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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周报:能源法正式出台,江苏省推进绿电三进工程

公用事业2024-11-12张一弛财通证券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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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周报:能源法正式出台,江苏省推进绿电三进工程

能源法表决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向碳排双控全面转型: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2)消纳责任权重向重点用能单位分解: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3)明确绿证地位: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发布: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广东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权重1个百分点。2023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18.1%,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 2024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发布:2024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11631个,其中风电项目36个,光伏发电项目11560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0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510个),生物质发电项目35个。 江苏省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江苏省提出大力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强调提高跨省绿电输送能力,加快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光电源规划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探索绿电溯源技术与绿电直连项目。力争2027年外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达到60%以上、外来电通道输电能力达到4600万千瓦、省内绿电交易供应电量达到约400亿千瓦时。 重点公司公告:1)新天绿能:10月发电量12.0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0%; 截至10月底累计发电量110.3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2)龙源电力:10月发电量58.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2%;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发电量627.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4%。3)中广核新能源:10月发电量1670.5吉瓦时,同比增加31.9%;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发电量16323.3吉瓦时,同比增加3.8%。 主要流域来水情况:2024年11月9日,三峡大坝当周平均入库流量6271立方米/秒,相比去年同期-40.19%,环比上周-18.70%。二滩水库当日入库流量1263立方米/秒,当周平均入库流量1221立方米/秒,相比去年同期+45.78%,环比上周+23.69%。 风险提示:用电需求不及预期;电价下滑;煤炭价格波动;来水不及预期 1行业要闻 1)黑龙江省发布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 11月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本次征求意见稿包含电力市场运营规则、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等9篇文件。 集中式风电光伏场站报量报价参与现货。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2.0版)提到,参与现货市场的发电企业包括燃煤机组与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场 站,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国网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直调的公用燃煤机组均以机组为单位参与现货市场,10万千瓦及以上的竞价燃煤机组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竞价,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场站以场站为单位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表1.发电企业参与现货市场规则 起步阶段市场用户报量不报价。起步阶段,一类用户、售电公司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二类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现货市场。三、四类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网代理购电暂不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申报。独立储能可按自然月自愿选择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日前现货市场竞价;或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在日前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市场初期,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应以同一节点的聚合资源为交易单元直接参与电力批发市场,虚拟电厂聚合后应对电网呈现用电特性。 表2.市场用户分类 2)2023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发布 截至2023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5.16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5%,占全部电力装机的52%。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95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1.8%。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同比提高0.4pct。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32.0%,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北京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消纳责任权。湖南、重庆、广东、广西4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来水减少等自然原因,依政策对权重进行核减。依政策核减后,湖南、广西、重庆均完成国家下达的权重,广东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权重1个百分点。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监测。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同比提高2.2pct。2023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18.1%,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除西藏免于考核、新疆只监测外,全国所有省份均完成国家下达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含跨区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风电利用率提升,可再生能源占特高压输电量比例提升。2023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7.3%,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0%,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9.4%,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2023年,20条直流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624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3281亿千瓦时,同比提高3.6%,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直流特高压线路总输送电量的52.5%。 3)新疆电力现货市场开展调电试运行工作 据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新疆电力现货市场于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开展调电试运行工作。本次调电试运行交易结果实际执行,不进行结算。公用火电企业、新能源企业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直流配套火电、新能源项目暂不参与疆内现货市场。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代理购电用户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4)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 2024年9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户用光伏)项目共11631 个,其中风电项目36个,光伏发电项目11560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0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510个),生物质发电项目35个。 5)《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发布 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根据资源禀赋条件,虚拟电厂可分为负荷类虚拟电厂、发电类虚拟电厂。其中,负荷类虚拟电厂包括日前响应型虚拟电厂、小时响应型虚拟电厂、直控型虚拟电厂。虚拟电厂默认参与需求响应交易。 6)江苏省实施绿电“三进”工程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提出大力实施“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 争取高比例大规模绿电进江苏,加速输电通道建设。针对推动“绿电进江苏”工程,文件重点强调提高跨省绿电输送能力,将原主送煤电的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更多风光电量,力争2027年外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快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光电源规划建设工作,实现更大规模绿电输送江苏;积极开拓省间绿电交易规模,提高电力余缺互济,实现绿电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7年外来电通道输电能力达到4600万千瓦。 积极推动新能源参与绿电交易,支持多年度绿电交易。针对绿电交易,文件提到:积极推动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进入绿电市场,推动分布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研究补贴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机制。此外,优化绿电交易服务水平,支持发用双方开展多年度绿电交易,通过长期协议固化绿电供需和价格。到2027年,力争省内绿电交易供应电量达到约400亿千瓦时,比2024年增加约3倍。 探索绿电溯源与绿电直连项目,提高我国绿电公信力。针对目前海外法案要求趋严、我国绿电绿证国际公信力有待提升的局势,文件从绿电溯源、绿电直连项目等角度做出了部署:①积极开展绿电交易溯源、电网潮流溯源等技术的研究,基于证电合一交易、区块链标等方法为绿电使用提供逻辑溯源、物理溯源等方法; ②适时选取部分对绿电需求迫切的出口欧盟电池重点企业,开展电网企业绿电直连技术方案评估,因地制宜打造绿电直连项目,提升省内电池等行业产品绿色竞争力。 文件通过“三大工程”对当前绿电发展的诸多痛点做出了指引——大规模绿电的引进与输电通道建设加速有望支撑省内快速增长的绿电需求,同时缓解三北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实现绿电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配置;分布式项目、带补贴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机制有待完善,相关政策与市场机制的研究亟需推进;绿电直连项目、绿电溯源技术的研究有望破解我国绿电绿证国际公信力不足的局面。江苏省绿电“三进”工程的推进有望全面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 7)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2024年10月修订版)发布 11月5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印发《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2024年10月修订版)》。文件指出,零售市场成员包括零售用户、售电公司、虚拟电厂、电力交易机构及电网企业等。电能量交易约定主要分为七类,分别为固定零售价格类、批发均价+固定代理价格类、分时固定零售价格类、分时批发均价+固定代理价格类、分时市场费率类、组合类和保底售电价格类等。零售市场采用“月结月清”的结算模式。 8)《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版)》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公开征求《云南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 版)》意见建议。文件提出,原则上,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均应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参与方式可分为报量报、报量不报价。省内燃煤机组、具有较好调节性能的市场化水电以及试点参与优化出清的风电、光伏原则上采用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出清;其他市场化水电、风电、光伏等交易单元采用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出清。现货市场起步阶段,参与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的用户(包括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等)采用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现货市场运行成熟、具备条件后,以用户侧报量报价模式组织现货市场交易。 9)能源法表决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法共九章,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耗双控向碳排双控转型,政策考核打开绿电需求空间。回顾4月,草案第五条提出“国家优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8月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本次能源法正式稿第五条再次明确该表述。 在原有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下,我国政策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2024年1月提出“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未来全面转型碳排双控后,在现行碳市场核算机制下,绿电全面豁免碳排考核,零碳属得到全面认可,碳排考核有望进一步打开绿电需求空间。 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明确绿证环境价值凭证地位。能源法提出“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明确将绿电消纳责任从省级行政单位落实到用能主体,有望进一步落实责任,激发绿电市场需求。绿证方面,能源法提出“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明确将绿证作为绿电消费凭证,有望扩大绿证市场需求、提高其公信力。 2重点公司公告汇总 1)新天绿能:发布10月主要经营数据。2024年10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12.0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0%。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完成发电量110.3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 2)龙源电力:发布10月发电量数据。公司2024年10月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58.97亿千瓦时,较2023年同期同比增长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