的,停止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结算费用并申请进入司法程序,保证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预付有利于缩短药品、耗材企业回款周期 医保预付制度可以及时采购高质量的药品和医疗耗材,及时结算医药企业、试剂耗材厂商的款项。国家医保局今年以来多次强调“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DRG/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提到完善预付金制度,要把“预付金”作为赋能金,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运行压力。之后已有部分地区先后落实预付金制度。根据赛柏蓝报道,政策已取得了一定成效,药品企业耗材回款周期也随之得到明显缩短。 缓解医疗机构垫支压力,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预付款到账后,医院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之前,就能够获得资金支持,大大减轻了医院的财务负担。通过前置资金支持这一步,医院在资源的分配上将更加灵活主动,有利于科学规划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投资建议:医药、医疗、医保的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深化,医保作为医疗服务的购买方及核心支付方,医保支付改革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抓手。“预付金”制度有利于缩短药品、耗材企业回款周期,促进医疗机构稳健运行。建议关注受益于“预付金”制度的医疗服务机构、医药流通、医疗器械、药品等相关赛道。 风险因素:政策不及预期风险等 强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以上;同步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涨幅10%至-10%之间;弱于大市:未来6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大盘跌幅10%以上。 买入: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15%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15%;观望: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涨幅-5%至5%;卖出:未来6个月内公司相对大盘跌幅5%以上。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Tale_ReliefInfo]免责条款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覆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和证券咨询等多项业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内容所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在法律许可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类似的金融服务。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且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也不保证文中的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分析师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发表和引用。未经我方许可而引用、刊发或转载的引起法律后果和造成我公司经济损失的概由对方承担,我公司保留追究的权利。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