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国际清算银行:《监管一致性评估计划(RCAP)——韩国杠杆率框架评估》-发现报告

监管一致性评估计划(RCAP)——韩国杠杆率框架评估

金融 2026-10-01 国际清算银行 极度近视
监管一致性评估计划(RCAP)——韩国杠杆率框架评估

猜你想问

RCAP评估韩国杠杆率框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巴塞尔委员会通过RCAP评估了韩国实施巴塞尔杠杆率框架(LEV)的情况。评估由香港金管局领导,韩国FSS主要合作,分为定义和应用及计算、风险敞口计量、G-SIBs缓冲要求及过渡安排、信息披露要求四个部分。韩国八家国际活跃银行(占国际活跃银行总资产76.8%)的样本显示,韩国于2015年1月26日生效的杠杆率框架在所有适用方面均符合巴塞尔标准,获得最高评级(合规C)。

韩国金融行业杠杆率监管的发展趋势如何?

韩国金融监管由FSC和FSS负责,FSS具体监管。韩国的杠杆率框架于2015年1月26日生效,适用于所有银行。RCAP评估发现韩国在定义和应用及计算、信息披露要求方面完全符合巴塞尔标准,风险敞口计量方面发现一项非重大问题,已通过修订法规(2026年6月30日生效)纠正。韩国无总部设在当地的G-SIBs,因此不适用G-SIBs缓冲要求及过渡安排。FSS对评估结果表示欢迎,强调持续支持巴塞尔标准的实施。

该报告重点分析了哪些方向?

报告重点分析了韩国实施巴塞尔杠杆率框架(LEV)的四个关键组成部分:定义和应用及计算、风险敞口计量、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缓冲要求及过渡安排、信息披露要求。评估基于韩国八家国际活跃银行(占国际活跃银行总资产76.8%)的样本,未发现实质性偏差。韩国的杠杆率框架于2015年1月26日生效,适用于所有银行,包括非国际活跃银行。评估结果分为四个关键组成部分:定义和应用及计算、风险敞口计量、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缓冲要求及过渡安排、信息披露要求。

当前韩国金融市场现状如何?

韩国金融市场现状显示,韩国实施杠杆率框架的相关法规被评估为完全符合巴塞尔委员会标准,获得最高评级(合规C)。韩国的杠杆率框架于2015年1月26日生效,适用于所有银行,包括非国际活跃银行。评估基于韩国八家国际活跃银行(占国际活跃银行总资产76.8%)的样本,未发现实质性偏差。韩国金融监管由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和金融监管院(FSS)负责,FSC制定政策并监督FSS,后者负责具体监管和执法。杠杆率要求载于《银行业务监管详细规则》(DRSBB)附件3-8。

该研报存在哪些风险提示?

该研报未明确指出具体投资风险,但提示韩国在风险敞口计量方面发现一项非重大问题,涉及将低于巴塞尔标准规定的信用转换因子(CCF)应用于某些未证实备用信用证,但韩国已通过修订法规(2026年6月30日生效)纠正该问题。韩国无总部设在当地的G-SIBs,因此不适用G-SIBs缓冲要求及过渡安排。投资者需关注韩国金融监管政策变化及巴塞尔标准更新可能带来的影响。