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获得2024年无锡市首台(套)重大装备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有效专利159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6第五节重大事件..........................................................4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56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63第九节行业信息..........................................................70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76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98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36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洪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为保护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的信息及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部分重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名称,以“客户1、客户2、客户3、客户4、客户5”及“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供应商5”的形式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新股17,250,000股(含2024年1月17日行使完毕的超额配售选择权225万股)。总股本变更为104,785,645股,2024年3月8日公司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与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5-006)财务数据不存在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情况。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单位:元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物料自动化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秉承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核心业务聚焦于粉料、粒料、液料及浆料等多样化物料的计量、配料、混合及输送等自动化生产流程与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集智能化、自动化于一体的全方位物料处理解决方案,涵盖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及单机设备两大产品线。在自动化物料处理系统方面,包括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自动化生产线,锂电池双螺杆连续制浆系统,食品智能微量配料系统,以及针对精细化工、橡胶塑料等行业量身定制的自动计量、配混、输送一体化系统。单机设备方面,主打动态计量器系列,其中包含失重式计量喂料机,固体流量计等。公司的产品及服务广泛覆盖新能源、橡胶塑料、精细化工、食品医药等多个对物料处理有着高要求的行业领域。 公司较早进入物料自动化处理领域,经过多年技术研发,掌握失重式动态计量、双螺杆连续制浆工艺等多项行业核心技术,其中数字化失重式计量喂料机的喂料精度达到±0.2%的国际先进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专利权159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集成电路布图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5项),拥有数位行业资深专家,核心技术人员在物料计量、混合方面拥有30年的研发经验,较早将螺杆式连续制浆技术成功应用于锂电池行业。公司先后获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培育企业、江苏省版权示范基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报告期内又获得无锡市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秉承“无人化、无尘化、智能化”理念,深耕物料自动化处理行业,多年来累积了丰富而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涉及锂电池上下游产业、橡胶塑料、精细化工、食品医疗等众多行业,应用面广泛,其中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科、鹏辉能源、厦门海辰、万华化学、容百科技等锂电行业优质客户,金发科技、浙江华峰等橡塑领域客户,亿滋食品、好丽友、仲景、妙可蓝多等食品领域细分龙头。报告期内,公司又成功拓展了厦钨新能源、道恩集团、索普瑞玛、青岛海绿源、宏源药业等优质客户,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20.10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20.30%;实现净利润-4,356.99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353.81%。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53,638.3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68%,公司净资产30,701.8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15%。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去年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受到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新能源行业增速相对放缓,正处于产能出清的周期中,锂电池生产设备的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在报告期内新能源锂电行业的订单也随之减少; 新能源锂电行业周期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