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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 标准法规月报

交运设备2024-10-21-CICV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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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 标准法规月报

标准法规月报 总N o.9月 刊2 0 2 4年9月3 0日12 CON T E NT S目录 0 1联 盟 标 准 动 态Page 03 2.5《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指南》发布2.6六项智能网联汽车标准进展2.7QC《汽车智能驾驶计算芯片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征求意见2.8QC《汽车安全芯片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2.9江苏省备案三项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标准······ 14······························································· 1 5············································································· 16·········· 1 7··········································· 18 1.1 T/CSAE《民用机场陆侧区域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及管理规范》标准立项······································· 0 4 1.2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载端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0 5 1.3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第1部分:试验台架式平台搭建要求及方法》征求意见······································· 0 6 0 2国 内 标 准 法 规 动 态Page 07 0 3国 际 标 准 法 规 动 态Page 19 2.1三项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标准发布2.2GB《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制修订计划项目公开征集意见2.3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发布2.4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0 8······················ 0 9········ 1 0················ 1 3 3.1美国发布《保障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供应链:网联汽车》提案3.2WP.29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工作组就DCAS法规修正案展开讨论············ 20····················································································2 1 01 T/CSAE《民用机场陆侧区域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及管理规范》标准立项0102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载端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第1部分:试验台架式平台搭建要求及方法》征求意见03 联盟 标准动 态 1.1T/CSAE《民用机场陆侧区域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及管理规范》标准立项 中国民航大学、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牵头发起的《民用机场陆侧区域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及管理规范》标准已通过立项审查,正式列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研制计划,起草任务书编号为:2024-055。 主要内容 标 准研 制 背 景 和 研 制 意 义 ◼总体要求:规定了车辆在机场陆侧的行驶要求和运行过程中的信息管理要求。◼陆侧区域智能网联汽车功能要求:在机场陆侧区域场景下,智能网联汽车的自主泊车功能、车辆故障自检功能、交通标志识别功能、天气环境感知功能、人机交互功能和车辆网联通信功能要求等。◼其他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在应急场景下的要求以及使用者/管理者对车辆的运行服务评价。 ➢随着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经逐步扩展延伸至机场陆侧区域。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和市场潜在需求引导下,亟需开展相关标准研制,以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在机场陆侧区域各场景下的行驶要求及管理 1.2 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载端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 本标准由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牵头,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载端的信息安全架构及目标、信息安全分级、信息安全技术要求,仅适用于同时具备对外通信和对内通信功能或具备通话、录音、导航和娱乐等相关服务功能的汽车车载端信息交互系统。 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体系及车载端信息安全架构示意图 主要内容 7车载端信息安全技术要求7.1整体安全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车载端信息安全架构及目标5.1车载端安全架构5.2整体安全目标5.3硬件安全目标5.4操作系统安全目标5.5应用软件安全目标5.6对内通信安全目标5.7对外通信安全目标5.8数据安全目标5.9升级安全目标5.10日志安全目标6车载端信息安全分级6.1各级之间的关系6.2分级描述 7.2硬件安全7.3操作系统安全7.4应用软件安全7.5对内通信安全7.6对外通信安全7.7数据安全7.8升级安全7.9日志安全参考文献 联 盟 标 准 动 态 1.3 T/CSAE《智能网联汽车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第1部分:试验台架式平台搭建要求及方法》征求意见 本标准由国汽智联、北汽、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招商车研牵头,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功能要求,系统构成及关键系统性能指标要求,同时规定了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的实验室环境及相关辅助设施、被测车辆要求,主要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测试。 主要内容 8.5实验室空调系统要求8.6实验室尾排系统要求8.7实验室降噪设计要求8.8实验室地面设计要求8.9实验室气路设计要求8.10实验室水路设计要求9系统集成调试流程和要求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符号和缩略语5总体要求5.1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基本构成5.2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总体要求6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硬件要求6.1硬件总体要求6.2硬件选型方法和要求7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软件要求7.1总体要求7.2软件功能要求8车辆在环仿真测试平台运行环境要求8.1运行环境总体要求8.2实验室功能区域划分要求8.3实验室消防系统要求8.4实验室电气系统要求 9.1连接测试 9.2电气安全测试9.3匹配标定9.4激励测试9.5开环测试9.6闭环测试附录A(规范性)被测车辆资料需求 国家标准法规动态 01~05 行业标准动态 国 内标 准法 规动 态 06~08 地方标准法规动态 09 2.1三项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标准发布 2024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第22号、第23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共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推荐性标准3项,均为TC114归口,于2024年9月29日起实施. 2.2GB《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制修订计划项目公开征集意见 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开征集对《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该项目的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目的和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其测试评价体系,具体为终端和天线的功能、性能、车规环境可靠性、电磁兼容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2023年8月14日,广电总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部署推动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在汽车领域安装。 国内外情况 已制定2项车载音视频系统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涵盖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要求,具体为:GB/T2630-2008《车载音视频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和GB/T 26775-2011《车载音视频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国内尚无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终端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国 •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在向驾乘人员主动发布突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等)和其他安全信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调频广播发射台的覆盖半径超过100公里,中波电台覆盖距离可达上千公里,而2G/3G/4G/5G蜂窝接收终端到基站的无线传输距离为几百米到上千米,汽车驾乘者与基站同时遭受灾害的可能性极大,蜂窝基站因为地震、洪水、台风等突发紧急情况损毁时,车辆上的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将起到关键作用。 2014年发布2014/53/EU无线电设备指令(Radio EquipmentDirective,RED)2017年6月13日之后,欧盟市场上只允许销售满足RED指令且取得CE-mark的无线电设备。同时根据2018年发布的《欧盟电子通信法规》(第113条,XI)要求,在欧盟市场上出售或出租的M类新车中集成的任何车载无线电接收器应包含数字音频广播DAB的功能,并在2020年12月21日之前将该法规转化为国家立法。 欧盟 1997年发布了紧急警报系统(EAS)。EAS特点为按照地域进行划分,自动播报转发和接收设备的强制性。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11部分紧急警报系统(EAS)要求,当紧急信息发出后,所有划定范围内的广播、电视以及手机运营商均自动切断目前播放的节目并切换紧急播报。 美国 国 内 标 准 法 规 动 态 2.3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发布(1/3)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444 96—202 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 国 内 标 准 法 规 动 态 2.3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发布(2/3) 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明确了生产具有软件升级功能的车辆制造商应当具备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具体包括一般要求、过程要求、文件和记录要求、安全保障要求以及在线升级附加要求。其中过程要求规定了软件升级管理体系中应当具备的流程。 4.2.1应具备一个过程,能唯一地标识与型式批准或召回相关车辆系统中所有初始和更新的软件版本信息以及相关硬件部件信息,其中软件版本信息至少包括软件版本号和相应升级包的完整性校验值。 4.2.6应具备一个过程,在发布软件升级前,能评估、识别和记录软件升级是否会影响型式批准相关车辆系统,至少应包括软件升级是否会影响相关参数。 4.2.2当具备软件识别码时,应具备以下过程: 4.2.7应具备一个过程,在发布软件升级前,能评估、识别和记录软件升级是否会增加、更改或启用在型式批准时不存在或未启用的任何功能,或是否会更改、禁用型式批准相关标准法规中定义的任何其他参数或功能。该评估至少应包括: a)在软件升级前后,能访问软件识别码相关信息;b)在软件升级后能更新相关软件识别码相关信息,至少包括以下信息:所有相关的软件版本号;所有相关升级包的完整性校验值。c)能验证软件识别码对应的软件版本信息与相关车辆系统中软件版本信息保持一致。 a)型式批准相关的信息条目是否需要修改;b)型式检验结果是否不再适用软件升级后的车辆:c)对车辆功能的修改是否影响车辆的型式批准结果。 4.2.3应具备一个过程,能识别被升级车辆系统与车辆其他系统之间的相关性。 4.2.8应具备一个过程,在发布软件升级前,能评估、识别和记录软件升级是否会影响除4.2.6、4.2.7之外的任何车辆其他系统(该系统可能与车辆安全和持续运行有关),或是否会增加或更改车辆注册登记时的功能。 4.2.4应具备一个过程,能识别软件升级的目标车辆。 4.2.5应具备一个过程,能确认软件升级与目标车辆配置兼容性。该过程至少应包括在发布软件升级前,确认目标车辆最新已知软硬配置的兼容性。 4.2.9应具备一个过程,能将每次软件升级信息通知给车辆用户。 国 内 标 准 法 规 动 态 2.3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正式发布(3/3) 2.4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 2024年9月13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公示》。 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