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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开特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雄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雄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系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2022年3月1日 在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4年8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披露的《招 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