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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进出口数据解读

2024-01-12 长江期货 我不是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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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期货|鄂证监期货字[2014]1号 12月进出口数据解读 1.中国12月出口同比(按美元计)2.3%,预期1.5%,前值0.5%;中国12月进口同比(按美元计)0.2%,预期-0.5%,前值-0.6%;进出口表现均好于预期。 2.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均回升,且一般贸易修复斜率更陡峭;叠加2023年电动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1.06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增长29.9%,说明产业升级逐渐起效。 3.2023年跨境电商贸易表现较好,进出口2.38万亿元,增长15.6%。 4.2023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9.47万亿元,增长2.8%,占进出口总值的46.6%,提升1.2个百分点;对拉美、非洲进口增速较快,分别增长6.8%和7.1%。 数据来源:长江期货iFinD 结论:受基数影响,进出口数据好转。但近期红海航道受阻,对贸易活动产生干扰,1月进出口修复进展或承压。 风险提示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卖出或买入期货、期权合约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报告内容的局限性,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员工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期货投资咨询资格。长江期货系列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在本报告所载明日期的判断,本公司可随时修改,毋需提前通知,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代表对期货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期货的买卖出价,投资者据此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交易机会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或投入商业使用。如征得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公司总部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鄂证监期货字【2014】1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长城汇T227层邮编:430077电话:(027)65261325网址:http://www.cjf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