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不良信息涵盖多种类型,具体表现及相关治理情况如下:
一、主要类型及表现
- 宣扬低俗、软色情内容
- 如账号“社恐阿某”通过男扮女装、奇装异服、模仿影视剧不良画面等噱头发布相关信息,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规[1]。
- 标题、配文故意关联低俗或“软色情”字眼,内容中突出暴露着装、诱惑动作等性暗示元素[3][12]。
- 恶意虚假摆拍
- 打造悲惨人设(如假冒新就业群体卖惨营销)、虚构“成功人士”爽剧经历,或打着“助农”“扶贫”名义编造悲情剧本引流[2][3]。
- 摆拍打架斗殴、谩骂吐脏等低俗恶俗情节[2][3]。
- 散布虚假信息
- 通过剪切拼凑、断章取义、冒用身份等方式制造不实信息,如夸大家庭矛盾、职场冲突挑动群体对立[2][3]。
- 利用“换脸”“P图”等技术编造虚假内容,或假冒权威机构散布经济、医学等领域虚假信息[2][3]。
- 违背公序良俗
- 以“户外搭讪”“街头采访”等形式骚扰路人,诱导口述隐晦色情内容[3][12]。
- 违规引流营销
- 针对老年人等群体,以“中医养生”“快速致富”等噱头诱骗非理性消费[3][12]。
- 使用“标题党”文案(如“揭露行业秘密”“我被行业封杀”)或虚假“打假”“探店”内容引流[3][12]。
- 涉未成年人不良内容
- 利用AI技术将未成年人图片转换为低俗漫画,或“AI恋人”类APP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信息[6]。
- 青少年模式下仍呈现色情引流、擦边图片等内容[6]。
二、相关治理措施
- 约谈教育与整改:对违规账号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删除违规内容并写下责任保证书,如“社恐阿某”账号案例[1]。
- 行政处罚:对发布诋毁他人不实信息的账号运营者依法拘留,对仿冒金融机构的违规账号予以关停或禁言[9]。
- 平台监管强化:督促平台升级青少年模式,加强评论、弹幕等互动环节管理,下线涉黄风险AI人物[6]。
三、法律法规依据
- 《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告法》等[1][9]。
这些不良信息不仅破坏网络生态,还可能诱导不良行为,需平台、监管部门及用户共同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