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全国碳市场登记、交易和结算规则及案例 - 发现报告

全国碳市场登记、交易和结算规则及案例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全国碳市场登记、交易和结算规则及案例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目录》CONTENTS 业务流程 登记系统和登记规则 交易规则 结算规则 交易案例及建议 业务流程和制度体系 1.1碳市场目的:总量控制实现减排目标 政府设定上限,以配额的形式给企业,并允许配额交易,市场补贴市场实现减排 1.2碳交易原理整体工作流程 1.3碳交易原理一一碳市场企业管理案例 假设: 1.国家发放省级配额:A省配额总量2000吨 2.A省主管部门发放配额:企业甲1000吨,企业乙1000吨; 3.国家设定履约条件:配额、CCER;抵消比例不超过企业排放量的5%国家下达省级履约要求:A省共需履约1900吨 4.A省主管部门下达履约任务:企业甲700吨(盈余300吨)企业乙1200吨(短缺200吨) 5.配额短缺的重点排放单位通过市场购买:企业乙购买:配额140吨,CCER60吨; 6.重点排放单位提交履约申请:企业甲使用700吨配额履约企业乙使用1140吨配额、60吨CCER履约 7.A省主管部门受理企业履约申请,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8.国家主管部门统一注销履约标的:A省总共1900吨(其中配额1840吨,CCER60吨);注销详情:企业甲700吨配额企业乙1140吨配额、60吨CCER 1.4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框架 制度名称 《应对气候变化法》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公告2021年第21号 《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国环规气候【2020】3号)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2021】9号) 2.1注册登记结算系统 2.1注册登记结算系统 采取中央集中登记方式,提供碳排放权的初始、变更及注销登记服务 2.1注册登记结算系统 控排企业前台界面 2.2《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 交易规则 3.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1.总则 ,交易时间(第七条)》不同交易方式设置不同交易时段》设置和调整,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交易主体(第四条)》重点排放单位》机构和个人 ·交易标的单位(第九、十条) 交易产品(第五条) 》计价单位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 交易方式(第六条)>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协议转让、单向竞价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交易申报与达成(第十一至十四条) 》足额申报(不超过交易账户内可用量)》申报即刻生效(锁定)当日内有效,可撤销>交易成功后产品T+1,资金T+0 3.2 交易方式 1.总则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交易方式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挂牌协议交易、大宗协议交易、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 定义: 挂牌协议交易:交易主体,提交卖出或者买入申报,意向受让方或者出让方,对申报进行协商,并确认成交 交易时段:9:30~11:3013:00~15:00涨跌停限制:±10%报单量:[1,99999]结算:当日买入不可卖 数量要求: 单笔买卖申报最大数量,应小于10万吨,可根据情况调整 交易方式: 交易双方,可以进行挂牌交易委托申报,也可最优价摘牌,选最优价的交易对手和摘牌数量。 开盘价: 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收盘价: 当日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国挂牌交易 ?大宗协议 资金管理 1.总则 定义 >大宗协议交易:交易双方进行报价、询价并确认成交 ■交易时段:13:00~15:00涨跌停限制:±30%■报单量:[100,000,8]结算:当日买入不可卖 数量要求 >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不小于10万吨,可根据情况调整 》交易方式 》交易主体,可发起买卖申报,或与已发起申报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对话议价或直接与对手方成交,双方协商一致后成交。 信息披露 >大宗协议交易成交信息,不计入交易所即时行情 >成交量、成交额,在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成交总量和总额 2作员:trade2客户号:0000000008 退出 图挂牌交品 大宗协议 大宗协议报价 大索协议询价 O群组管理 单向宽价 ?资金巨理 配额管理 ·定义 交易时段:另行公告 报单量:下单价格和下单数量依竞买场次的设置而定结算:当日买入不可卖 >单向竞价: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买入)电请,后者发布竞价公告,多个意向受让方(出让方)报价,在约定时间内成交 ·成交方式 >目前仅提供竟买方向尚的交易。【即只可拍卖】 竞买方,通过交易客户端,对竞拍场次进行报名、出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信息披露 交易所,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对其最高申报价格、最低申报价格、成交结果等公开 >单向竞价成交信息,不计入交易所即时行情,>成交量、成交额,在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成交总量、成交总额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应当遵守国家交易监管等相关规定,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制定风险管理预案,及时公布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信息。 风控制度:交易机构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最大持有量限制制度、大户报告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异常交易监控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由交易机构另行制定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公布。 ?风险警示制度(第二十三条) 涨跌幅限制制度(第二十条)设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涨跌幅比例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 风险管理与控制 要求交易主体报告情况>发布书面警示和风险警示公告>限制交易等措施 最大持仓量限制制度(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制度(第二十四条) 》交易产品持仓量不得超过限额》对交易主体的最大持仓量,进行实时监控》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最大持仓量限额 》交易机构设立风险准备金>维护交易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大户报告制度(第二十二条) 异常交易监控制度(第二十五条) 》持仓量达到交易机构规定的大户报告标准的》向交易机构报告 >(一)限制资金或者交易产品的划转和交易>(二)限制相关账户使用 结算规则 4.1《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4.2《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总则 结算 清结算对象: 第二十条【名词解释】 交易资金、碳排放权 清算:按照规则,计算碳排放权和资金的应收、应付数额 主要流程: 交收:根据清算结果,变更碳排放权和资金,履行债权、债务 “算”:根据交易流水及业务凭证等逐笔、全额清算,确定资金及碳排放权的权属“清”:根据清算结果,划付碳排放权与资金 头寸:银行当前所有可以运用的资金的总和 主要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放同业清算款项净额、银行存款及现金等。 【注意】:交易日收市后进行 总则 第五条注册登记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并在结算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各交易主体的交易资金和相关款项。 注册登记机构,对各交易主体存入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交易资金,实行分账管理。 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主体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应当通过结算银行所开设的专用账户办理, 第六条注册登记机构,应与结算银行签订结算协议,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协议约定,保障各交易主体存入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交易资金安全。 市场参与人结算(资金)账户: 与注册登记账户绑定反映碳排放权交易资金及相关款项信息 5.2跟踪市场行情、合理选择交易方式 市场交易一一市场价格(以湖北试点为例) 2016年2月一2016年12月 碳市场交易现货交易价格(湖北)2017年2月2017年12月 碳市场交易现货交易价格(湖北) 碳市场交易现货交易价格(湖北) 前提:集团领导高度重视、建立起内部管理和激励制度策略:组合运用多种交易工具 1.集团下属公司通过配额质押贷款,获得低息绿色贷款1.4亿元 2.下属公司通过配额托管获得收益100万余元 3.下属公司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收益120万余元,并留存20万吨配额供下一年度碳资产管理工作使用 4.下属10家企业顺利完成履约工作 5.3把握交易时机、打通内部管理流程 5.4关注相关政策、提早规划履约方案 已出台 《省发改委关于201×年湖北省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至2018年) 文件:《湖北省碳排放配额投放和回购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5年9月23日意义:均衡市场供需关系,防范市场风险 核查前未测算配额仓位核查结果未及时上报,下达履约通知时才上报短缺20万吨临时申请资金预算,启动审批流程,长达一个月时间错过最佳交易时机,临近履约期结束才以30元/吨完成购入仓促履约 履约成本:30×20=600万元 年初预判配额盈缺,估算缺口约25万吨事前制定履约方案,申请预算锁定适宜CCER项目,10元/吨购入10万吨农林CCER紧前市场行情,核查启动前启动审批流程,以15元/吨低位购入配额20万吨积极配合核查,确定实际缺口(20万吨)和抵消条件履约季前30元/吨高位卖出剩余10万吨配额顺利、按时完成履约 履约成本:10×10+15×20-30×10=100万元 THANKS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