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通讯”)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 董事长李自学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主要财务数据
- 报告包含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并说明了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情况。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其中部分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 报告列出了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股东信息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一致,具体持股数据已列出。
-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已剔除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2,038,000股H股。
-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本公司A股股份的总和。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不适用。
- 本公司无优先股。
季度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