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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对接《指导意见》,规范行业发展

金融2019-11-24刘文强、张永长城证券李***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对接《指导意见》,规范行业发展

http://www.cgws.com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投资评级:推荐(维持) 报告日期:2019年11月24日 分析师:刘文强 S1070517110001 ☎ 021-31829700  liuwq @cgws.com 联系人(研究助理):张永 S1070118090027 ☎ 010-88366060-8865  zhangyong@cgws.com 数据来源:wind 相关报告 <<《办法》张弛有度,坚持保障属性,规范行业发展>> 2019-11-12 <<资本市场改革工具箱持续打开,行业向上空间有望开启>> 2019-11-10 <<10月业绩分化,板块仍需保持耐心>> 2019-11-08 对接《指导意见》,规范行业发展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点评  要点1:《办法》在刚性兑付、期限错配等方面的规定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即保险资管产品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也不得在兑付困难时垫资兑付。此外,《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为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实际情况中,保险资管产品期限较长、杠杆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层嵌套、资金池等问题,《办法》对保险资管业绩影响较小。《办法》在统一保险资管产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补齐监管短板、强化业务监管。  要点2:《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产品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与自然人。此项规定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私募属性,同时也确定了自然人的投资产品的资格,拓宽了投资者的范围。  要点3:《办法》对保险资金与非保险资金投资的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应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非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基本保持一致。此外,《办法》限制了非标投资范围,即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同时,放松了ABS产品限制,即可以投资银行间和交易所交易的ABS产品。  要点4:《办法》在产品运作的各个环节做出了规定,利于保险资管长期发展。《办法》对于风险控制严格,除要求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之外,还禁止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通道服务。同时,要求有效识别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并禁止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此外,产品发行方面,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由首单核准改为登记,即应当在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履行注册或者登记等规定的程序。产品销售方面,可以自行销售或者代销,但是代销机构仅限于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其他渠道或受到限制。  风险提示:中美贸易摩擦波动风险;市场大幅下跌风险;政策改革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核心观点 股价走势图 分析师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动态点评 行业报告 非银行金融行业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2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目录 1. 事件 ....................................................................................................................................... 3 2. 事件点评 ............................................................................................................................... 3 2.1 对接《指导意见》,整体影响较小 ............................................................................ 3 2.2 划定产品属性,拓宽投资者范围 .............................................................................. 3 2.3 规定投资范围,放宽ABS投资 ................................................................................ 3 2.4 规范产品运作,强调穿透式监管 .............................................................................. 3 3. 估值与投资建议 ................................................................................................................... 4 4. 风险提示 ............................................................................................................................... 5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3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1. 事件 11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产品发行设立、投资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2. 事件点评 2.1 对接《指导意见》,整体影响较小 《办法》在刚性兑付、期限错配等方面的规定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即保险资管产品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也不得在兑付困难时垫资兑付。此外,《办法》规定保险资管产品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为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实际情况中,保险资管产品期限较长、杠杆率低,基本不存在多层嵌套、资金池等问题,《办法》对保险资管业绩影响较小。《办法》在统一保险资管产品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弥补监管空白、补齐监管短板、强化业务监管。 2.2 划定产品属性,拓宽投资者范围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资管产品业务,产品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与自然人。此项规定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私募属性,同时也确定了自然人的投资产品的资格,拓宽了投资者的范围。 2.3 规定投资范围,放宽ABS投资 《办法》对保险资金与非保险资金投资的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应严格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规定。非保险资金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基本保持一致。此外,《办法》限制了非标投资范围,即同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不得超过其管理的全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35%。同时,放松了ABS产品限制,即可以投资银行间和交易所交易的ABS产品。 2.4 规范产品运作,强调穿透式监管 《办法》在产品运作的各个环节做出了规定,利于保险资管长期发展。《办法》对于风险控制严格,除要求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之外,还禁止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通道服务。同时,要求有效识别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并禁止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此外,产品发行方面,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由首单核准改为登记,即应当在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履行注册或者登记等规定的程序。产品销售方面可以自行销售或者代销,但是代销机构仅限于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其他渠道或受到限制。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4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3. 估值与投资建议 重点推荐关注中国人寿(公司稳步推进“鼎新工程”,新单保费稳步增长,保费结构持续优化,新业务价值增速20.4%,领先同业;代理人量质齐升,个险渠道队伍规模达166.3万人,较2018年底增长15.6%,较2019年上半年末增长5.72%;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结构问题,目前也准备了几十款产品准备上市,预计明年业务会比今年要优化,2020Q1NBV有望延续强劲领跑态势+自有流通市值小);推荐关注中国平安(产品策略调整、销售队伍调整等转型需要时间;三季度人力下降,但人均产能提升,以产能为导向的方略已经取得一定效果,四季度业绩值得期待;2019前三季度NBV增速4.5%,新业务价值率48.1%,居行业前列);关注中国太保(全面推进转型2.0,聚焦价值、聚焦队伍、聚焦赋能,下半年推出的主力核心产品,新业务价值率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新业务价值增长的缺口;拟GDR发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国际知名度);中国人保(公司坚定推进“3411”工程人保财险实现保费收入3318亿元,同比增长13%,优于行业增速;产险结构优化,非车险比重提高;寿险坚定做大个险期缴业务,新业务价值快速增长);推荐关注新华保险(公司三季度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大幅增长拖累业绩增速;代理人数量屡创新高。截至10月底,公司代理人数量约46万人,创历史新高,代理人产能提高尚需时间。四季度公司将投入新产品,产品结构亦将发生变化,整体产品结构变化有望提升新业务价值率);港股建议关注中国太平经营层面发生的变化,人民币口径下NBV同比-9.5%(港币口径NBV-13.3%、EV+12.6%),NBV margin26.4%。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5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图1:保险板块估值图(上为A股,下为H股) 资料来源:wind,长城证券研究所,截至2019年11月23日数据 4. 风险提示 中美贸易摩擦波动风险;市场大幅下跌风险;政策改革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0.00.20.40.60.81.01.21.41.62019-022019-032019-042019-052019-062019-072019-082019-092019-1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0.00.20.40.60.81.01.21.42019-022019-032019-042019-052019-062019-072019-082019-092019-1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太平 行业动态点评 http://www.cgws.com 研究员承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特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 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免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