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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杭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适用√不适用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王洪良、杭一、吴惠兴、黄海平、王玉琴为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洪良直接持有灵鸽科技20.27%的股份,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比例6.67%,合计持股比例为26.94%。 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om上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单位: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