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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回顾及展望

金融 2024-11-11 联合资信 Bach🐮
报告封面

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二部金控行业组 报告摘要: 2023-2024年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经历了较大变革,随着“四级垂管”监管架构形成,混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效能得到增强,金融维持严监管态势,有利于地方金控规范健康发展。在当前国家强化金融监管的主基调下,预计2025年金融行业仍将维持严监管态势,地方金控内控管理水平仍需持续提升。 2024年以来,地方政府仍在牌照资源整合、资本金等方面对地方金控提供了大力支持,肯定了金控平台在地方国企体系内的重要地位。各区域地方金控持续完善自身业务体系,积极布局银行、保险、证券为主的核心金融牌照业务。地方金控资本补充力度仍较大,各平台资本实力分化仍比较明显,整体资本实力较强,杠杆水平较合理。2024年上半年,在利率持续下行环境下,各地方金控经营承压,盈利能力稳中有降,盈利能力分化较明显,多数地方金控本部盈利能力仍较弱。 从发债及信用状况来看,2024年以来地方金控债券发行规模仍较大,目前存续债券期限结构整体较合理,主体信用资质总体保持稳定且处于较好水平,部分地方金控受区域负面舆情、自身资产质量承压等因素影响信用利差仍较大,随着市场利率走低,在资本市场结构性“资产荒”的环境下,2024年前三季度地方金控信用利差明显收窄。 随着国家一揽子经济增量政策相继出台,经济发展预期有所改善,市场信心有所回升,为地方金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但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下,地方金控业务仍需提质增效,促进地方金控持续加强旗下金融资源优化整合,行业分化现状仍将持续。 随着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持续推进,金融化债已成为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地方金控旗下区域银行、券商、AMC等金融机构能够提供较丰富金融资源,但需关注政府债务风险向地方金控内部转移,对地方金控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行业展望:稳定 一、引言及样本选择 本文所指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地方金控”)系广义上由地方政府实际控制,控股金融或类金融业务种类在两种及以上,以控制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的股权作为其主要业务,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企业。 地方金控平台是由地方政府主导、通过整合当地金融资源而成立的金融控股集团,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重要使命,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区域内重要性突出,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创新以及国企混改共同推动了地方金控平台的产生和发展,目前,省属地方金控平台已基本完成布局,市县级金控平台仍持续处于整合发展阶段。但由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金融资源不平衡,地方金控发展情况差距较大,市县级地方金控中体现尤为明显,强经济发展区域内的地方金控整体上具有更强的经营实力。 我们按照控股金融或类金融业务种类在两种及以上、且金融业务收入/利润贡献度超过总收入/总利润的50%的标准对地方国有平台进行筛选,并将地方政府明确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和管理职责的国有平台纳入考虑。此外,对于同省份内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省级金控我们综合考虑金控属性强弱及控制关系对样本进行剔除,同体系内仅保留1家样本进行统计(如广西省省级金控保留广西金投,剔除了其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前述标准,我们共筛选出具有2023年公开财务资料的样本企业共51家1,其中包括省级地方金控25家、地市级(含区县级,下同)地方金控26家,主要情况如表1所示。考虑到仍有相当数量的样本企业无公开三季报数据,本文主要基于前述51家样本地方金控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二、地方金控公司监管及政策环境 2023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经历了较大变革,2024年新监管机制落实强化了监管效能,金融维持严监管态势,地方金融组织步入强监管;随着混业监管体系完善及地方金融监管深化,有利于地方金控规范健康发展。 回溯到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由“一行两会”转变为“一行一局一会”的金融监管格局。2023年10月,原中国人民银行对金控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正式被划入金融监管总局。同时,随着金融监管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总局—省局—分局—支局”的“四级垂管”监管架构形成,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得到增强。新监管机制强化了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的监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以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不再承担发展地方金融业等工作。 围绕中央严控风险的政策基调,金融监管总局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金融业监管体系及制度建设,强监管态势持续。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以下简称“8号文”)指出要严控地方金融组织数量增长,严格限制跨省展业,并严格控制地方金融组织杠杆和融资来源,地方金融组织步入强监管。 对于地方金控而言,多数平台旗下业态复杂,除了始终处于强监管体系下的银行、保险、证券等特许金融业务外,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7+4”类地方金融业务亦是其重要的业态构成部分。随着我国监管体系逐步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中央监管机构之间的政策协调得到加强,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有助于更好地监管各类金融机构、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随着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以及中央加强对地方金融业务监管,先前对于地方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得到一定补充,对地方金控内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长远来看对于地方金控规范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地方金控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方金控在持续整合区域内金融资源的同时,仍积极向外布局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的核心金融牌照业务。 从牌照资源来看,省级地方金控平台掌控金融资源相对较丰富,体量相对较大,而地市级地方金控牌照资源受区域状况影响分化较大,除部分发达区域地市级金控平台外,多数地市级平台以类金融、产业投资等业务为主。近年来,地方政府仍持续推进区域内金融资源整合至地方金控平台,但在地方金控的整体牌照布局上,银行、保险、证券等核心金融牌照始终较为稀缺。近两年来,各地方金控平台谋求核心金融牌照的热度不减,积极通过划转、收购等方式补齐缺失牌照或持续提升核心牌照持股比例,以强化自身金融业务布局,例如湖北国资委旗下金控平台湖北宏泰先后收购或增持天风证券及长江财险,武汉金控等4家武汉市国资企业于2023年初完成华源证券(原九州证券)收购后,又将于2024年联合向华源证券增资16.76亿元。 此外,2023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多次发文要求央企和国企加速回归主业。在《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以及国务院国资委“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等要求推动下,多家央企集团于2023年下旬开始加速剥离非主业金融股权。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国资或地方金控积极向外布局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的核心金融业务,成为此次央企金融股权“清退潮”中重要接盘方,例如成都国资旗下成都交子金控及成都环境投资集团共同承接了国投资本转让的锦泰财险20%股权等,成都交子金控所持锦泰保险比例增至33%。 2024年以来,地方金控资本补充力度仍较大,截至2024年6月末,各地方金控平台整体资本规模仍较大,但资本实力分化仍比较明显,核心金融牌照资源相对丰富的省级平台权益稳定性仍较弱。 得益于地方政府增资以及区域金融资源整合,自2021年以来,超七成的样本地方金控平台的实收资本均有所增长,甚至多家省级或市级地方金控平台实收资本连续数年获得多次增长,如广东粤财、四川金控、河南农开、广州金控、厦门金圆、厦门国贸资本、湖南财鑫、苏州相城金控等,体现了当地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及地方金控在政府体系内重要的战略地位。2024年以来,地方金控资本补充力度仍较大。2024年上半年,分别有13家地方(含7家省级平台、6家市级平台)金控平台实收资本得到增长,其中湖北宏泰、厦门金圆、四川金控实收资本增长规模较大,实收资本增长规模分别为206.04亿元、69.93亿元和27.73亿元。 从资本实力来看,截至2024年6月末,地方金控实收资本规模仍存在较为明显分化,市级地方金控的资本实力整体弱于省级地方金控,其中省级地方金控实收资本多数集中在50亿元至200亿元左右(中位数为116.00亿元),市级地方金控实收资本则多数集中于30亿元至100亿元左右(中位值为53.50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实收资本在100亿以上的地方金控共18家,其中含省级金控14家,较2022年末新增3家(湖北宏泰、河南农开及广西金投),市级金控4家,较2022年末新增1家(广州金控)。 所有者权益方面,截至2024年6月末,共有11家2地方金控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浙江金控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要求上缴资金而冲减股本溢价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25.64亿元,浙江东方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造成其他综合收益减少而导致所有者权益下降8.95亿元,山东鲁信、江西金控、河南投资、青岛城投金控主要因永续债到期偿还导致所有者权益分别下降4.54亿元、10.26亿元、9.58亿元和6.34亿元,台州金投因其他综合收益下降导致所有者权益下降0.12亿元,无锡创投因少数股东权益下降导致所有者权益下降1.03亿元,此外,湖北宏泰、重庆渝富、西安投控因利润亏损或分红导致所有者权益有所下降。 从权益构成来看,受区域金融资源整合影响,省级地方金控多为接受地方政府或国资委股权划入一二类核心金融牌照并被委托履行部分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但该类金融机构多数并非全资持有,而是通过委派董事会、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式进行控制,这使得相当数量省级地方金控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截至2024年6月末,25家省级样本平台中,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超40%的主体数量达10家,与上年末持平,其中占比超过60%的主体有3家,分别为安徽国元(66.67%)、四川金控(62.07%)和天津津融(60.34%)。相较于省级地方金控,市级地方金控业务类型多以类金融企业为主,权益稳定性相对较好,超六成主体少数股东权益占比低于30%。截至2024年6月末,市级地方金控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超40%的主体数量共7家,较上年末新增2家,分别为南京紫金(45.11%)和杭州金控(49.27%),其余5家分别为成都交子金控(68.90%)、广州金控(54.93%)、苏州国发(47.61%)、中关村金服(占比48.08%)和青岛城投控股(占比49.35%),主要集中于经济较为发达市区且合并范围内拥有核心牌照的市级地方金控。 2024年上半年,地方金控杠杆水平基本保持稳定,整体仍处于较合理水平,受金融业务特性及业态不同的影响,地方金控杠杆水平存在分化,部分主体杠杆水平处于较高水平。 从杠杆水平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地方金控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多数平稳(变化幅度在上下5个百分点内),51家地方金控中仅8家资产负债率较2022年末变化超过5个百分点。2024年1-6月,51家地方金控中仅2家资产负债率变化较上年末超过5个百分点,分别为杭州金投和厦门金圆,其中厦门金圆主要系股东增资所致,杭州金投主要系主动压缩有息债务所致。地方金控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超过八成为微增状态,仅有4家变动幅度超过5%,分别为渝富资本、厦门金圆、福州金控和江苏黄海金控,主要系股东增资或公司实行统借统还随着子公司业务发展用资需求增加故有息债务增加所致。 从杠杆情况来看,受金融业务性质影响,地方金控整体杠杆水平较高,截至2024年6月末,51家样本企业中仍主要分布于40%~70%之间。同时,地方金控杠杆水平易受旗下金融业务组合影响,由于银行、保险、证券等核心金融牌照日常对于负债经营需求较大,核心牌照集中的金控其平均杠杆水平亦偏高,因此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