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Sunho Pharmaceutical Co., Ltd. 半年度报告 2026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南京盈诺一期工程中的两栋建筑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 广东星昊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赠5万元。 报告期内,提交2个品种药品上市许可;取得8个品种的药品注册证。 广东星昊积极响应“助力‘百千万’,博爱伴你行”的号召,通过爱心捐赠为活动注入企业温度,充分彰显热心公益、回馈社会的责任担当。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第四节重大事件......................................................................................................................21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6第六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30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3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33 第一节重要提示和释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殷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伟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是√否 2.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2,483.228万元变更为12,389.25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偿债能力 (三)营运情况 (四)成长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端药物制剂研发产业化服务的创新型企业。专注于特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GMP条件下的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CMC/CMO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方消化酶胶囊、醋酸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氨甲环酸注射液、甲钴胺片、氯雷他定片等;同时,公司充分利用MAH制度带来的良好机遇,对外开展CMC/CMO服务,为药品研发机构、初创的医药企业、大型医药企业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入主要是药品的销售收入和CMC/CMO服务收入。公司拥有完整的销售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用服务型销售理念开拓市场。公司的客户类型无变化,主要客户是医药流通企业;公司提供CMC/CMO的服务时,采用受托技术服务合同模式。 (一)药品销售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及经销模式,其中以经销模式为主。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推广、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店等终端客户。 2.经销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采用行业内通行的经销模式,即公司向具有药品经营许可的医药配送公司实行买断式销售,再由医药配送公司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 (二)CMC/CMO业务模式 公司与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签订受托产品技术服务合同,客户作为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公司进行药物研发阶段各批次样品的生产或该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并成功上市后商业产品的生产,公司配合客户开展并完成药品的注册申报工作。在协议产品获得生产批件前,公司按批次向客户收取加工费、试验费等费用,在获得生产批件后,公司将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并供货,按订单收取加工费。 公司采取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的控制(PMC)管理模式,建立了物料供应商审计制度,每年由质量部门牵头进行质量审计,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由生产管理总部采购组统一向国内厂商和经销商采购原材料,每年末对关键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公司下年度采购单价,对公司用量大且品种稳定的物料签订全年采购协议。每月底生产部根据整体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确定最佳采购和储存批量,拟订采购品种、数量,统一编制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分解落实后的采购计划,在已确定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公司根据自身实际产销能力确定每种原材料及辅料的最低库存预警线,该预警库存可保证公司一定时间内的正常生产。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严格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并积极实施年度经营计划,经营活动保持稳定。 1.公司财务状况 2026年1-6月累计营业收入314,456,566.52元,同比增加2.00%;利润总额58,129,095.70元,同比增加25.05%;净利润53,240,074.09元,同比增加29.59%。202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980,264,274.19元,较年初增加7,568,207.77元;负债总额347,868,296.18元,较年初增加28,684,125.93元;所有者权益1,632,395,978.01元,较年初减少21,115,918.16元。 2.公司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情况良好,通过公司自建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的工程技术中心,继续保持与科研院所的良好合作和交流。公司不断研发创新药物制剂技术,完善技术平台,对接新药研发、新药商业化过程中的制剂技术需求,为创新团队、创新公司、医药企业提供创新链到产业链的CMC/CMO服务。 3.公司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各技术平台下的片剂、硬胶囊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等剂型产品的产量稳定。星昊盈盛的“国际药物制剂生产线项目”继续按计划进行建设,已建成的冻干口崩制剂研发产业化设施运行稳定,在服务公司自研品种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CMC服务。 4.公司药品质量体系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GMP(2010年版)要求对药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得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按照最新的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产管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物料和产品、制度及系统文件和产品的发运这几方面进行控制,并在管理的过程中使用风险评估、统计技术等质量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质量控制方面的管理水平。还建有药物警戒部门来专门负责组织开展上市药品安全性监测和风险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公司销售方面 公司通过推广服务商、国内大型医药展会、技术交流会等会议及医药资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电子媒体积极推介公司开展的业务、提供的产品。公司对销售渠道保持着持续的投入。公司的研发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紧密配合,继续以核心制剂技术平台为基础,发挥药品制剂产业化技术优势竞争力,使得公司技术平台孵化的部分药品在各省级联盟集采、各省市药品挂网采购中取得了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都无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上半年,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出台,为2026年全年乃至“十五五”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政策主轴聚焦于“激励创新、多元支付拓展、全链条合规收紧”。顶层 规划层面,十五五纲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生物医药列为新兴支柱产业,明确创新药扶持、常态化集采、分级诊疗等核心方向;国务院1月印发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4月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搭建起了药品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价格治理制度。 “十五五”规划定位:生物医药被明确为“新兴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出“超常规措施”全链条推动,释放了产业扶持的强烈信号。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3年来首次全面修订,覆盖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全链条,引入市场独占期(儿童药/罕见病药)和药品数据保护期,强化了MAH(上市许可持有人)全生命周期主体责任。 创新药支持与准入优化: 审评审批优化: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研审联动”,加快创新药上市。 数据保护与定价支持:创新药获6年数据保护期,支持高水平创新药上市初期自主合理定价(首发价格机制“一省办理、全国通行”),医保准入关口前移至审评阶段(参照药预沟通)。 商业保险协同:鼓励商业保险扩大创新药支付范围,构建多元支付格局。 生产与流通监管强化: 委托生产监管:强化受托生产企业责任,实行“双主体”追责,规范跨区域委托生产。流通追溯:要求全品种、全链条药品追溯码覆盖,打击“回流药”及违规“过票”行为。 医保严监管、深改革与价格治理: 医保基金严监管,出台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智能监管,五年内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个人账户监管,建立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制度,明确保健品、低医疗价值耗材等不纳入支付范围,规范医保基金使用。 集采常态化与价格治理: 集采扩面与优化,第12批国家药品集采启动,生物药(生物制剂)首次纳入全国联盟集采,中成药集采持续扩面,规则向“降价+保供+保质”优化。 价格全周期治理,建立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红黄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