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報告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收入約為人民幣33,158,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除稅前虧損約為人民幣1,2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為人民幣1,658,000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每股虧損為人民幣0.06分;•本集團的總權益減少至人民幣124,676,000元。 公司資料 董事 毛仰光(主席及行政總裁)杜�張全*凌愛文*吳靜怡* 公司秘書 潘仁偉 授權代表 毛仰光潘仁偉 審核委員會 凌愛文(主席)張全吳靜怡 薪酬委員會 凌愛文(主席)毛仰光張全 提名委員會 毛仰光(主席)凌愛文吳靜怡 企業管治委員會 吳靜怡(主席)凌愛文張全 開曼群島法律顧問 Conyers Dill & Pearman 核數師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註冊辦事處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東部麼地道62號永安廣場314至315室 股份登記及過戶總處 Suntera (Cayman) LimitedSuite 3204, Unit 2A, Block 3Building D,P.O. Box 1586Gardenia Court, Camana BayGrand Cayman KY1-1110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登記及過戶分處 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買賣代號 1195 網址 http://kingwell.todayir.com 業績 京維集團有限公司(「京維」或「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本集團之中期業績未經審核,但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值)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續)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值)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人民幣列值)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人民幣列值)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值) *該等儲備賬包括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的其他綜合儲備虧絀人民幣141,049,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幣139,576,000元)。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值) 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告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以人民幣列值) 1.編製基準 此等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財務報表(「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所載披露規定及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此等財務報表以人民幣(「人民幣」)列示,且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數值均調整至近千元。 財務報表並不包含年度財務報表所須載列之所有資料及披露事項,並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2.會計政策變動及披露 本集團已就此等財務報表首次採納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以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之修訂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之修訂披露會計政策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訂會計估計之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相關之遞延稅項 2.會計政策變動及披露(續)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披露會計政策要求實體披露其重要會計政策資料而非主要會計政策。倘連同實體財務報表內其他資料一併考慮,會計政策資料可合理預期會影響通用目的財務報表的主要使用者基於該等財務報表作出的決策,則該資料屬重要。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之修訂就如何將重要性概念應用於會計政策披露提供非強制性指引。 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訂澄清會計估計變更與會計政策變更之間的區別。會計估計的定義為財務報表中存在計量不確定性的貨幣金額。該等修訂亦澄清實體如何使用計量方法及輸入數據編製會計估計。該等修訂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並適用於該期間開始時或之後發生的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估計變更。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收窄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中初始確認例外情況的範圍,使其不再適用於產生相等應課稅及可扣減暫時差額的交易,如租賃及棄置義務。因此,實體須就該等交易產生的暫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假設其有充足應課稅溢利)及遞延稅項負債。該等修訂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並將適用於最早呈列的比較期間期初與租賃及棄置義務相關的交易,任何累計影響確認為於該日對保留溢利期初餘額的調整或其他權益組成部分(倘適用)。此外,該等修訂應前瞻性應用於除租賃及棄置義務以外的交易。 該等修訂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3.經營分部資料 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團根據其產品及服務組織其業務單位,並擁有以下兩個呈報營運分部。黃金開採分部已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出售。 (a)物業發展、物業租賃及物業管理服務分部從事別墅、公寓及商業樓宇之發展、自有物業之物業租賃、出售停車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及建造服務。 (b)黃金開採分部從事黃金之開採及銷售。 管理層分開監察本集團之營運分部業績以作出有關資源分配的決定和評估表現。分部表現乃按呈報分部溢利╱虧損進行評估,即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算。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算方式與本集團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算方式貫徹一致,惟利息收入以及總公司及企業開支均不包括在該等計算當中。 由於遞延稅項資產、已抵押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及其他未分配總公司及企業資產以集團為基準進行管理,故分部資產不包括此等資產。 由於應付關連公司款項、應付稅項、遞延稅項負債及其他未分配總公司及企業負債以集團為基準進行管理,故分部負債不包括此等負債。 3.經營分部資料(續) 3.經營分部資料(續) 除稅前虧損196 3.經營分部資料(續) 物業發展、物業租賃及物業管理服務總額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4.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分析呈列如下: 5.除稅前(虧損)╱溢利 本集團除稅前(虧損)╱溢利已扣除以下各項: 6.融資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7.所得稅開支 由於本集團於期內在香港概無產生任何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香港利得稅作出撥備(二零二二年:無)。在其他地方就應課稅溢利繳納之稅款已按本集團業務經營所在國家之當前稅率並根據有關國家之現行法例、詮釋及慣例計算。 8.本公司普通股股權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乃根據本公司普通股股權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人民幣1,65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1,011,000元)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2,894,091,737股(二零二二年:2,894,091,737股)而計算。 每股攤薄虧損金額乃根據本公司普通股股權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而計算。計算時採用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計算每股基本虧損時採用之期內已發行普通股數目,以及假設所有潛在攤薄普通股被視為行使或兌換為普通股時以零代價方式發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並無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所呈列之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作出調整。 9.股息 概不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宣派中期股息。 10.應收貿易款項 本集團之應收貿易款項來自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一般授予本集團向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之物業發展商六個月之信貸期。本集團向其提供管理服務之物業業主通常須作出預付款。本集團尋求對其尚未償還應收款項維持嚴緊控制。逾期結餘由管理層定期審閱。本集團並無就其應收貿易款項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貸升級。應收貿易款項為免息。 11.應付貿易款項 於報告期末之應付貿易款項按發票日期作出之賬齡分析如下: 12.股本 13.報告期後事項 自期間末後,並無發生影響本集團之重大事件。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營運回顧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期間」),本集團之收入約為人民幣33,15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39,163,000元),較去年同期減少約15%。收入減少乃主要由於期間內徐州項目(定義見下文)及惠州惠陽(定義見下文)物業管理服務貢獻減少所致。 於期間內,本集團分別錄得毛利約為人民幣4,910,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8,151,000元)及除稅前虧損約為人民幣1,200,000元(二零二二年:除稅前溢利人民幣196,000元)。毛利減少及除稅前虧損增加乃主要由於徐州項目(定義見下文)及惠州惠陽(定義見下文)物業管理服務貢獻減少所致。 本公司普通股股權持有人應佔期間虧損約為人民幣1,65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1,011,000元)。本公司普通股股權持有人應佔虧損增加乃由於期間內徐州項目(定義見下文)及惠州惠陽(定義見下文)物業管理服務貢獻減少所致。期間內每股基本虧損為人民幣0.06分(二零二二年:人民幣0.03分)。 業務回顧 物業發展、物業租賃及物業管理服務業務 本集團旗下的物業管理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如徐州泰華及江蘇天安鴻基,其中,在管物業面積合共約為254,248平方米。此外,本集團擁有518個車位及3幢3層高商業樓宇(總建築面積3,267平方米)。上述持有待售物業及在管物業位於中國江蘇省徐州市徐州月橋花院(「徐州項目」)。 深圳市海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海聯」)及惠州市惠陽半島壹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惠州惠陽」)於深圳及惠州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及在惠州擁有864個車位,其中,在管物業面積合共約為3,050,000平方米。 位於中國湖北省安陸市安陸經濟開發區糧機北路(郵政編碼:432600)的物業發展項目「安陸泰合樂園」由安陸泰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安陸泰合」)開發及由本集團全資擁有。該項目分為三期,有關建設分別於二零零七年、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一年竣工,總建築面積約為272,568平方米,並已獲准作住宅及商業綜合用途。該等物業獲授予之土地使用權年期於二零六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屆滿。 部分物業由本集團持作投資用途以產生租金收入。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作投資用途之物業分類為投資物業並按公平值列賬。 由於中國房地產市場低迷,物業的銷售較為困難。 於 期 間 內,物 業 發 展、物 業 租 賃 及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分 部 錄 得 溢 利 約 為 人 民 幣1,896,000元,而 二零 二 二 年 之 溢 利 則 約 為 人 民 幣4,700,000元。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物 業 發 展、物 業租賃及物業管理服務業務之分部資產約為人民幣160,620,000元(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人民 幣162,562,000元)及 分 部 負 債 約 為 人 民 幣36,397,000元(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人 民 幣43,151,000元)。物業發展、物業租賃及物業管理服務佔本集團總資產之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