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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2 财报 -
报告封面

1 公司年度大事记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7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9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五节重大事件..........................................................31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9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0第九节行业信息..........................................................56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64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74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54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永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表】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据以调整各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因此重新计算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五、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为核心技术的生物医药企业,主要从事重组蛋白疫苗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重组蛋白疫苗的研发,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多年研究积累,公司构建了丰富的研发管线。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8个在研重组候选疫苗产品,其中三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和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均已进入Ⅲ期临床,九价HPV疫苗同时在印度尼西亚开展女性Ⅲ期临床试验,十五价HPV疫苗已取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二价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七价诺如病毒疫苗、四价手足口病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等在研项目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在重组疫苗研发平台建设方面,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成多个关键技术平台,包括基于结构的抗原设计技术平台、基因工程和蛋白表达技术平台、疫苗工程化技术平台和重组疫苗效力评价技术平台,并且拥有大肠杆菌、酵母细胞和CHO细胞三个表达体系。 除了重组蛋白疫苗研发技术平台,公司还搭建了mRNA技术平台,并正在开发一款mRNA二价治疗性HPV疫苗。公司计划探索与mRNA疫苗和疗法相关的机会。且预计公司的mRNA技术平台可与重组疫苗研发平台产生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疫苗研发能力。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并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具备持续科技创新的能力,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取得48项授权有效专利,其中37项发明专利,并在南非取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疫苗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无疫苗产品上市销售。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一方面优质高效推进产品临床试验进程,确保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如期达到临床终点,同步加速产业化基地与商业化网络建设,保证产品如期商业化,实现公司从疫苗研发型企业向疫苗产业化企业转型;另一方面,为保证可持续高速发展,公司将加快可满足重大医疗需求的差异化疫苗开发,构筑多疾病谱候选管线,打造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创新技术平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除了内生式增长,公司也会不断寻求BD合作提升管线疫苗产品的全球公共卫生和商业价值。 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1、公司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三价HPV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三剂接种,并进入病例监测随访阶段,已完成30个月访视,正在开展36个月访视; (2)三价HPV疫苗女性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已完成12月访视,并取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阶段性分析报告; (3)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进入病例监测随访阶段,正在开展30和36个月访视; (4)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小年龄组免疫桥接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全程免疫接种,并进入全程免疫后访视阶段,已取得小年龄组免疫桥接试验首次分析报告; (5)于2023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启动了九价HPV疫苗(女性适应症)的Ⅲ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及第二剂接种; (6)九价HPV疫苗(男性适应症)Ⅲ期临床试验,于2022年12月正式启动,已完成受试者入组及大部分受试者第一剂免后7个月访视; (7)十五价HPV疫苗项目,已于2022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续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成大生物负责,预计将于2024年启动Ⅰ期临床试验; (8)二价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疫苗项目,已建立用于疫苗生产的细胞库,完成了细胞培养和纯化工艺开发,并启动了疫苗制剂研究,在小鼠模型的初步免疫原性研究中,公司RSV疫苗产生了针对重组RSV的高滴度中和抗体。该项目预计2024年提交IND申请; (9)带状疱疹(VZV)疫苗项目,已建立用于疫苗生产的细胞库,完成了细胞培养和纯化工艺开发, 并启动了疫苗制剂研究。公司VZV疫苗辅以新佐剂,初步小鼠免疫原性实验结果表明,其能够诱导与已上市疫苗相当的细胞及体液反应。该项目预计2024年提交IND申请; (10)七价诺如病毒(NoV)疫苗项目,已建立了用于疫苗生产的工程菌种子库,完成了细胞培养和纯化小试工艺研究,并启动了中试生产工艺和制剂研究。初步小鼠免疫原性研究表明,公司NoV疫苗能够产生针对所有诺如病毒类型的强效HBGA阻断抗体。该项目临床前研究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于2025年提交IND申请; (11)重组四价手足口病(HFMD)疫苗项目,已完成各型表达工程菌的构建,小试发酵和纯化工艺研究以及初步的原液质量表征。制备所得各型蛋白原液的电镜检测结果显示VLP颗粒大小及形态均一稳定。该项目临床前研究正在有序推进,预计于2025年后提交IND申请; (12)mRNA二价治疗性HPV疫苗项目,基于HPV 16和18型的E6和E7致癌基因设计,初步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可有效激活细胞毒性CD8+ T细胞(CTL)并清除小鼠体内的肿瘤。公司预计于2025年提交该项目的IND申请。 2、公司重组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进展 基于HPV疫苗的市场需求预期,公司在昆明投资建设重组疫苗临床及产业化基地,为公司后续的商业化生产供应提供支持。昆明生产基地项目整体分为一期、二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8月1日启动试生产。昆明生产基地符合中国、欧盟和世卫组织的GMP标准,规划年产能为1,000万支三价HPV疫苗和3,000万支九价HPV疫苗。公司预计昆明生产基地将于2024年下半年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确保公司产品获得BLA批准后能立即开展商业化生产。 (二)行业情况 (一)疫苗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①国家鼓励创新疫苗的研发 为满足我国不断增长的疾病预防需求,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医疗差距,我国在《“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中均提出国家鼓励疫苗的研发和产业化。 《疫苗管理法》明确指出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鼓励疫苗生产企业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推动疫苗技术进步;对于疾病预防和控制所急需的疫苗以及创新型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国家政策的支持将为疫苗研发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 外部环境。 ②疫苗行业监管趋严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疫苗行业的监管。尤其,《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研制和注册、疫苗生产和批签发、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疫苗上市后管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支持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根据《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各企业应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国家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国家将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建立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疫苗管理法》的出台将有利于管理规范、拥有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的疫苗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家对疫苗行业的强监管亦将加大疫苗企业合规成本和压力,促进行业竞争者优胜劣汰。 ③公众对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和作用的认识日益提高 疫苗企业的市场推广工作及我国政府的健康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将有助加深大众对于疫苗接种必要性和作用的认识,随着居民防病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及公众对疫苗及疾病预防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预计国内疫苗市场前景向好,疫苗渗透率及人均疫苗支出将不断增加。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及其所带来的深远经济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政府及居民健康防护和免疫接种意识。同时,随着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公众自费接种疫苗的意愿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