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川财证券]:资金生态调研专题之四: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报告/报告详情/

资金生态调研专题之四: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2015-01-30穆启国川财证券点***
资金生态调研专题之四: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谨请参阅尾页重要声明及川财证券股票和行业评级标准 证券研究报告 宏观策略 / 调研纪要 穆启国 执业证书编号:S1100513040001 研究员 8621-68416988-208 muqiguo@cczq.com 罗婷 联系人 8621-68416988-216 luoting@cczq.com 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看法 —资金生态调研专题之四 1月以来,监管层加大了针对银行非标业务的管理强度。其中,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投资者广泛关注。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我们调研了部分业内资深人士,整体观点和结论如下: 1. 本次银监会出台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任务是增强信贷政策的有效性以及银监会的风险监控能力,配合今年“宽信用”的整体目标。具体内容上主要是预防贷款机构通过委贷通道把表内业务转为表外、从中套利的行为。自去年127号文以后,银行非标业务收缩明显,但从结构上看委托贷款量级的下行速度显著低于信托的收缩速度,本次银监会针对性的发文再次精细化“开正门、堵偏门”的监管模式。今后银行主要非标业务路径受到直接规范,相对应的,直接融资的推进有望进一步加快步伐。 图 1: 去年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的下行速度不一致 资料来源:Wind,川财证券研究所 2. 意见稿对委托人以及委托资金来源均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券商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等难以再进行该类操作。原监管环境下,证券资管、基金子公司、保险资管均可作为委托人参与委托贷款项目。在2013年委托贷款的大幅增长中,券商资管计划、基金资管计划以及融资人的关联企业占了新增的一大部分。而新意见稿要求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各类机构不得作为委贷的委托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得是银行授信资金、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以及自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这条对银行非标业务影响量肯定不少,但目前尚在征求意见稿,还未影响业务操作。 -1,00001,0002,0003,0004,0005,000新增委托贷款(亿元) 新增信托贷款 2015年1月30日 川财证券研究所 成都: 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610041 总机:8621-86583000 传真:8621-86583002 资金与流动性研究/点评 3. 该意见稿对银行履行职责的重新定位将限制未来委托贷款投向。该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但不承担信用风险。严格意义上说,原有规定下的委托贷款投向跟普通贷款一样,可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但是不可以直接用于股权投资。但由于原监管体系针对委托贷款的监管较松,银行借此通道主要在于绕道投放于房地产行业、地方融资平台以及产能高企的行业(房地产行业占比较高、地方融资平台占比在不同地区差异性较大)。期间银行获取贷款利差,同时也是实际贷款担保人承担了其中的主要风险。 4. 委托人及委托投向均受到监管后,未来银行拓展委托贷款渠道的动力大幅下降。一般而言,银行在委托贷款中收取的代理手续费在万五到千一,而借贷双方协商费率则大幅高于目前的银行贷款基础利率(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委托贷款协商利率高达10%-18%)。不能赚取利差的情况下,银行拓展委托贷款通道的内在动力趋弱。 5. 对社会融资规模的负面冲击,点大于面。一方面,考虑到“43号文”去除了城投债的国家信用背书后新债供给面临大幅下滑,负债高的地方政府可用资金大幅减少。本项规定实施后,原来委托贷款绕道支援地方融资平台的通道不再,这对收入少而负债高地区的资金面冲击加剧,未来需关注低评级城投潜在的信用风险。 从整体社融规模来看, 2014年委托贷款总额2.51 万亿人民币,占社会融资总额的15.3%。如果《办法》严格执行,那么将对委托贷款的增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目前融资需求的疲弱才是社融增速低迷的核心原因,委托贷款的供给端压力对总量产生的负面冲击有限。 6. 银监会表明态度叠加证监会对“两融”业务监管冲击市场情绪,但仅就本项管理办法而言,对股市资金流入影响有限。本文件明令禁止委托贷款投向资金用于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导致投资者对股市资金情况多担忧。事实上,原有条例下的委托贷款已被要求不能直接投入股市,同时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这块资金借道投向股市的比重也很低。在证监会宣布对几家大型券商暂停融资融券业务开户的惩罚措施的同时银监会发出该意见稿,主要在于信号意义,表明银行的监管层注意到了高杠杆产品的风险,并将从多维度进行监控指导。 7.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川财将会进一步跟进关注。 川财证券研究/策略研究 川财证券研究 2015-01-30 3 错分析师承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投资评级说明 证券投资评级: 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的绝对收益为分类标准。 买入:20%以上; 增持:5%-20%; 中性:-5%-5%; 减持:-5%以下。 行业投资评级: 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行业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为分类标准。 超配:高于5%; 标配:介于-5%到5%; 低配:低于-5%。 川财证券研究/策略研究 川财证券研究 2015-01-30 4 错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川财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19651000。 ◎版权所有2015年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