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0日奥马电器(002668.SZ) 证券研究报告 收入延续高增,并购资产业绩超承诺值 事件:奥马电器公布2023年年报。报告期间公司完成收购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且TCL家电(合肥)和奥马电器属同一控制人下并购。2023年TCL家电(合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纳入并表范围,并追溯至2021年4月30日起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经追溯调整后,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151.8亿元,YoY+30.1%;实现归母净利润7.9亿元,YoY+69.4%,全年归母净利润实际值略超此前业绩预告中间值。 Q4收入仍然延续高增:据公司公告,TCL家电(合肥)全年收入约43.7亿元,奥马电器2023年剔除TCL家电(合肥)的收入约为108.1亿元。经折算,剔除并购后的Q4收入约为27.2亿元,YoY+42%。奥马Q4收入延续高增趋势,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奥马持续受益冰箱出口景气持续恢复。根据产业在线数据,奥马冰箱2023Q4外销量YoY+103%,行业整体YoY+64%,公司冰箱出口业务领先行业增长。我国2024M1的冰箱外销量YoY+33%,仍维持较高出口增速。奥马作为冰箱外销龙头企业,有望持续受益冰箱出口景气恢复。999563368 Q4盈利能力同比维持稳定:根据公司公告,经剔除TCL家电(合肥)后计算,奥马电器Q4归母净利润约为1.3亿元,Q4可比净利率同比基本持平。虽然2022Q4同期因汇兑损益财务费用有基数压力,但因原材料价格同比基本稳定,且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公司盈利能力维持稳定。 并购资产业绩超承诺值。根据公司公告,TCL实业与奥马电器签订TCL家电(合肥)业绩承诺补偿协议。TCL实业承诺TCL家电(合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562.21万元,而2023年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452.86万元,超出承诺值25%。我们认为,TCL家电(合肥)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改善。 李奕臻分析师SAC执业证书编号:S1450520020001liyz4@essence.com.cn 相关报告 投资建议:冰冷海外市场规模较大,中国冰箱外销增速长期高于内销。奥马电器作为冰箱出口龙头企业,在大客户关系及规模上具有优势,公司冰箱外销毛利率较高。TCL控股后公司有望和TCL冰洗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打开潜在业务空间(详见深度报告《奥马电器:冰箱出口隐形冠军的复出》)。我们预计公司2024~2025年的EPS分别为0.77/0.90元,给予6个月目标价10.01元/股,对应2024年13x的动态市盈率,维持买入-A的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并购整合不及预期、汇率波动 资料来源:Wind,国投证券研究中心 公司评级体系 收益评级: 买入——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增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5%(含)至15%;中性——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沪深300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含)至5%;减持——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含);卖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15%以上; 风险评级: A——正常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B——较高风险,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大于沪深300指数波动;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人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研究观点独立公正、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特此声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本公司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可以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间接的有偿咨询服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本公司可以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并向本公司的客户发布。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本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本报告中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价格、价值及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将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但不保证及时公开发布。同时,本公司有权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如有需要,客户可以向本公司投资顾问进一步咨询。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证券或期权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提请客户充分注意。客户不应将本报告为作出其投资决策的惟一参考因素,亦不应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客户自身的投资判断与决策。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无论是否已经明示或暗示,本报告不能作为道义的、责任的和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亦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表、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是基于所预定的假设,并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和模型得出的,由于假设、估值方法和模型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估值结果和分析结论也存在局限性,请谨慎使用。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声明条款具有惟一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国投证券研究中心深圳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33楼邮编:518046上海市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3层邮编:200080北京市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5层邮编:10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