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頁次 獨立審閱報告 2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7 中期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0 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12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5 上市規則要求披露的其他資料75 獨立審閱報告 致豐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的獨立審閱報告豐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引言 吾等已審閱第4至74頁所載豐盛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當中包括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截至該日止六個月期間的中期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期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及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就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編製報告須符合以上規則之相關條文以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貴公司董事負責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及呈報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吾等之責任是根據吾等之審閱對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結論,並按照吾等協定之委聘條款僅向閣下(作為整體)報告吾等之結論,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目的。吾等不會就本報告之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 獨立審閱報告 審閱範圍 吾等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之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吾等之審閱。審閱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括主要向負責財務及會計事務之人員作出查詢,及應用分析性及其他審閱程序。審閱之範圍遠較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之範圍為小,故不能令吾等可保證吾等將知悉在審計中可能被發現之所有重大事項。因此,吾等不會發表審計意見。 結論 按照我們的審閱,我們並無發現任何事項,令我們相信貴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未有在各重大方面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編製。 天職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 香港,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張漢培執業證書編號P08297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所得稅抵免╱(開支)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期內其他全面虧損: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債務工具之公允值變動-有關該等項目之所得稅-應佔聯營公司其他全面收入 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權益工具之公允值變動-有關該等項目之所得稅 期內其他全面虧損(扣除稅項)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以人民幣列示)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以人民幣列示)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審核)(經審核)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以人民幣列示)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附註: 於二零二四年一月,本集團以23,175,000港元(相當於人民幣21,087,000元)出售中國高速傳動設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高速」)0.99%股權。於出售日期,非控股權益按比例應佔中國高速0.99%的股權為人民幣145,143,000元。因此,本集團確認非控股權益增加人民幣145,143,000元,而本公司股東應佔權益減少人民幣124,056,000元。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續) 截至二零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隨附附註為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之組成部分。 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經營活動所得現金流量 除稅前(虧損)/溢利作出調整以將除稅前(虧損)/溢利與現金流淨額對賬營運資金調整總額 經營(所用)╱所得現金淨額已付所得稅 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已收利息存置已抵押銀行存款提取已抵押銀行存款投資於結購性銀行存款贖回結構性銀行存款出售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資產之所得款項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出售按公允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的所得款項購買物業、機器及設備項目出售物業、機器及設備項目所得款項出售投資物業所得款項使用權資產付款退還土地租賃按金出售一間聯營公司的所得款項自聯營公司收取的股息已收其他投資收入收取政府補助收取應收代價已授出貸款及其他應收款項償還貸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示) 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流量 籌集新增銀行及其他借貸償還銀行及其他借貸已付租賃租金的本金部分已付租賃租金的利息部分已付利息在無失去控制權的情況下出售一間附屬公司部分權益所收取的代價 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 現金及現金等值物減少淨額於期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外匯匯率變動之影響淨額 於期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值物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以人民幣列示) 1一般資料 豐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號法案,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及登記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Islands,其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金鐘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座28樓2805室。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下文統稱「本集團」。本集團主要從事以下主要業務: •物業-投資、開發及銷售物業以及提供建築相關服務;•旅遊-酒店營運、銷售旅遊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投資及金融服務-持有及投資於各類具有潛力或策略性用途之投資及金融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已上市及非上市證券、債券、基金、衍生工具、結構性及其他庫務產品,及提供投資及金融相關諮詢服務;•健康、教育及其他-銷售健康及教育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以及銷售其他產品;及•新能源-製造及銷售機械傳動設備產品及貨物貿易。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由本公司董事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批准刊發。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2編製基準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條文編製。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依據與本集團二零二三年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惟採納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如附註2.1所載)除外。 編製符合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管理層須作出會影響會計政策應用以及本年度截至報告日期為止資產及負債、收入及開支呈報金額的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該等估計不同。 管理層於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時所作出的重大判斷,以及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與上一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述者相同。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包含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經挑選說明附註。附註包含對了解本集團自二零二三年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以來財務狀況及表現變動而言至關重要的事件及交易說明。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其附註並無包含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一套完整財務報表所規定的全部資料及披露,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2編製基準(續)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虧損人民幣1,526,940,000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淨額為人民幣86,756,000元。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未能履行先前有關出售附屬公司股權的誠意金協議及若干資產轉讓協議所載的若干財務責任(附註22(ii)、(iii))、若干已逾期及違約借款的多項貸款協議(附註23)、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的財務擔保合約,導致本集團的若干投資物業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法院命令凍結(附註24(i)),以及須於一年內償還的銀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幣11,362,313,000元,超過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人民幣5,220,635,000元。鑒於此等情況,本公司董事已審慎考慮本集團未來流動資金及表現以及其可用融資來源,以評估本集團是否具備足夠財務資源以持續經營。管理層已編製覆蓋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起計十二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本公司董事經考慮下列因素後,認為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乃屬恰當: (i)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尚未動用的可供使用銀行融資為人民幣468,459,000元。 (ii)本集團計劃出售若干非核心虧損業務及非核心投資以籌集額外營運資金。(iii)本集團計劃優化營運成本並優先考慮資本支出,以盡量減少本集團的現金流出。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不包括本集團無法持續經營時可能需要就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以及重新分類作出的任何相關調整。 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未經審核,惟已獲審核委員會審閱。該等資料亦經本公司核數師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閱委聘準則第2410號「由實體之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審閱。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2編製基準(續) 2.1本集團所採納的新準則及修訂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首次應用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修訂本」),該等修訂本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並適用於編製本集團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售後租回交易中的租賃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以及香港詮釋第5號的相關修訂(二零二零年)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供應商融資安排 應用修訂本對本集團於本期間及過往期間的財務狀況及業績及╱或對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載的披露並無重大影響。 已發佈的多份新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修訂本並未強制要求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的年度期間採用,且允許提前應用。本集團於編製該等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時並無提早採納任何未強制要求應用的新訂或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3財務風險管理 本集團業務承受多種財務風險: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外匯風險及股價風險)、信貸風險及流動資金風險。根據本集團的風險管理政策,管理層應持續評估財務風險,透過考慮現行金融市況及其他相關變數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本集團並無利用任何衍生或其他工具作對沖用途。本集團承受的最重大財務風險闡述如下。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不包括年度財務報表所需之所有財務風險管理資料及披露,故應與本集團二零二三年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i)股價風險 本集團之股價風險主要為透過其於上市股本證券及若干衍生金融工具之投資而承受之風險。本集團之股價風險主要集中於在香港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新交所」)及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納斯達克」)掛牌之權益工具。本集團密切監察股價風險並將於需要時考慮對沖風險承擔。 此外,本集團亦投資於若干非上市投資作長期策略用途。根據本集團可獲得的有限資料,至少每年對類似上市實體的表現評估兩次,並對彼等與本集團長期策略計劃之相關性進行評估。 中期簡明綜合財務報表 3財務風險管理(續) (ii)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