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退出债券市场的现象与原因分析》
随着债券市场监管政策和投资者偏好的变动,部分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城投)退出了债券市场。本文通过对43号文发布后退出资本市场的城投主体进行梳理,并探讨其可能原因。
自2009年至今,共有3946家城投发行了45273只债券,合计规模37.83万亿元。至2023年10月底,3377家城投仍有存量债券,569家城投退出了债券市场。其中,568家在43号文发布后退出,250家虽自身无存量债,但其母公司仍有存量债;318家彻底退出债券市场。
按时间分布,城投主体退出债券市场的高峰出现在2018年,当年有144家城投退出。随后几年退出数量递减,直至2021年再次增加。按省份划分,江苏退出城投数量最多,其次是辽宁和贵州。从省份内部看,内蒙古、辽宁、青海和黑龙江的退出比例超过50%。
从行政层级看,退出的城投主体大部分位于地市级和区县级,合计占比92%。主体评级方面,AA主体占大多数,其次是AA-。历史发债情况显示,大部分退出的城投仅发行过1-2只债券,且发行总额多在20亿元以下。
退出原因主要有:
- 城投平台整合:部分城投在整合过程中被并入较大城投,或由集团公司统筹发债。
- 财政实力与债务约束:部分区域经济财政实力较弱,城投被迫退出债券市场。
- 信用负面事件:因债务违约或未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导致市场认可度下降。
- 融资成本压力:信用环境分化下,部分弱资质主体面临成本上升压力,转向其他融资渠道。
- 发行要求提高:近年来城投债发行政策边际收紧,提高了主体准入条件。
值得注意的风险点包括政策变化超预期、退出主体重新进入发债市场、境外债未纳入统计等。城投退出债券市场的现象反映出市场对城投融资方式的调整以及政策导向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