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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究|新能源汽车行业 比 亚 迪股 份(1211.HK)/比 亚 迪(002594.CH):三季度盈利预告超预期,单车盈利持续提升 沈岱科技分析师tony_shen@spdbi.com(852) 2808 6435 黄佳琦科技助理分析师sia_huang@spdbi.com(852) 2809 0355 我们重申比亚迪的“买入”评级,维持比亚迪股份(1211.HK)/比亚迪(002594.CH)目标价为280.4港元/人民币302.9元。 2023年10月18日 比亚迪三季度业绩预告超预期:根据公司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比亚迪第三季度净利润中位数将达到人民币105.5亿元,同比增长84%,环比增长55%,高于我们与市场预期。除了并表业务的比亚迪电子第三季度利润贡献同样超预期外,比亚迪汽车盈利能力也超过我们的预期。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创历史新高,3Q23销量达82.4万辆。借助持续扩大的规模优势和产业链成本控制能力,叠加电池等上游原料成本下行,比亚迪单车盈利同比、环比都继续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向上增长。当前,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稳定增长,整体趋势有望从三季度向四季度延续。所以,我们预计比亚迪单车盈利能力有望持续维持在三季度高位附近。展望明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维持加速上扬趋势,行业和公司的成长动能有望延续。 比亚迪股份(1211.HK) 目标价(港元)280.4潜在升幅/降幅+16%目前股价(港元)240.8052周内股价区间(港元)161.7-280.6总市值(百万港元)726,037近90日均成交额(百万港元)1,685 比亚迪在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份额不断增长:根据近期调研,我们维持2023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848万辆的销量预测。比亚迪今年的新能源车销量有望向300万辆及以上的目标冲击。因此,比亚迪在中国新能源车市场份额有望从2022年的28%增长到2023年的35%。我们看好比亚迪汽车的成长动能,以及通过推出高端车型持续打造品牌的能力。 比亚迪(002594.CH) 目标价(人民币)302.9潜在升幅/降幅+27%目前股价(人民币)238.0052周内股价区间(人民币)229.7-306.1总市值(百万人民币)678,681近90日均成交额(百万人民币)2,447 重申“买入”评级,维持目标价:比亚迪2024年A股和港股市盈率分别为21.6x、18.6x,估值较为吸引。我们重申比亚迪股份(1211.HK)/比亚迪(002594.CH)的“买入”评级,维持目标价为280.4港元/人民币302.9元。 投资风险:1)国内和海外新能源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不及预期;2)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公司新系列车型的订单不及预期;3)上游成本压力拖累公司毛利率表现;4)公司高端车型进展较慢,或者高端车型需求较弱;5)自动驾驶落地速度较慢,或用户体验提升不明显。 扫码关注浦银国际研究 财 务 报 表 分 析 与 预 测 注:截至2023年10月17日收盘价;资料来源:Bloomberg、浦银国际 注:截至2023年10月17日收盘价;资料来源:Bloomberg、浦银国际 注:截至2023年10月17日收盘价资料来源:Bloomberg、浦银国际 注:截至2023年10月17日收盘价资料来源:Bloomberg、浦银国际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及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是由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中第一类(证券交易)及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统称“浦银国际证券”)利用集团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编制而成。所有资料均搜集自被认为是可靠的来源,但并不保证数据之准确性、可信性及完整性,亦不会因资料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报告中的资料来源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信息均来自本集团。本报告的内容涉及到保密数据,所以仅供阁下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除了阁下以及受聘向阁下提供咨询意见的人士(其同意将本材料保密并受本免责声明中所述限制约束)之外,本报告分发给任何人均属未授权的行为。 任何人不得将本报告内任何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本报告仅是为提供信息而准备的,不得被解释为是一项关于购买或者出售任何证券或相关金融工具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阁下不应将本报告内容解释为法律、税务、会计或投资事项的专业意见或为任何推荐,阁下应当就本报告所述的任何交易涉及的法律及相关事项咨询其自己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报告内的信息及意见乃于文件注明日期作出,日后可作修改而不另通知,亦不一定会更新以反映文件日期之后发生的进展。本报告并未包含公司可能要求的所有信息,阁下不应仅仅依据本报告中的信息而作出投资、撤资或其他财务方面的任何决策或行动。除关于历史数据的陈述外,本报告可能包含前瞻性的陈述,牵涉多种风险和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陈述可基于一些假设,受限于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浦银国际证券的立场。浦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统称”浦银国际”)及/或其董事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并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浦银国际或其任何董事及/或雇员对投资者因使用本报告或依赖其所载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可能损失,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浦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 美国 浦银国际不是美国注册经纪商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注册会员。浦银国际证券的分析师不具有美国金融监管局(FINRA)分析师的注册资格。因此,浦银国际证券不受美国就有关研究报告准备和分析师独立性规则的约束。 本报告仅提供给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5a-6定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个人。接收本报告之行为即表明同意接受协议不得将本报告分发或提供给任何其他人。接收本报告的美国收件人如想根据本报告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任何买卖证券交易,都应仅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来进行交易。 英国 本报告并非由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经修订)(「FSMA」)第21条所界定之认可人士发布,而本报告亦未经其批准。因此,本报告不会向英国公众人士派发,亦不得向公众人士传递。本报告仅提供给合资格投资者(按照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的涵义),即(i)按照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2005年(金融推广)命令(「命令」)第19(5)条定义在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经验之投资专业人士或(ii)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之高净值实体或(iii)其他可能合法与之沟通的人士(所有该等人士统称为「有关人士」)。不属于有关人士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遵照或倚赖本报告或其任何内容行事。 本报告的版权仅为浦银国际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浦银国际证券对任何第三方的该等行为保留追述权利,并且对第三方未经授权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益披露 1)浦银国际并没有持有本报告所述公司逾1%的财务权益。2)浦银国际跟本报告所述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并没有任何投资银行业务的关系。3)浦银国际并没有跟本报告所述公司为其证券进行庄家活动。 评级定义 证券评级定义: “买入”: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超过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持有”: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与同期所属的行业指数持平“卖出”:未来12个月,预期个股表现逊于同期其所属的行业指数 行业评级定义(相对于MSCI中国指数): “超配”:未来12个月优于MSCI中国10%或以上“标配”:未来12个月优于/劣于MSCI中国少于10%“低配”:未来12个月劣于MSCI中国超过10% 分析师证明 本报告作者谨此声明:(i)本报告发表的所有观点均正确地反映作者有关任何及所有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观点,并以独立方式撰写;(ii)其报酬没有任何部分曾经,是或将会直接或间接与本报告发表的特定建议或观点有关;(iii)该等作者没有获得与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相关且可能影响该等建议的内幕信息/非公开的价格敏感数据。 本报告作者进一步确定(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定义见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没有在本报告发行日期之前的30个历日内曾买卖或交易过本报告所提述的股票,或在本报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内将买卖或交易本文所提述的股票;(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并非本报告提述的任何公司的雇员;及(iii)他们或其各自的关联人士没有拥有本报告提述的证券的任何金融利益。 浦银国际证券机构销售团队 浦银国际证券财富管理团队 陈岑angel_chen@spdbi.com852-2808 6475 周文颀tallan_zhou@spdbi.com852-2808 6476 浦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SPDB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imited网站:www.spdbi.com地址:香港轩尼诗道1号浦发银行大厦3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