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永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权益分派)□不适用 单位:元 转增后的股数重述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劳动仲裁取得进展,申请人请求公司向其支付金额438,068.97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仲裁已裁决,公司向其支付金额201,386.11元,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外担保事项 2022年12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873722E1SX18),对全资子公司康乐卫士(昆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根据担保书约定,最高保证金额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 (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存在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1、2020年公司租入机器设备,合同金额为550万元,租赁期限3年,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时任董事长郝春利夫妇和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天狼星集团以其当时持有的本公司1,283,550股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非融资性保函等额度融通使用,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壹亿元(含壹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融通使用,期限肆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江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最终签署的授信合同,上述银行授信最高授信额度为捌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涛夫妇,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郝春利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股权激励计划及股份回购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制定并实施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股份发行的方式对26名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用于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合计为600万股,授予日为新增股份登记之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回购价格调整为0.56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260,000股,回购资金金额为145,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60,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