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雄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雄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4.其他 (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发行股份进行限制性股权激励。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向李元志等5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每股价格2.55元/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并于2022年4月7日完成登记。公司完成登记后注册资本由156,038,000股变更为157,538,000股。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5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股份数量为600,000股(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未满十二个月,上述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出具的自愿限售承诺及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上述需解限售60万股仍自愿限售)。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