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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430017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殷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温茜董事持有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5.71%的股权,温茜女士配偶的母亲侯藤为股东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前十名股东间未发现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99)。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并于2023年8月3日披露《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于2023年8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并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主体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八、每股收益: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